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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kyyy

[长篇] 【已完结(120万字)】东方暝血奇谭~Bloody Twilight Ho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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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12 22: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68章 月圆,樱落(其八)


  当纳兰暝在酒桌前坐下时,他无意识地扫了一眼四周的人们。


  大体上,就是每逢宴会绝不缺席的那帮人,老面孔基本都在,生面孔也不是没有。然而他并没有看见永远亭那一帮人的身影,也许她们今晚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另外,香霖堂的店主,以及人里那个白色的小家伙,是叫白灵来着,这俩人也不在。


  霖之助先不提,白灵如果在的话,多少还是能帮纳兰暝分担一些压力的。毕竟,他是个人见人爱的美少年,风见幽香绝对是好这一口的,看看莉格露就明白了。


  然而这俩人都不在,身为这场宴会里唯一的一个雄性生物(仅生理层面,心理层面另算),纳兰暝承担了许多,本不该由他来承担的压力,就比如说现在吧。


  风见幽香盘着腿,以黑帮老大哥的姿势贴着他坐着,而他则拘谨得像个乡下小姑娘。幽香一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另一手端着酒杯,自己先喝了一口,又把杯子凑到了他的嘴边,只说了一个字:


  “喝!”


  “好,我喝!”


  纳兰暝一口叼圌住了杯子,一饮而尽,事后吧嗒吧嗒嘴,看着幽香满面笑容地撂下酒杯,便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不,不是“哪里”不对劲。


  而是,从头到尾都非常的不对劲。


  他就像是在跟一头母老虎排排坐,老虎叼了口肉嘴对嘴地喂给他,然后问他:


  “你看我亲自给你喂食,你感动不感动?”


  当然不敢动。


  “那你觉得我给你喂的这一口,好吃不好吃?”


  真香!


  “吾与乡北八云孰美?”


  君美甚,八云氏诚不及也。


  “稍微有点无聊啊,”幽香忽然如是说道,“不觉得吗?”


  “嗯,没错,很有道理。”


  纳兰暝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


  “来点乐子吧,纳兰暝。”幽香接着道,“比如说......”


  “比如说?”


  幽香没有继续说下去,她只是,淡淡地,笑了。那发现了新猎物,或者说玩物,一般的表情,让纳兰暝背脊发凉。


  她那只搭在纳兰暝肩膀上的胳膊使了些力气,一下子就将他勾到了她的面前。纳兰暝被她这么一勾,失去了平衡,若不是及时用双手撑在她的大圌腿上,他肯定就直接趴到她的身上了——而那,说不定才是她的本意。


  纳兰暝抬起了头,刚好对上了她那对俯视下来的赤瞳。她的眼神告诉他,大妖怪风见幽香现在玩得很开心。


  很近,非常近,二人之间的距离,近到了脸对着脸,胸贴着胸,共享着呼吸与心跳的节奏的程度,近得就如同手拉着手跳交际舞的男女一般。纳兰暝能够嗅到幽香的鼻息,浓厚的酒精味里,混杂着一丝危险的气息。


  他试图从她的身上离开,然而在他将这种想法用行动表露出来的那一瞬间,幽香便是简单粗暴地一胳膊,将他彻底揽进了怀中。二者的姿势立马就变得如同在酒宴上相依的古代帝王与宠妃一般,讲实话,这还是蛮尴尬的。


  若是换成别人,这说不定还能是一段脸红心跳的桃色回忆。但那可是风见幽香,纳兰暝现在只觉得非常的不安——而且他明白,他的感觉从不会欺骗他。


  “仔细一看,你这张脸......”


  幽香说着,又凑近了些。她的鼻尖几乎与纳兰暝的鼻尖对到了一起,这样的距离一般只存在于恋人接吻之前。


  “不是相当的漂亮嘛!”


  谢谢......这时候该说谢谢吗?


  接着,幽香伸出了她的右手,轻轻地捧住了纳兰暝的脸颊。那冰凉的五指划过皮肤的感觉,就像是五把剃刀在以不足以割出伤痕的力度,浅浅地刮脸一样。那种感觉,危险、心惊肉跳,却又奇妙地令人上瘾。


  换句话说,与幽香相处,就像是在刀尖上跳舞一样。


  “我有个点子......”


  听见这句话,纳兰暝心中的忐忑又加重了一分。


  “这么漂亮的脸蛋,可不能浪费了,所以......”幽香笑眯眯地,以不容辩驳的口吻命令道:


  “纳兰暝,你女装吧!”


  “我能拒绝吗?”


  这是纳兰暝最后的反抗。


  “孙子兵法。”


  然而反抗无效。


  幽香松了胳膊,放开了纳兰暝,让他好不容易喘上了几口气。接着,纳兰暝便看见她从随身带来的挎包里头,取出了一套还没拆封的,样式相当花哨、像是从动画片里穿越出来的,女仆装。


  “这套衣服你喜欢吗?”幽香一边笑着,一边撕开了那套女仆装的塑料包装袋,“这是我上个星期,让紫从外界给我带来的,为的就是能在这场宴会上,看到你女装跳舞的样子。你的舞姿,我可是相当的期待哦!”


  不行,要死。


  纳兰暝现在,面临着一个相当严峻的,两难选择。


  第一条路,就是直接拒绝掉幽香的要求。然后幽香就会当着众人的面讲述有关纳兰暝如何与她战斗并且不敌,只能忍辱负重认她当好姐姐的“孙子兵法”故事,最终导致他社会性死亡。


  第二条路,就是接受幽香的要求,女装上台跳舞,将整场宴会的气氛推到最高圌潮。他对自己的“姿色”还是有点自信的,至少不至于沦为笑柄,说不定还能把一部分大龄妇女,尤其是光着屁圌股跳舞跳得正high的那二位,给比下去。然而,这样一来,恐怕他此后就会被强行定位成幻想乡唯一指定大众女仆,再也无法回到过去的那种“有威严”的人生中去了。


  前有狼后有虎,往哪儿走都是死,眼下,纳兰暝唯有期待奇迹。只有奇迹,能见他从这必死的局面之中拯救出去。


  “拜托了啊,各路神仙,虽然我从来不信你们,但你们现在得拉我一把,看在我突然变得这么虔诚的份上......”纳兰暝在心里如是祈祷,“你们得制造点变故,什么都行,只要把这场宴会给我打断就成,拜托了啊!”


  于是,苍天有眼,心想事成。


  “变故”降临了。


  一瞬之间,整个喧闹无比的宴会场,变得鸦雀无声,寂静一片,如同坟地。


  所有人的动作,都在这个瞬间停止了。打牌打到兴头上的笨蛋们,唱歌严重跑调而不自知的魔理沙与灵梦,刚从洗手间里出来的帕秋莉,以及裸圌身跳舞的八云蓝与幽幽子,在场的所有人,都停下了他们原本的动作,一齐抬起头,望向了天空。


  冥界的天空,在那一个瞬间,被染成了鲜血一般的红色。而这,每一个长了眼的人都能看出,绝不是一个好兆头。


  所谓的天空,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讲,是行星的最外层,被引力束缚住的那一层大气。在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光线的散射,天空呈蓝色,在特殊的时段以及气候条件下,亦会出现橙红、绯红的天幕。


  然而,此处是冥界。


  冥界不在物质宇宙之中,亦不是一颗行星,故而也不存在什么大气层,当然,也就没有真正的天空。冥界的天,不过是一层可以随着其主人的心情变换样式的空间边界而已。


  因此,冥界的“天空”变成血红色,只意味着两件事。


  其一,是冥界的管理者主动要求的。考虑到亡灵公主西行寺幽幽子此前的状态,这一条可以直接排除掉。


  那么,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性了......


  “人间......”


  方才还在疯狂撒酒疯的幽幽子,此时却是摆着一张褪去了血色的,苍白且无比严肃的脸,用那清澈的眼睛注视着天空,若有所思,低声呢喃。如果她有穿衣服的话,那她一定会重新取回那些,她原本理应拥有却又亲手丢弃掉的,身为冥界管理者的,威严。


  “恐怕是发生了某些严重的变故,严重得甚至影响到了冥界。”她说道,“其规模,难以估量......至少在我死后的这一千年里,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如果你早死个两百年的话,说不定能见到一回。”


  纳兰暝说着,低下了头,他也是这么多人之中,第一个主动将目光从天空中移开的。


  “开始了,终于,开始了......”


  他的双拳,正因过度的兴奋而颤抖不已。


  要说为什么的话,那是因为,他纳兰暝的人生,就是在这血色的天幕之下开始的。


  当起点与终点最终重合到一起,这血色的命运的最后一章,终于是,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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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14 23: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69章 月圆,樱落(其九)


  借助八云紫的力量,众人离开了冥界,回到了幻想乡之中。


  落地的位置是博丽神社前院,刚从空间裂缝里头出来,还没来得及站稳脚跟,他们便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打头的博丽灵梦,一眼便能看出来,那并不是存在于“这个世界”中的生物。不同于因恐惧而诞生的“妖”,不同于因力量而扭曲的“魔”,那种东西,简直就是......


  “怪异”。


  她只能想得出这个词来。


  它们有着猎犬一般修长、精壮的身形,如大多数动物一样四足奔跑,这两点便是它们和这颗星球上的原住民仅有的共同点了。余下的,任何“正常生物”所应拥有的特征,都无法在它们的身上找到。


  它们没有皮肤与尾巴,赤红的肌肉如同蚯蚓一般一条条地拧在一起,紧密地盘在骨骼之上,靠着不断的蠕动,驱动着整具身体。


  它们没有面部与五官,所谓的“脸”不过是数十条肌肉组织扭在一块儿组成的一坨肉。在那坨肉的最中间,放射状分布的肌肉纤维如同漩涡一般旋转着围出来的一个眼儿,便是它们的“嘴”。它们甚至都没有爪与牙,从那“嘴”里头伸出来的,那条长得一直拖到地上的舌头,大概就是它们用以捕猎、觅食的唯一一种工具。


  众人在降临于此地的第一时间,便注意到了这十几条徘徊于神社周围,拖着那长长的舌头、低头对着地面一同乱嗅的“猎犬”——至少,它们在行为模式上,跟一般的猎犬差不太多。这些面目可憎的邪恶生物当然也在同一时间注意到了他们,考虑到它们根本就没有眼睛与口鼻,或许是顺着它们脸上的那个吐舌头的小圌洞流进它们体内的空气,带去了些许生人的气息。而它们就凭着这极其细微的味道,在那一瞬之间“嗅”出了众人的方位。


  “就连嗅觉灵敏这一点,也跟猎犬一模一样......”


  灵梦瞅向了它们,而它们也纷纷停下了原本的动作,抬起头“瞅”了过来,用那没有眼睛的红肉丑脸对向了她。在灵梦开始思考这些怪物跟正常的犬科生物之间的,那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关联之前,它们动了起来。


  没有皮肤的四足敲击在青石板路上,发出了连续不断的“啪嗒”声,留下了一串又一串暗红、腥臭的印记,就像是用腐败的血液涂抹出来的一般。“猎犬”们四面八方地围了上来,那区区几十米的距离顷刻间便缩减了一半。


  它们的速度很快,甚至远在陆上最快的大猫之上。那丑陋的肌肉组织与一瘸一拐的奔跑姿势之中,似乎隐含圌着更多的秘密。不过,破解它们,就是生物学者的工作了,灵梦从口袋里头掏出了几张咒符,双手夹着,举了起来——她的工作,是送它们去死。


  “The......”


  “World!”


  在她掷出符纸之前,十六夜咲夜抢先一步动了手。


  “然后时间开始转动......”


  众人只听见了这一句话,便看见一把又一把,在这黑夜之中闪烁着银光的匕首,凭空出现在那些“猎犬”的脑门前。那都是咲夜在静止的时间之中丢出去的,每只一把,对准眉心。


  也不知道是飞刀刺入了它们的脑袋,还是高速移动的“猎犬”主动撞在了飞刀上。总之,下一个瞬间,所有的“猎犬”脑门上都多了一把没入至刀柄的银刃。但是......


  “还没完!”灵梦皱起了眉头,吼叫道。


  “猎犬”们的动作,并没有因此而停顿下来。相反,它们保持着脑门插刀的样子,加速了,进入到了最后的冲刺。


  “单纯的物理攻击没有效果,要用魔法!”纳兰暝叫道,“灵梦!”


  “我知道,我知道!”


  灵梦喊着,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跑得最快的那一只,心里头估算着距离。


  还剩十米,最多一秒,众人便会进入到它们的攻击范围之内。这个情况,即使对于在场的诸多强者来说,也是相当棘手的。


  能够一次性将这些生命力如小强一般顽强的怪物轰杀至渣的大型法术,第一没有足够的释放时间,第二为了避免误伤人群,也不存在释放的空间。一旦被它们近身,幽香、纳兰暝这样的近战高手当然无所畏惧,但同行的小铃、阿求之类的普通人,怕是要成为被围攻的对象,凶多吉少。


  那没长牙的嘴和那条长长的舌头,究竟有多少攻击力,没人知道,也没人想用生命去试一下。眼下,能够杜绝平民伤亡,完美地收拾掉这帮怪物的人,只有符纸捏在手上的灵梦,她绝不能失误。


  她也确实,不会失误。


  8张符纸,一只手四张,这是灵梦手头的一切,换句话说,也就是她“这把枪”的弹夹里,共有八颗子弹。若是每只怪物给一发,肯定能全部撂倒,但怪多弹少,条件不允许,灵梦的战术,转到了另一个方向。


  她一下子掷出了那8张符纸中的7张,瞄准的,是地面。


  灵符在接触地面的那一瞬间,产生了小范围的爆炸。7张符纸,7个不同的方向,一齐引发的爆炸,其影响范围竟然巧妙地连在一起,拼成了一个大圈,堵死了所有足以穿行的缝隙。而爆炸的时机,刚刚好,就是那些“猎犬”经过符纸落点附近的那一瞬间。


  光芒吞噬了它们的身影,来自地面的冲击,损坏了它们用来奔跑的四足。在此起彼伏的,狼狗一般的哀嚎之中,所有的“猎犬”无一幸免,全部都挂了彩,其位置,皆为足部。轻伤者只是跌上一跤,重伤者则被炸断肢体,倒地不起。这一招下去,灵梦又快又准地卸掉了这些怪物最大的杀器,其名为“速度”。


  然而,单凭这点爆炸,并不足以彻底摧毁那些生物,灵梦心知肚明,正是因此,她才在手中留了一张符纸。


  “封魔阵!”


  她大喝一声,将那张符纸贴在了脚下的地面上,顿时便有四面金色的光壁于四方升起,将众人围在了里头。这些光壁能够产生物理层面与魔法层面的双重阻力,将里头的人困住。原本,这是用来封印妖魔的招式,现在,灵梦却把它用成了护盾,用来保护光壁之后的人。


  伤得比较轻的那些“猎犬”,一瘸一拐地跑了上来,在它们觉得距离足够的位置上一跃而起,发动了最后的扑袭,然后一头撞在了那结实的光壁之上。


  现在,这些怪物的威胁性,已经降到了零。在众人眼中,就连它们那扭曲诡异的样貌,似乎都不那么狰狞了。灵梦用了一次“亚空穴”,瞬移到了光壁外头。所有的“猎犬”,跌倒的,站着的,都一齐扭头望向了她。它们还没来得及将追猎的目标改为眼前的这个少女,灵梦的猎杀,就已经开始了。


  那个身姿,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曾见过。那便是,横行于幻想乡,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博丽巫女。


  “灵符·梦想妙珠!”


  三枚阴阳玉浮了起来,旋转、膨圌胀、闪光,冲向了她的敌人,然后就如同铁球砸在橡皮泥上一般,将它们碾压。剩下的,就是极具博丽巫女特色的,一边倒的虐杀了。


  当围绕着众人的光幕降下来时,四周的地面上,已经只剩下黑红的血液与碎裂的尸骸了。灵梦站在那些尸骸之间,染血的阴阳玉渐渐褪去光芒、缩回原状,飘回到她的身旁。


  众人皆面色凝重,一言不发,唯有胆子小的本居小铃躲在上白泽慧音的身后,捂着眼睛不敢看这血腥的场景,却颤抖着开口问道:


  “结......结束了吗?”


  “结束?”


  纳兰暝“噗嗤”一下,像是在嘲笑什么,又带着几分苦涩地,笑了。


  “怎么会结束呢?”他说道,“一切,都才刚开始呢!”


  言罢,他抬手指向了天空。在那上头,一轮血色的圆月正高挂与天顶,将它污秽不洁的光芒,投向这幻想乡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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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16 20: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0章 月圆,樱落(其十)


  等众人回过神来,将目光从那些再也不会动弹一下的怪物尸体上移开,他们才发现,周遭的世界已经完全不是他们熟悉的那个样子了。


  神社还是那个穷酸神社,院子依旧是那个铺满石板的院子,八云紫也是依此才判断出,她并没有找错落点。然而院子之外野生的花、草、树、木,全部,都变了样子......不,不仅仅是“变”了,实际上,这堆“东西”根本就不是植物。


  它们是肉,粉红的、柔软的、温热的、黏黏糊糊的、蠕动着的、跳动着的、甚至还在滴着血液的,肉。


  肉做的根,肉做的茎,肉做的叶,一簇簇扭曲的肉,填满了土壤。除了大致的形状和所处的位置,它们与原本生长在那里的绿色植物之间再没别的共同之处,但就这两点,让人不得不把这二者联系起来,猜想这些怪异的血肉植株是不是由正常的植物转化过来的,然后更进一步,去思考方才的那些“猎犬”怪物与正常的猎犬之间的关联。


  灵梦甚至还感觉到了大量的视线,就仿佛是置身于万众瞩目的舞台上一般。这让她觉得,那些血肉植物应当是有知觉的,而她也确实找到了证明这一猜测的证据。当她望过去的时候,她看见,那些原本不朝这一面生长的植物,也已经,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扭转了方向,正用它们的肉丝“花蕊”窥探着她。那四片“花瓣”相交之处的深窝,看起来就像个空洞的黑眼珠,无论它能“看”见什么,灵梦都只能从中感受到最深的恶意——这令她不寒而栗。


  天上,一轮红月高高地挂着。相比于往日的,甚至是中秋的月亮,这红月异常的大,异常的亮,简直像个小太阳,将天与地染成了一片令人不安的血红色。灵梦从这血色的月光之中,感知到了巨大的能量波动。这股躁动的能量随着赤月之光,散布到了空气里。不知怎地,灵梦总是能嗅到一股血腥味儿,就好像这月光也有味道一样。


  当她抬起头望向月亮时,她立即产生了强烈的晕眩感,看得越久,那红月的光辉便越是炫目,她的意识也越是模糊,仿佛整个灵魂都要被吸进去一般。在她的脑袋被红色填满之前,她赶忙移开了视线,甩了甩那愈发浑噩的头,将那缓缓侵入到她的大脑之中的邪物——无论它是什么——给逐了出去。


  红月,作为一种罕见的天象,在自然界中是存在的。然而这轮月亮的红显然不是自然的红,从始至终,它都只散发着一种气息:


  邪恶。


  如果说皎月的清辉是一种祝福,使得生于其下的万物愈加美丽,那这赤月的浊辉,恐怕就是诅咒了。至于被它诅咒的活物......


  “它们变异了。”


  纳兰暝走出了人群,来到了庭院边上的黑土地前,对着一株变异的血肉灌木伸出了手指。只见数条青蛙舌头一般细长的肌肉组织,在他的手指靠近的那一瞬间一齐从那“灌木”的“枝叶”之中刺出,瞄着他的指尖而去,却在将要命中之时让他收手躲过了。这整个过程,就如同某种奇异的食虫生物的捕食过程一样,然而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寓教于乐的动物世界节目。


  这是异变。


  而且,不同于以往的异变,这一回,可不只是“随便玩玩”的程度了。


  “沐浴在这月光之下的生灵,其身体必会变异。”纳兰暝转过身,面向了众人,道:


  “在场的各位之中,有没有既不会魔法,也没有特异能力,甚至连身体都没锻炼过的,普通人类?”


  “有......有!”


  本居小铃慢慢吞吞地举起了手,惶惶不安地瞅向了纳兰暝。站在她身边的,是神色凝重的稗田阿求。


  “灵梦!”纳兰暝扭头朝灵梦喊道:


  “你知道该怎么做对吧?”


  “别对我发号施令!”


  灵梦瞪了他一眼,便取出来四张符纸,举高了一扬。那四张咒符自个就飞到了这庭院的四角,贴在了地上,顿时便有四面近乎透明的壁障平地升起,最终在十米多高的半空之中合拢,成了一个完整的防护结界。这结界不仅护住了小铃与阿求,连带着,还罩住了整个庭院,以及院中的众人。隔着一层结界,那令人心里发毛的红月便显得不那么可怕了,空气中的血腥味也稍稍地淡了一点。


  “物理性的攻击防不住,别的,只要呆在里头就算安全......大概吧......”灵梦说道,“谁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都自求多福吧!”


  “接下来会发生的事其实很简单,”纳兰暝接着她的话茬说道,“我们要么赢下这场战争,要么可以去死,或者生不如死。”


  “这月光会转化一切生灵,动物,植物,昆虫,微生物,一切。变异是不可逆的,一旦完成,就只有死亡,能给变异者带来解脱。变异的生物会失去理智与思维能力,获得更强的身体能力以及攻击性。刚才的那几条‘狗’,它们原本就只是普通的流浪狗而已,而那些血肉植物,曾经也都是绿色的。”


  “等等,你说‘一切生灵?’”魔理沙瞪大了眼睛,问他,“也包括人类?”


  “当然包括人类,不然呢?”纳兰暝以平平淡淡的语气说道,“而且,不单是人类,它还能影响到妖怪、魔法使、吸血鬼、半人半灵的剑士以及能操纵时间的女仆。我换句话说,在场的各位,没有一个能逃得掉......除了幽幽子,亡灵不是活物,变异不了。”


  “那人之里......”


  魔理沙欲言又止,不过大家都知道她想说的是什么。


  看看地上的那几条死狗,看看那扭曲的血肉,如果住在镇子里的,大量的人类,也发生了这样的变异,那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了。


  真要是那样,恐怕也就没有什么战斗的必要了吧?毕竟那那样一来,幻想乡也等同于是彻底灭亡了......


  “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吧!”纳兰暝道:


  “转化的规律很简单,只有一条,那就是越强大的生物,变化得越慢。”


  “微生物、昆虫、植物,会在被月光照到的第一时间变异。”


  “那我的花田......”风见幽香的声音颤抖着,传到了纳兰暝的耳中,他便转头笑着对她说道:


  “没有什么花田了,节哀顺变吧!”


  幽香便铁青着脸,低下了头。看她这个样子,纳兰暝莫名地觉得很爽快,尽管他明白这不厚道,也不正确。


  “小型动物,老鼠壁虎麻雀之类的,能抵抗个几分钟的时间。”纳兰暝接着对众人说道,“而大一点的动物,如猫狗,则至少需要一个小时。咱们刚才看到的那些变异狗,应该才刚刚变异不久。”


  “再大一点的猛兽,狼、老虎、熊一类的,则需要几个小时——它们现在应该都还没变异,不过被变异生物杀死的可能性很高。”


  “而人类,则需要整整12个小时。比普通人类更强的存在则耗得更久,时间长度取决于其具体强度。但无论实力有多强,只要拥有‘生命’,并且持续曝露在这月光之下,最终就一定会变异,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十......十二个小时啊......”魔理沙闻言,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我还以为没救了......”


  “先别高兴得太早,这月亮即使到了白天,也是不会落下去的。不,应该说,根本就不会有白天,异变不解决,这红月就会一直挂在那里。”纳兰暝往天上瞟了一眼,继续说道,“我在这方面的感官很迟钝,但我有经验。我想你们都已经察觉到了,这天空......”


  “是一道结界。”八云紫打断了他,道,“一道巨大的结界,紧贴着博丽大结界的内边,盖住了整个幻想乡。我能感觉得到它的存在,这幻想乡里还从没有过什么东西,能拥有如此强烈的存在感。”


  “是的,正如妖怪贤者所说。”纳兰暝接着道,“所以并没有什么天空,也没有真正的日月星辰,你们抬头看到的,不过是魔法制造出来的假象而已。这红月,也不过是个巨大的魔力发生源。不过有一点,八云紫,我需要稍微纠正你一下......”


  “这并不是‘结界’。”


  “这是‘蛊’。”


  “蛊?”魔理沙歪着脖子,显得一知半解。这个词,对于她来讲,显然是新得很。


  “这是一个用于培养‘凶器’的蛊,而这也并不是它第一次出现于人世之间。”纳兰暝说道,“上一回是一千二百年前,同样的红月,同样充满了憎恶的血肉。知道我为什么能知道这么多,能跟你们讲这么多,有关这个‘蛊’的信息吗?”


  “因为我,就是一千二百年前的那场灾难的,唯一一个幸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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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24 23: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1章 蛊(其一)


  (一)


  “除去最初的‘元祖’,以及他制造出来的那五个‘真祖’以外,所有的吸血鬼,全都是由人类转化而来的,无一例外。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魔理沙,不管你信不信,不论是我,还是蕾米和芙兰,最初都只是普通的人类而已,最初......毕竟,我们一生之中不当人类的部分总是占绝大多数......”


  “那是一千二百二十五年以前的故事,那年我十七岁,名字也不叫纳兰暝......”


  说到这里,他斜眼瞅了一眼八云紫——她正掩嘴而笑。


  “哎......”


  他叹了一口气,便接着说道:


  “那个时候,我姓李,名维雍,在家里排老三,上边两个大哥,一个比一个优秀,下头还有个小妹,生得水灵灵的。”


  “关于我的家族,它早就覆灭了,所以你们随便听听就好......它曾经是一支贵族,要钱有钱,要权有权,手上甚至还有不少兵力。这给了我当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的资本,因此我才能在那个错误的夏天,遇上那个错误的人......”


  (二)


  世家大族的第三子意味着什么呢?


  长子是家业的继承者,未来的家主,如果长子意外夭折,便由次子取而代之,若长子平安无事,则由次子辅佐之,因此这二者都要好好培养、严格要求。至于最小的第三子,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家业官爵啥的跟他是一点关系没有的。


  没有责任,就意味着没有要求。如果他肯努力上进,那前方自然是一条康庄大道。他若是不上进,只图个花天酒地、快意人生,好像,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家族的未来不在他的肩膀上,只要他能照顾好自己,别捅出什么大篓子,剩下的,这家大业大的,就由着他去吧!


  所以这炎炎夏日,当大哥二哥还在埋头苦读,为科考中举而奋斗,李维雍已经翘了教书先生的课,自个跑出去溜达去了。


  至于去哪儿溜达,他还没想好。他的想法就是只要能不读书,去哪儿都行。


  这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十万八万的常住人口还是有的,该热闹的地方,那是一点不冷清。城外头四面城墙围了个方方正正,里头一条白石大道笔直地贯穿全城,截出来个东市西市。李维雍走在这大道的正中央,头顶上是晴空骄阳,两旁是向他挥手致意的淳朴百姓,顿时便有一股子豪气冲上脑门,让他觉得,自己仿佛成了天子。


  当然,这种想法他是不会说出来的,他可不傻。而且,他心里头也明白,他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王”,那都是他大哥二哥的使命。他的父母交给他的工作,就是“当个好人”,而这个工作,他完成得相当出色。


  “三公子啊,又偷摸跑出来啦!”


  李维雍循着声望了过去,便见到了在路边摆摊卖瓜的一位白发老奶奶。她就像是在跟自己的孙子打招呼一样,冲着他笑着,脸上的皱纹都拧成了一朵花。


  他想起来,几星期以前,还是在这个地方,这老妪正被几个兵痞子刁难。他那时一下子便想到了自己那过世的外婆,赶忙上去帮了她一把。这城里属他家势力最大,地痞恶霸哪个都不敢在这老李家的公子哥面前造次,一见到他,和他那把出鞘的宝剑,便都灰溜溜地跑了。


  总的来讲,不是啥大事,他也不至于放到心里去。不过这老妪就像其他的许多,受过他的恩惠的人一样,始终对他惦念不忘。


  “啊,”他应了一声,便朝那小摊走了过去,“可别告诉我爹啊!”


  “那怎么会!”那老太太欢快地笑着,又絮絮叨叨地对他说道:


  “你啊,可真像我孙子,只要不谈学习,那真就是个挑不出毛病的好孩子!”


  “哈!”


  维雍仰起头大笑了一声,道:


  “巧了,我爹也是这么说我的!”


  “好事儿,都是好事儿!”老太太继续说道,“品性好,可比学识多要强。你啊,将来一定是要比你那只知道读书的哥哥要有出息的!”


  “那可不敢想诶!”


  维雍说着,拍了拍腰间的佩剑——那是他能从家里继承来的,唯一的财产。


  “我这辈子,就带着我这把剑,在军中谋个马背上的差事,就知足了。”他说道,“读书考试、升官发财的机会,就都让给我大哥二哥了。”


  这也是李维雍的梦想。


  男儿当血洒沙场,马革裹尸而还。对他而言,这就是所谓的“浪漫”。


  “从军报国,也好哇......”


  那老奶奶欣慰地笑着,点了点头,仿佛站在她面前的,是她的一个,出人头地的大孙子一般。这时候,她忽地又来了一句“诶,你等会儿啊”,便转过身,抄起一把西瓜刀,“咔嚓”一刀开了一口熟到心里头的甜瓜。她回身将那半拉西瓜递给维雍,道:


  “现摘的瓜,吃了解解暑,再出去玩儿也不迟!”


  “嗬!”李维雍瞅着那通红的瓜瓤,咽了口口水,“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三)


  “信不信由你,”纳兰暝道,“那个时候,我在城里可是大明星,人见人爱。”


  “当然,这也是人比人比出来的。我那两个哥哥被爹爹压着,成天就是读书写字,压力山大,一年到头也没几个好脸色,待人接物都冷冰冰的......我并不是说他们没礼貌,他们可比我文雅多了,就是,你懂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冷漠......虽说这也怪不得他们。”


  “而我就不一样了,我不上学,天天跟市井小民打成一片,说话都是车老板腔调,跟谁都聊得来。有时候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人家碍于我家的势力,也得让我三分。久而久之,平头百姓就都把我当成‘自己人’了。我爹自然是看不惯的,不过他也管不了我就是了......”


  “这都是题外话,你们需要知道的是,那天我吃完那半个瓜,走到城外就是一阵尿急,便赶忙找了个没人的墙角开闸放水。就在那么一个尴尬透顶的时候,我遇见了‘她’。”


  “那将改变我的命运,以及其他许多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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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24 23: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2章 蛊(其二)


  (一)


  人有三急,不得不急。


  半拉西瓜下肚,才刚行至城外,尿圌意就涌了上来。四顾无厕,李维雍便赶忙找了个草木丛生的城墙角落,借着树荫的掩护,放心大胆地对着墙边的小草施起了农家肥。


  “呼——爽到!”


  城墙底下总有一些地方,杂草莫名地茂盛,除都除不尽,而别的地方却又寸草不生。这之中的缘由,他以前总是不理解,直到今天,才算是彻底搞明白了。


  这都是劳动人民的力量啊,他们上流社会的人怎么会懂!


  正是这舒爽无比的小解之际,忽地便有一阵粗圌鲁狂妄的大笑从他的身后传来,惊得他一哆嗦,差点没尿到自己的脚上。他匆匆忙忙地办完了事儿,三两下系好裤带,回首一瞧,便看见三个赤膊壮汉,在他身后的那条傍着城墙的小土路上,围住了一个独行少女。


  那三个汉子个个膀大腰圆,在这艳阳天里光着个膀子,那黝圌黑肌肤上的条条刀疤清晰可见。他们腰间别着大刀片子,脸上胡子拉碴,看着凶神恶煞,不似好人。而那少女,从李维雍的角度,只能看见她那白发白衣的背影。即使如此,那干干净净的衣裳秀发以及十足优美的体态,也给他留下了相当不错的第一印象。


  “首先,应该是个胡人。”


  他在心里头这么判断。


  “家境应该不错,说不定是塞外来的富贾之女。”他想着,“可这样的大小姐,怎么不带上几个佣人同行呢?难道说......也是跟我一样,逃学?”


  这八成是想多了,能跟您一样的人简直举世罕有。


  调侃归调侃,眼下的事态,还是有点严重的。


  “嘎——哈哈哈哈哈——”


  那三个汉子之中最高最壮的那一个,仰天大笑了起来。听这声音,这厮就是方才一阵狂笑吓得李维雍尿裤......哦不,是吓得他差点尿不出来的,那一位。与此同时,他的两个同伙也在歪歪扭扭地、猥琐地笑着。他们对那白发少女,打的那些个歪主意,简直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了脸上,一目了然。


  李维雍猫在那树后头合计了一下,自己手里有剑,对方手里有刀,以双拳敌六手,那些匪徒长得还比他壮实。不管怎么想,他都不觉得自己能在这帮人身上占到便宜。不过,当那三个贼人又缩小了包围圈,甚至开始对那少女动手之时,他便再也没了犹豫,挺身离开了树荫,大步流星地走了上去。


  “丫头啊,你这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人到处乱跑,怎么行?”走近了以后,他听清了最壮的那个汉子所说的话,“万一碰上采花贼,不就给糟蹋了,是吧?哈哈哈哈......”


  伴随着他和他同伙的又一阵粗俗不堪的大笑,他将他那只粗糙的脏手缓缓地伸向了少女的肩膀,就仿佛吃定了那少女绝不会抗拒或逃跑一样——虽说,从表面上看,她确实既没有反抗的力量,也没有逃走的可能性。


  “所以,你就让俺......”


  “且慢!”


  在他的碰到那少女之前,忽地便有一声略带稚气的大喝,传入了他的耳中。接着,便是那冰冷的剑刃,抵在了他的下巴与脖子之间——这可不在他的预料之中。


  以弱胜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偷袭。


  那三个色迷心窍的匪徒,从始至终都把注意力集中在那白发少女之上,从背后执剑逼近的少年,对他们而言就如同空气一般。这份大意,给了李维雍充足的机会。


  被剑刃卡着脖子的汉子,他那黝圌黑的脸一下子便惊得煞白,冷汗如瀑布一般从额头上奔流而下。他的同伙见状大骇,一齐后退数步,而他本人则如石像一般牢牢地定在了原地,生怕自己稍一动弹,便会被这把利刃割了喉咙。


  “光天化日之下,三人合起来调戏一个独行少女,纵是贼人,也是孬种!”李维雍义正辞严地吼道,“现在滚了,还能留你们一条性命,否则的话......”


  他又将卡在那汉子脖子上的剑压得更紧了些,几乎都快要切破他的皮了。


  “先是拿你开刀,”他冷冷地道,“另外两个,也休想逃掉。”


  “大......大哥!”


  那两个退下去的贼人见状,都握住了腰间的刀柄,正欲抽刀上去救人,却被他们那位,小命被李维雍捏在手里头的“大哥”给喝住了。


  “给我停下!”这剑刃底下的汉子喊道,“剑......剑!”


  “剑?”


  他的两个同伙一时摸不着头脑,还是顺着那位“大哥”的视线,才注意到李维雍那把宝剑上的花纹与铭文。


  “这是......王爷府的剑,不外传的......”那“大哥”咽了口口水,又瞟了李维雍一眼,道,“这小子......来头不小......”


  “算你长眼!”


  李维雍轻蔑地笑了一笑,心里头却是如释重负。


  他之所以拖这么久,还没一剑剁了手底下的这个贼人,就是因为,他还不想跟这伙歹徒彻底撕破脸皮。


  只要这位“大哥”还没死,还被他用剑卡着,那他就还有周旋、恐吓、谈条件的机会。若是图一时之快,将这人一剑斩了,随之而来的便会是不可回避的武力冲突。即使占得先机,剩下的那两个人也还是比他更壮,更有战斗经验。说到底,他不过是个有参军志向的纨绔子弟,跟真正的滚刀肉比试,他还不够格。更何况,对方是否还有更多的同伙,那些同伙都埋伏在哪,于他而言也是个未知数。一旦起了冲突,他甚至都没法保全自己,更别提什么英雄救美了。


  只能说“大哥”不愧为大哥,眼力就跟那些当小弟的不一样。这家伙一眼就认出了王爷府的宝剑,并且意识到了李维雍的背后有多大的一股势力,这执剑的英武少年的形象,便在他的眼中无限地高大起来了。他的选择是认怂,这帮了李维雍一个大忙。


  “没错,这正是我爹爹给我的宝剑!”李维雍一面继续用剑逼着那个盗贼小头目,一面顺着势头威吓道:


  “拿来斩你这种绿豆苍蝇一般的小恶党,也是脏了我这柄宝剑!所以我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立刻从我的面前消失,还能留你们一条生路,若是不识相......”


  “这城里的八千精兵,可不是吃干饭的!”


  奏效了。


  光看对方的那灰土一般的脸色,李维雍就知道,自己的威吓奏效了。


  这些常年行走黑道的老混子,坏归坏,好色归好色,大抵都是不蠢的,蠢的早就掉了脑袋。他们知道,欺负欺负城外的农户,抢一抢没啥背景的商人,到头来都有办法逍遥法外,但若是跟官府作对,结局只有死路一条。这种送命的事儿,他们是不会去干的。


  所以,尽管李维雍比他们弱小得多,他们还是选择了低头。人在江湖,不得不低头。


  当李维雍试探性地,稍稍将剑刃从那壮汉的喉咙上移开些许时,那汉子,连同他的两个小弟一起,连滚带爬地逃掉了。看着那些贼人狼狈不堪的背影,李维雍终于是松了这一口气。


  “好了,已经没事了,你可以......”


  李维雍转过身,面向了那个险些遭遇不测的白发少女,并且第一次看见了她的真容。


  那个时候,他的脑子里头还在思考着“为什么这丫头这么镇定,被三个大个儿围着还能临危不乱,一声不吭”这样的问题。然而,在他与那少女面对上面的瞬间,他的思考,与他的言语,一同停止了。


  他惊呆了。


  (二)


  “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纳兰暝苦笑着低下了头,心头酸楚一阵盖过一阵。


  “每次,当我回首过往,我都会立刻意识到,这就是我的初恋了。”


  “这段灾难性的恋情是如此的可怕,以至于往后的一千二百多年,我倾尽全力,都只是为了将它彻底抹去。”


  “但是,跳开事后的视角,公平地讲,一千二百二十五年前的那个午后,我确实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同时也是一个,对自己的未来完全无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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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24 23: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3章 蛊(其三)


  (一)


  “我可以送你回城里去。”


  这句已经来到嘴边的话,被李维雍给生生地憋了回去。


  他站在那少女的面前,呆呆地瞅着她的容颜,干张着嘴,半天没能说出一句话。


  那就像是被雷击中,被箭射中,亦或者,被带着电的箭射中了一般。在那一刻,他的生命已经被夺走了,肉体失去了灵魂,成了一具行尸。


  所以接下来发生的事,都不是他能掌控得了的了。


  “你......”


  他觉得自己的喉咙有点干涩,有点发不出声,尽管他半小时前才在城里吃了半个西瓜。


  “你叫什么名字?”


  这么问,并不是他的本意,虽说连他自己都不明白自己的“本意”究竟是什么。


  女孩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回答他的问题,她仰着头,冷冷地直视着他的双眼,她那赤红的眼眸似乎要将他的魂魄摄去。如果李维雍的躯壳里还保留有一丝理智,那他应该会质问自己:“冷静一下,想一想,正常人的眼睛会是这个颜色吗?”


  然而,没有。


  某种庞大而不可抵抗的力量,将他猛地往前推了一步,跨过了那道分隔理智与疯狂的细线。


  “你想知道我的名字?”


  少女那近乎没有血色的双圌唇微微地张开了,从那里头窜出来的声音似乎带着魔力,让李维雍觉得自己并不是在用耳朵听她说话,反之,是她的声音主动钻进了他的大脑。


  “你想要记住我的名字,以便在下一次与我见面时,能够理所当然地将它直接喊出来。”少女这么说着,声音之中不带一丝圌情感,“所以,你现在正期待着与我进行更多的接触,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这......我......”


  这个问题把李维雍给问得面红耳赤,不敢抬头看人。


  这就像是在对一个女孩子说,“嘿,你换了香水的牌子,裙子比昨天短了两厘米,你邻座的那个男生每说一句话,你都要附和一句,你是在期待着什么吗?”


  是的没错,说得很对,非常对,然而说得这么对,会让你失去所有的朋友。


  少女往前走了一步,然后双手捧起了李维雍的手,十指交叉——她的手纤细、光滑,而且柔软,却没有温度,也感觉不到脉搏。


  常说女孩子的身上都带着一股香气,但即使是在这种距离之下,李维雍也闻不到任何气味。也许他只是太紧张了,蒙蔽了五感,亦或者说......


  是她太过于“纯净”,连生者的“气息”都没有。


  “可以。”她说道,冰凉的鼻息拂过了李维雍的脸颊。


  “我告诉你我的名字,这样下一次相见时,你就能大声地将它喊出来了。”


  “希拉——这是我的名字,请将它牢记于心。”


  (二)


  “是啊,牢记于心,溶于血液,铭刻于骨,至死不忘。我做到了......”


  说到这里,纳兰暝的声音稍有些发颤,脸色也变得不那么好看。不过这只持续了一瞬间,他很快便恢复了正常,笑着道:


  “在那之后,你知道我做了什么吗?”


  “我约她出去玩儿,是的,我约了一个刚见面连十分钟都不到的女孩子,连我自己都没想过,自己的胆子真有那么大。”


  “更神奇的是,她还同意了!”


  “不是我自吹,那年我17岁,心里头有一颗多情的种子。如果初恋对象不是个人面兽心的婊圌子,深深地伤到了我那幼小的心灵,让我正常发展下去,该是能成为一代情圣的。那样的话,我估计在场的各位得有一半都是我的前女友......开玩笑而已,不要当真......都说了开玩笑的咯!”


  “咳咳......总之,那天下午我们相处得很愉快,我带她去骑马,去打猎。我坐在马背上,她在我的身后,双手搂着我的腰,微风吹起了我俩的衣裳和头发,那感觉就像是在飞......”


  说到这里,他的脸上却多了一丝忧愁。


  “然而,就像人们常说的,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我总是希望那个下午能永远持续下去,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但太阳最终还是落下去了,夜幕降临了......”


  “噩梦开始了。”


  (三)


  “驾!”


  李维雍的吼声划破了愈发浓厚的夜幕,他胯下的马儿便跑得更快了一些。


  是错觉,还是预感?


  当那血红的月亮升起来时,他的心脏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揪住了一样。每当他犯了错误,又听见了父亲的脚步声回荡在走廊里,便会产生这种感觉。只是这一回,这感觉来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强,都要凶。


  就仿佛,这头顶的天空,将要塌下来一般。


  在了解到二人并不同路以后,他草草地跟那少女道了别,嘱咐了一句“注意安全”,便快马加鞭地赶了回去。实际上,他并不需要来到城下,便已经能够确定,自己的感觉是准确无误的。


  冲天的火光,从城中燃起,染红了半边天幕。隔着老远的路,看见那夹杂着灰烬的浓烟滚滚而起,飘向血色的月球,他那颗悬着的心便重重地摔了下去,沉到了最深处。


  是敌人的突袭,还是盗贼的劫掠,亦或是有人谋反?心里头萌生出来的猜想一个比一个可怕,留在城中的父母与兄妹的处境,便也愈发地令他喘不过气来。


  但,还没到绝望的时候。


  李维雍一只手摸向了腰间的宝剑,剑柄上那精雕花纹的凹凸触感,给了他一种奇妙的安心感。


  不,也并不能说是什么“安心感”,大敌在前,就是霸王再世,也谈不上“安心”。


  那种情感,他是知道的,那是勇气。


  他要上战场了。


  “驾!”


  不多时,那座熊熊燃烧的城市已经近在眼前了。他依旧没有看见敌人的营帐与后备部队,城门被破,门口却也没有敌军把守——这很诡异,不符合常理。不过,无论将要面对的敌人是谁,他都已经做好了准备。


  “镪!”


  他将宝剑拔了出来,紧握在手中。银白的剑身如镜面一般,反射着那橙红的火光,分外的耀眼。


  当他骑着的那匹,从城外的猎户那里借来的棕毛快马,一跃跳过了堆积在城门口的碎木与废铁,踩在那熟悉的石板大街上时,他的敌人终于是现身了。


  “咕噜——”


  它们的低吼惊到了马儿,也惊到了眼睛瞪得老大的李维雍。现在,他才意识到,自己的那些猜想,无论哪个都是大错而特错的。眼前的状况远比他想象中的要离奇得多,也比他最坏的预感,还要再坏上一百倍。


  那些“生物”,拦在了他的面前。它们的身形轮廓就像那些温和的家畜一般,李维雍从它们的身上,依稀看出了牛、羊、猪、狗和驴子的影子。同时,他也知道,它们已经“不再是”他所熟悉的那些动物了。


  它们现在都是妖怪,血肉扭曲而成的妖怪,狰狞凶恶,仿佛是从孩童的噩梦之中钻出来的一般。


  李维雍的大脑彻底混乱了,如果是佛家道家子弟,定然会将眼前的这一幕当成是修罗地狱。可李维雍并不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他也不觉得人死了之后还有什么地方可去。所以,当这地狱般的景象真实地展现在他面前时,他完全无法理解了。


  这些怪物是从哪来的,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又为什么会发生在这里?


  他的疑问实在是太多了,而且,每一个都得不到解答。


  尽管如此,当那些怪物扑上来的时候,他还是迅速地恢复了冷静。


  现在,他能做的事情只有一件......


  那就是活下去。


  李维雍举起长剑,策马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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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27 00: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4章 蛊(其四)


  (一)


  手起刀落,迎面扑上来的那条变异野狗的脑袋像个被踢倒的夜壶一样,与它的尸体一同滚落到一旁。李维雍猛地一抡胳膊,甩去了剑上的污血,又使劲抻了抻缰绳,催着马儿跑得更快了些。这一人一马,愣是直接跳过了围上来的变异生物们,狂奔着向着市中心的方向冲了过去。


  李维雍此时心急如焚,却并没有失去理智,所以他明白,自己必须尽快前行,决不可以恋战。借着在街道上肆虐的火焰之光,他能看见,在城镇的更深处,更多的怪物已经嗅到了他的气息,正向着此处蜂拥而至。再回过头,方才在城门口“迎接”他的那一批怪物仍旧紧追不舍。此时若是慢上了一步,被这么前后一合围,他这单枪匹马的,下场唯有死路一条。


  死人既没有资格保护任何人,也没有资格向任何人复仇。


  所以他还不能死,在见到自己的家人以前,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死。


  “驾......咳咳......驾!”


  浓烟被他吸进了肺里,呛得一阵猛咳。也正是这一团夹杂着碎屑的黑烟,一时蒙蔽了人与马的眼睛,令他们没能看清脚下——不巧的是,那里刚好有一堆战车的残骸,堆起来足有半人之高。


  于是,脚下一拌,马失前蹄,连着来了几个令他产生侥幸心理的趔趄,最终还是彻底失去了重心,向着那结实的青石板路重重地倒了下去。


  “遭!”


  李维雍瞪大了眼,看着那越来越近的地面,满脑子里头只有这么一个字。而眼角的余光在不经意间捕获的图像,则提醒着他:你大难临头了。


  那些变异的怪物正在迅速地、四面八方地靠拢过来,就像是闻到了腐臭味的秃鹫一样。而李维雍此时却是摔了个七荤八素,还有半截身子被压在马下,死活爬不出来。


  就在他拼尽了全力,试图将这匹摔断了腿的马从自己的身上移开时,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并且告诉他:


  不用努力了。


  你完了。


  下圌半圌身的压力又重了一分,李维雍仿佛听见了自己的大圌腿骨的哀嚎。他明白,这意味着,有什么东西爬上了这匹马的身体。


  很快,他便看清了“那东西”的样貌。从它粗短肥硕的四肢来看,它“生前”该是头猪,但是现在,它看起来就像是一条,肉粉色的大蠕虫。它身上的肌肉纹路随着它的蠕动而不断扭动,看起来就像是密密麻麻的蛆在集群活动,另外,它还长着一张蚯蚓的脸,知道蚯蚓的脸长啥样么?


  如果你不知道,可以去看一下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那些粗制滥造的B级怪物恐怖片,或许能得到一些不错的参考。


  总之,现在,这东西就趴在那可怜的马儿身上。李维雍总觉得它正隔着一匹马,俯视着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他,然后他才意识到,这家伙是没有眼睛的。这样的话,他说不定还有机会......


  “嘶——呀——”


  不,没机会了。


  它张开了它那排圌泄器官一般丑陋的嘴,从里头伸出来一条沾满了粘圌液的大圌肉圌管子,而那管子的内侧又满满的都是带着金属光泽的硬刺——那都是它的牙。它用这根,“口器”,咬住了马的脖颈。马儿理所当然般地爆发出了生命终结时的尖啸,不过那也没什么意义,它也很快便没了声音。


  那怪物似乎是在吸它的血,又像是在啃它的肉,它那粗大的口器遮住了李维雍的视线,让他无法看清它究竟在做些什么。尽管如此,他也非常确定,无论它在做什么,它此刻都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相当满意。


  血腥味儿刺激到了周围那些怪物的饥肠,驱使着它们加速赶来。李维雍嗅到了从怪物口中喘出来的那股子臭气,同时也想到了自己的结局,便缓缓地闭上了双眼。至少,在死亡降临时,他不想看见那深不见底的口器之中的,密密麻麻的尖刺——那他会死不瞑目的。


  死亡的痛苦,或长或短,这取决于猎食者是想更快一些填饱自己的肚皮,还是想先玩弄一下猎物的恐惧感。


  “放箭!”


  好消息是,至少在今晚,在此时,他是体验不到死亡的感觉了。


  伴随着那道铿锵有力的军令,一时箭如雨下,将那头趴在马尸上贪婪地吮圌吸着血肉的怪物扎成了一只满嘴怪叫的大刺猬。


  “万分小心,休要误伤了少爷!”


  这一声令下,李维雍就明白了:


  他得救了。


  (二)


  “是城里的军队救了我,或许是马的惨叫吸引了他们的注意,亦或者是在高处站岗的哨兵发现了我......也许,兼而有之?”


  “实际上,那个时候我离军队驻扎的堡垒——也就是我家——已经很近了。若是不摔上那一跤,我自己也能骑马骑回去。但是后来我才知道,那那匹马死在那儿,要比被我骑回老家好得多。”


  “因为它早晚会变异,对吧?”魔理沙插嘴道。


  “因为它早晚都会变异。”纳兰暝点了点头,“实际上,在我回到城里时,所有的牲畜都已经成了怪物,整座城里已经找不着一头可以骑的马了。我那匹马是因为在外头跑得久,远离风暴的中心,受的影响也就小一些,变异得比较慢。”


  “不过,它若是没拌那一下,继续跑下去,然后在我反应不过来的某个时间点上,突然间发疯,回头啃我一口,那可就糗大发了。”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塞翁失马,焉知祸福?”


  “扯多了......”


  (三)


  李维雍在军队的护送下,灰头土脸地逃到了作为全城百姓的临时避难所的,相对安全的家中。迎接他的,是并不那么热情的父亲。


  他一进门,便看见了在厅堂之中聚集起来的家人,父母外婆,两个哥哥一个妹妹,整整齐齐,顿时便有了一些感触,眼睛里头含圌着泪珠,叫道:


  “爹,娘!”


  “哦,是维雍啊!”


  他的父亲回头看了他一眼,显得并不激动。其他人也只是平平静静地瞅着他,没做什么表示。


  他现在满身灰土,额头上还擦破了一块,沾着些凝固的血迹。如果是别人家的父母,别人家的孩子,一定早就搂在一起了吧?


  “换成我哥哥,他们肯定还会更热情一些的......”


  李维雍这么想着,便是露出了一抹苦笑。


  他一直都知道,自己在这个家中的地位非常的尴尬。谁都不觉得他是一名“必要”的家族成员,这也是他急着想出去参军的原因之一。不过,当家人对他的漠视以这种赤圌裸圌裸的方式展现出来时,纵使是他,多少也还是有些伤心的。


  “你回来得正是时候,”他的父亲这么说道,“我们正在收拾行李,准备撤离。你也赶紧准备一下,时间不多了!”


  李维雍听了这话,便是一愣,上瞅瞅父亲那认真的神色,下瞅瞅那些早已打包好的行李,咽了一口口水。


  “你们......准备干嘛?”他问道。


  “撤出这座城市,”他父亲重复道,“用你能理解的方式来讲,就是逃跑——此地已经不能留了。”


  “待会儿军队和官府的人会跟咱们一块儿撤,咱们呆在队伍中间,安全是有保障的。”


  “那,百姓呢?”李维雍又问道,“聚集在咱家大院儿的围墙里的那些百姓,有老的,有小的,还有伤的,他们怎么办?”


  李维雍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他在回家的途中,确实见到了许多进来避难的百姓,其中还有不少认识人,比如那些缠着他要跟他玩弹珠的毛头小孩,那些跟他喝过酒吹过牛的车夫,还有那个把他当成孙子的卖瓜老妪。当他们看见他时,还亲切地跟他打起招呼来,都夸他命硬,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那态度简直比他的亲生父母还要亲切。


  那些个淳朴的、无知的,以为自己能就此得救、活到天亮的,天真的脸庞,在火光的映照之下,看得李维雍分外的心痛。


  “百姓会跟在队伍后头。”他的父亲说道。


  “徒步?”


  “是的,徒步,马匹已经死完了,大家都得用脚走。”


  “那,爹爹,请容我再多问一句。”李维雍道,“这城里的守军,还有几人?”


  “还有五千。”


  “百姓呢?”


  “不详,约六七万。”


  “精兵五千,可能保护得了七万百姓?”


  “维雍......”


  “保护不了,又让百姓走在后头,直面那些妖兽的追击,这岂不是把他们当成了挡箭牌?”


  “维雍!”


  “父亲!”


  一老一少,二人一同吼了出来,怒目圆睁,近乎撑裂了眼眶。


  短暂的沉默过后,李维雍首先发了难:


  “以庶民为诱饵,自己苟且偷生。您平时满口的仁义道德,到了生死关头,就连羞耻之心都没有了吗?”


  这话,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对自己的父亲说的,而且说得理直气壮,丝毫没有顶撞长辈的那份不安。他的老父亲一时气不过,两步走上来,抬手一巴掌,打得他嘴角流血。


  可这一巴掌下去,李维雍也不变色,连嘴角的血都懒得擦,就那么直直地站着,瞪着自己的父亲,眼睛都不眨一下。半晌,就在他母亲要上来劝架之时,他开口了:


  “可以的,您可以逃走。”


  接着,他又环视了一圈,这厅堂之中的众人,对着他们,大声说道:


  “你们都可以逃!”


  “但我不走,给我八百壮士,我要死守此城。在最后一个百姓平安离开之前,我绝不会踏出这城墙一步!”


  “李维雍!”


  他父亲听了这话,气得龇牙咧嘴、七窍生烟,两只手一起抬起来颤抖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个打法。


  “你留,你想留就留,想送死就去送死!”他父亲最终放下了手,冲着他大吼道,“但我告诉你,你今天不跟我们走,以后我李家就再没你这号人!”


  “可以。”李维雍平平淡淡地点了点头,“此地一别,我就不再是您的儿子。”


  说着,他拱手行了一礼,道:


  “祝您一路平安,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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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29 22: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5章 蛊(其五)


  (一)


  “就这样,我跟我爹分道扬镳,自个带着八百来人的兵力,外加临时征来的,有战斗力并自愿参战的平民,合计六千人,孤城死守。”


  “兵器库里的多数兵器还完好地保留着,带兵逃亡的官僚贵族走得仓促,顾不上兵甲,这对我们而言是个好消息。分完兵器库存以后,受过训练的精兵皆披甲戴盔,持剑盾弓弩,临时征召的民兵也能人手一把武器,不至于携农具木棒作战。”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


  “手头的兵力分为两批,一批防守,一批进攻,各三千人,皆以精兵带民兵。防守队以我老家为大本营,依靠堡垒高墙,用路障封堵路口,设陷阱、架重弩,以平民聚集的庇护所为中心层层设防,外层被破则退守内层,能拖一分钟是一分钟。进攻队则集中兵力向外突破,打通通向城外的最短路线,然后掩护平民撤离。等平民全部撤离完毕以后,我再带着残存的兵力迅速撤出,如果我们还能活到那个时候的话......”


  “最开始的时候,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散布在城中的变异兽虽然数量大,却都只是在无意识地游荡,只要不靠得太近就不会遭到攻击。防守队的压力不大,连最外一圈防线都完好无损,而进攻队则打通了一条安全路线,正掩护老百姓有序撤退。”


  “接着,不知怎地,情况开始变得越来越糟。全城的怪物都像是一下子开了天眼一样,开始对避难所发起了疯狂的围攻,前赴后继,悍不畏死。”


  “那是一场苦战,我们不得不在大本营附近点燃爆竹,吸引怪物们的注意,以此来为进攻队和在他们的掩护下分批撤退的平民分担压力。这样做的代价就是,防守队遭受了惨重的伤亡。”


  “到了后半夜,六千人的部队已折损一半,剩余战力不足三千,其中防守队只剩下五百余人。状况可谓是尸骸遍地、血流成河,惨不忍睹。庇护所外的防线还剩下最后一层,也已摇摇欲坠,全靠堆积人命,才勉强守了下来。但,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做到了。”


  “当我看着最后一批平民带着他们的行李走出避难所的大门,看着最后一支弩箭射穿了迎面而来的那只瘸腿怪犬的脑袋,而它的身后只有堆积成山的怪物尸体,没有一个活物时,我知道,我们胜利了。”


  “但,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天真了......”


  (二)


  怪物的数量虽多,终究还是有限的。


  当最后一只变异生物哀嚎着倒下时,那在城中响了一整晚的,此起彼伏的怪叫,终于是消停下来了。


  就好像,世界一下子清净了,只剩下“噼噼啪啪”的,燃烧的木柴裂开的声音。


  接着,声音再一次响了起来。


  “乒乒乓乓......”


  这是士兵们丢盔卸甲的声音。


  “扑通!”


  这是他们松下了最后一根紧绷的神经,疲惫不堪地瘫坐在地上的声音。


  “赢......赢了!哈哈哈......我们赢啦!”


  这是他们欢呼的声音。


  李维雍置身于人群之外,远远地望着喜不自禁的士兵们,亦是满怀欣慰地微笑着。他将那柄沾满了早已凝固的黑血的长剑倚在了墙边,又一脚踹开了一具发臭的怪物尸骸,空出一块地面,在那儿坐了下来。


  屁圌股着地的那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究竟是有多么的疲惫。紧张的时候没多少感觉,一旦松懈下来,他的身体立马就疼得跟快散架了一样。他几乎分辨不出究竟是哪儿疼,因为哪儿都疼,这一坐下来,他觉得,天亮以前他是别想再站起来了。


  尽管如此,他心里头却是美滋滋的,就好像这身子越痛,他就越高兴似的。这么说可能会引起误会,不过李维雍也并不是什么受虐狂,他只是觉得,此刻的胜利,让一切付出与牺牲都有了意义。


  是的,他们胜利了,至少,暂时如此。眼下,最后一批平民已经撤出,视野范围之内亦没了变异怪兽的影子。他们这些留守下来,浴血奋战并最终幸存的人,终于是能好好地休息一下了。


  “理性地思考,现在是该立即整队,马上撤离此地,以根绝隐患。”李维雍心里这么想着,“不过他们这个样子,怎么理智得起来......还是得先休息一下再说。”


  他这么想,在当时来看,绝对是合理的。


  刚结束一场苦战,不经修整立即动身行军,莫说心理层面了,就是最基本的生理层面,都很难撑得住。人是人,有血有肉,并非不知死活的怪物或不知疲倦的机械,有劳就要有逸,否则就会垮掉。


  然而,就是这必要的、短暂得只有一瞬间的松懈,成了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嗷啊——”


  一声咆哮,来自欢呼雀跃的人群中间,不似人声,倒跟那些怪物有几分相似之处。


  李维雍听见这声,第一反应是诧异,因为这附近的怪物已经全都被他们干挺了,就算有一两个漏网之鱼,也不可能如此突兀地出现在人群之中——士兵们虽然松懈下来了,也都不是瞎子啊!


  震惊归震惊,经过了这一夜的奋战,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他现在已经基本具备了一个职业军人的素养。他在第一时间站了起来,伸手够到了自己的剑,举着它走了上去。人群正在惊恐之中退却,而他却迎了上去。


  接下来,出现在他眼前的一幕,令他完全懵了,脑子里只剩下一片空白。


  那是个“人”,或者说,曾经是一个人,毕竟,它是人形的,还穿着人穿的衣服,手里甚至还提着一杆长枪。它跟他们此前杀掉的那些怪物一样,没有皮肤,只有裸圌露在外的,赤红的肌肉,显得狰狞可怖。它的眼睛从眼眶之中冒了出来,成了两根细长的、蜗牛似的触角,鼻子和嘴则连成一片,深深地凹陷下去,成了一个布满了细小尖刺的大洞。


  李维雍一时不知该如何去形容这个面目可憎的生物,他觉得它比此前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一切变异生物加到一起,都要邪恶得多,因为,在潜意识里,他已经明白了,这个怪物曾经是他的同类。而一旦明白了这一点,恐惧就会像潮水一样在他的大脑之中扩散开来,最终吞噬一切。


  正如李维雍看见了它,它也伸长了那两根柔软的触角,用它们探视到了面前的这位手持长剑的少年。然后,它用那两只,蜕掉了五指,取而代之的是三根章鱼一般的软体触手的,手,握着它的长枪,举着它向着李维雍走了过来。


  它的速度并不快,别说别的变异兽了,它甚至都比不上普通人类的速度。但,它给李维雍带来的,心理层面的震撼力,却是巨大的。在与它对视的那一刻,李维雍至少愣住了一秒钟。这给了它先发制人的机会,尤其是,它手里头的兵器还比李维雍的要长上一截。


  直到长枪破空而来的那一刻,李维雍才终于回过神来,可那已经太晚了。这怪物行动是迟缓,力气却一点也不小,那一枪刺得又狠又急,根本没给李维雍留下闪躲的余地,而他手上又没有盾牌。于是,“噗嗤”的一声闷响,长枪贯穿了他的左肩,热血染红了他的半边脸。


  巨力瞬间传遍了全身,几乎令他当场跌倒,左手失去了知觉,无力地垂了下去,在那之后,才是钻心的剧痛,如清晨的一盆冷水一般泼醒了他那尚未远离云雾的意识。他的大脑便开始全速运转,调动他浑身上下每一个还能接受指令的细胞,齐心协力,为了生存而战。


  此刻,那杆长枪依旧卡在他的肩膀之中,这极大地限制了他的行动,令他左半身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成了痛苦的折磨。但,有的时候,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承受、去忍忍耐那些不足以夺命的痛苦。


  “哼!”


  一声闷圌哼,李维雍顶着长枪,咬紧牙关,愣是往前又踏了一步。粗糙的枪杆在他的伤口之中滑动,一点点地摩擦着他那裂开的骨肉,那种痛苦足以使人昏厥,但李维雍白着一张脸,撑了下来。


  所以他得到了回报。


  这至关重要的一步,令两者之间的距离缩短到了长剑的攻击范围之内。那怪物还在搅动枪杆,毫无意义地,给李维雍带来更多的痛苦——它显然没有智力,跟它的四足同类一样。


  李维雍举起了执剑的右手,对准了怪物那毫无防备的脖颈,挥出了集全身之力的一剑。随着银白的剑影一闪而过,那怪物的头颅滚落到了地上,它的身躯也摇摇晃晃地倒了下去,徒留一杆长枪,横穿在李维雍的身体之中。


  “呃......哈......”


  过量的失血让李维雍眼前一黑,紧随着那怪物,跪倒在地上。他的嘴唇失去了血色,喘得有一声,没一声。那杆沉重的长枪正在压迫他的伤口,让他愈发地难以忍耐。他想一把将它拔了,却又害怕随之而来的大出圌血会要了他的命。


  “呃啊啊啊啊——”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好好地顾虑一下自己的安危,又一声非人的咆哮,已填满了他的意识。


  “呜......呜啊啊啊——”


  “嘎啊——”


  接下来是第二声,第三声,此起彼伏,就像是清晨打鸣的公鸡一般。身后的状况很快便乱了起来,兵刃交锋之声,绝望的呐喊与非人之物嘶吼之声不绝于耳。而此时的李维雍,只是垂着脑袋一动不动地跪在地上,身上支着杆枪,缓缓地流着血,安静得像具尸体。


  即使不回头看上一眼,他也已经明白了,发生了什么,将要发生什么,自己的结局如何,一切都已明了了。


  终于,最坏的噩梦成真了。人类开始转变为怪物,与尚未转变的人类相互厮杀,相互毁灭。而他,他也逃不掉,或是死于怪物之手,或是杀死怪物以后自己变成怪物,他只有这两条路可走。


  仅在几分钟之前,有那么一刻,他还真的,天真地以为,自己成功了,这一仗打赢了。


  现在看来,那不过是一切绝望的开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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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1 20: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6章 蛊(其六)


  (一)


  “他们都疯了,彻底疯了。”


  “在第一个转变成怪物的人类出现在他们的眼前的那一刻,他们的意志,就已经被恐惧和绝望给吞噬殆尽了。”


  “一整夜的并肩作战,所培养出来的铁血兄弟情谊,仅在数秒之内就碎了个彻彻底底。现实的残酷之处就体现在,当你靠着运气和小聪明从战场上幸存下来,以为能就此逃过一劫时,你的战友却调转枪口,对准了你。”


  “转瞬之间,一切的爱与友谊,一切的毅力和勇气,一切的努力和挣扎,都变得滑稽可笑,而且毫无意义。”


  “为什么会这样?”


  “下一个会是谁?”


  “我也会变成那样吗?”


  “该怎么办好?”


  “要不,先下手为强?”


  “就算变成怪物,我也不会让你杀了我!”


  “一旦你开始思考这些问题,那你就再也不能当‘人’了,你只能当一头困兽,一头斗兽,浴血而战,只为了多活几分钟时间。”


  “于是,幸存下来的人们开始了新一轮的厮杀,敌人是除他们自己之外的一切活物。正常人杀变异者,变异者杀正常人,正常人杀正常人......”


  “变异没有征兆,人类既是人类,同时也是他人心中的怪物。这个时候,不杀,就只能看着曾经的伙伴们一个个变异,不杀,就只能被曾经的伙伴杀死。所以只能杀,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杀,为了消灭怪物,必须要杀,为了保护家园,必须要杀,为了了结变异者的痛苦,必须要杀,哪怕是为了多活那几分钟,也要杀!”


  “杀,全部杀死,杀尽一切,直到死亡降临,亦或是再无活物可以屠戮。”


  “我就跪在那里,看着人与怪物一个个地倒下,看着血与肉像麻将牌一样到处乱飞。我听着他们厮杀的声音愈发微弱,然后,认识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


  “那便是,‘这’是一个蛊。”


  “这整座城,这一晚的整个事件,就是一个人为设计出来的,巨大的蛊。它唯一的作用,就是从那万千变异怪物之中,挑出一个最优秀的。”


  “这样就解释得通了,一切都明了了。”


  “为什么那些变异兽会一下子狂暴起来?”


  “因为减少蛊中毒虫的数量的最快的办法,就是把它们分成两拨,再来一场大混战,直到一方重伤,另一方被彻底消灭。”


  “说到底,无论是我们,还是那些变异的兽类,都不过是蛊中之虫罢了。在那位设蛊之人的眼中,虫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虫就只是虫而已。而‘蛊’不是为了让‘虫’繁衍后代而存在的,它是为了减少‘虫’的数量而设计的,毕竟那位摆蛊者,他所需要的‘虫’,就只有一只。”


  “所以幸存下来的人类仍要相杀,这都是在下蛊的那一刻,就已经设计好了的。弱者先变异,被淘汰的同时也能淘汰掉一批伪强者,然后再从强者之中挑一批不那么强的变异,以此类推下去,活到最后的那一个,刚好就是最强的那一个。作为一个‘蛊’,我不得不说,它的设计已经非常完美了。只可惜我不在‘蛊’的外头,我在它之中。”


  “我也是一条虫。”


  “所以,我只能跪在那儿,看着,绝望地看着。对于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事,我都无法阻止,我无能为力。”


  (二)


  就连李维雍自己也搞不明白,他到底为什么活到了最后。


  也许,是他命好。


  “呃啊啊啊啊——”


  伴随着一阵垂死的尖叫,怪物的六根触手捅穿了人类的腹腔,将那之中的内脏搅成了一团浆糊。


  人类倒了下去,抽圌搐了几下,失去了活力,变成了一具尸体。怪物最后瞅了他一眼,便对他失去了兴趣,转身面向了那个跪在地上的少年。


  那个少年,从混战开始的那一刻起,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怪物,会将注意力浪费在他的身上。那家伙的肩膀被捅穿了,上头还挂着一杆长枪,血流了一地。他几乎都站不起来,也许放着不管的话,他就会那样慢慢地流血而死。


  没有威胁,这就是他能苟活到现在的原因。比起专程去杀这么一个随时都会死掉的重伤号,还不如多关注一下眼前的威胁。大家都是这么想的,所以没人对他出手。


  然而在别的威胁都已被完全消灭的现在,也是该轮到他了。


  怪物挪起了脚步,以它那乌龟一般的速度,这十来米的距离得耗掉它不少时间。这对李维雍来说是个好消息,因为他是先愣了一阵,然后才注意到,那怪物正在缓慢而坚定地向他逼近。


  他该动起来了。


  腿脚,已经不怎么听他使唤了,就像是断裂了之后还连着几根纤维的树枝一样,既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却也不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他是用手里那把剑,插地上当成拐杖,靠着上身的力气强撑着才站了起来。等他颤颤巍巍地直起腰来,那怪物已经离他很近了。


  “该怎么办”这种低级问题,他已经不会再想了。他的大脑严重缺血,眼前几乎是一片漆黑,意识就像将要断线的风筝一般飘忽不定。在这种情况下,他所能依靠的,唯有最原始的求生本能。


  三步,两步,一步,进入攻击距离。李维雍将长剑从泥土中拔了出来,用右手持着,竖在面前。


  下一个瞬间,六根触手如箭一般一齐刺了过来。到了这里,若是将他换成别人,那也该玩儿完了。然而他李维雍就是命硬,乌龟壳一般的硬。他在那电光石火的一刹那间,稍稍偏了一下圌身子,躲了那么一下下。


  以他此时的身体状况,以及二者之间那近得危险的距离,他是不可能彻底躲开这夺命的一击的。实际上,他也没必要“彻底”躲开。他就这么本能地一偏,那些触手的落点刚好就错开了所有的、足以致命的位置。六根触手,三根擦过了他的身体,带走了他的一些皮肉,一根刺穿了他的大圌腿,一根毁掉了他的膝盖,还有一根撞断了他的胯骨。六根触手,没有一根能在这次突袭中取走他的性命。


  大圌腿重创,致使他失去了平衡,单膝跪地。借着这个姿势,他的长剑找到了一个绝妙的突刺角度:斜向上,从那怪物的下巴底下进去,再从它的后脑勺那儿出来。


  “噗嗤!”


  脑浆迸裂。


  那是他今晚的最后一剑,他甚至都没有把剑从怪物的身体里拔圌出来的力气,就让它留在了那怪物的脑袋里。“反正我以后也没法再使用它了”,他这么想着。


  那最后的一头人形怪物在他的面前摇晃了两下,然后一声不响地向后倒了下去。它那三根扎进李维雍身体里的触手,被倒地的惯性扯了出来,一时鲜血四溅,但李维雍已经麻木,不会再感到痛了。他的长剑竖在怪物的尸体上,直直地耸立着,在火焰的映照下,如同一杆胜利的旗帜。


  这下,终于是结束了。


  李维雍抬起头,血色的月光洒在了他那张惨白的笑脸之上。


  严重的伤势,外加大量的失血,将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带走他的性命。他对此心知肚明,而且,他也乐意以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一生。


  然而,就连这可悲的遗愿,也是注定要落空的。


  有一种说法这么讲,在你重伤濒死之时,若能感觉到痛,那说明你至少还活着,若是连痛都感觉不到了,那你也就离死不远了。


  李维雍目前就处于“连痛都感觉不到”的状态,不止如此,他的伤口甚至还在发圌痒。没错,不是作痛,而是发圌痒。无论是被刺穿的肩膀,还是碎裂的胯骨,每一处血肉模糊的伤口,此时都是奇圌痒难耐,有如千只蚂蚁在他的皮肤底下钻来钻去。


  那是肉芽,万千新生的肉芽正在他那些开裂的伤口之中到处乱窜。他能感觉到,某些东西正在他的皮肤之下挣扎,试图挤破这层薄薄的人皮,正如胎儿挤破羊圌水、获取新生。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双手——那上头的皮肤正如抽丝一般层层剥落,底下的肌肉已然清晰可见。


  那一刻,他明白了,自己身为人类的时光已经所剩无几。


  “至少......”


  四肢已经不听使唤,因此他不得不像条狗一样匍匐着,爬着去够他那把插在怪物尸体上的宝剑。他方才还觉得自己“不会再用上它了”,真是世事难料。


  “让我......在还是我自己的时候......死......额咳咳!”


  喉咙突然间被某种肿圌瘤一样的东西给堵住了,严重的不适感令他一时干呕不止。好消息是,他已经握住那把剑的剑柄了。


  已经......可以......不用再受这份罪了......


  “轰隆——”


  当是时,身后的一阵巨响,伴随着小型地震一般的晃动,打断了他手头正在做的,以及将要去做的一切。李维雍回过头,却只看见遮天蔽月的一片黑,如山一般高耸,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花了些时间,仔细瞧了一遍又一遍再一遍,然后才终于认清楚,填满他的视野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那是一座山,一座由人类的尸体堆积而成的山。而那些尸体,则属于每一个在他的保护下“安全”撤离的无辜百姓,属于每一个他认识的人,每一个他关心的或是关心他的人,每一个能在他心中占据一小块地方的人。他在那座尸山之中看见了自己的父母兄妹,看见了那些曾向他挥手致意的平民百姓,看见了那位待他如至亲的老妪和她的亲孙子。白天的时候,他还跟他们说过话,他们还对他笑过,只要一闭上眼睛,他就能看见那些笑脸。现在,他们都躺在那儿,紧闭着双眼,看起来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那就是他的全世界,现在它崩塌了,被埋在了这座尸山之下。李维雍既不哭,也不叫,只是愣着神,表情凝固在惊愕之中,显得既呆滞,又木讷。无论他能否承受这一切,他已经在事实上,完全地承受了它。


  他已心死,状如活尸,直到他的脑袋在无意识之间,又稍稍地往上抬了些许——然后他便看见了站在尸山顶上的那个人。那个纯白的少女,傲立于万千尸骨之上,长发飘舞于红月的光辉之中,正以一位帝王的姿态,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那美得不似人类的容颜,那血红的双瞳,只要看过一次,他便永远也不会忘记。


  他知道她是谁,毕竟他们才刚认识没多久。他也终于知道了,这场灾难的始作俑者是谁,毕竟她已经站在他的面前了。


  一时间,一簇愤怒的火焰,从他那颗已死的心脏之中窜了起来。他扯破了嗓子,用尽那残破躯壳之中仅存的力气,吼出了她的名字:


  “希——拉——”


  这是他最后的一句话。


  因为下一秒,那个名为希拉的少女,只对着空气划了一下手指头,就直接隔空割破了他的喉咙,让他除了“咕噜咕噜”的鲜血冒泡声之外,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嘘——”接着,少女将那根手指竖在了她的双圌唇之前,“安静点,虫子。”


  “他们走得太远了,所以我不得不这么做。”她说着,跺了跺脚,踩了两下脚底下的尸山,“我所设计的这场‘游戏’中,不存在‘逃跑’这个选项。规则很简单,要么赢,要么死,他们放弃了赢取胜利的机会,等待着他们的只有一死。”


  “话又说回来,我是真的没想到,活到最后的那个人,竟然是你。”说到这里,她那苍白的脸上浮起了一抹微笑,“这是巧合吗,还是命运作祟?”


  “无所谓了......能活到现在,就证明了你拥有‘资质’。我为拥有‘资质’的人准备了一份‘礼物’,你最好心怀感激地收下它。”


  她说着,又斜眼瞟了被割断喉咙,躺倒在地上气息奄奄、不省人事的李维雍一眼,便笑着嘲弄道:


  “当然了,你也没办法拒绝我,不是么?”


  她双脚离开了地面,优雅地踏空而行,从那高高的尸山上一步步走了下来,最终站在了李维雍的面前,俯视着他。接着,她伸出了右手的食指,停在李维雍的正上方。一滴细小的血珠从她的指尖上冒了出来、落了下去,不偏不倚地滴进了他那裂开的脖颈之中,又顺着那断裂的血管,流遍了他的全身、融进了他的血脉。


  “咚咚!”


  他的心脏再一次开始了跳动。


  于是,名为“李维雍”的少年英雄的故事就此落幕,而名为“纳兰暝”的吸血鬼的故事,自那一刻起,正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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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1 20: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77章 人之里攻防战(其一)


  (一)


  “七万人,七万具尸体,包含了我所有的亲朋好友,所有认识的或是不认识的人,堆成了一座山,摆在我的面前。”


  “那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死亡是一种液体,流动在空气之中。张口呼吸就如同在冰冷的深海之中溺水,每吸进去一口,就离真正的死亡更近一分。”


  “原来绝望感是有重量的,灵魂也是有实体的,我甚至听见了自己的灵魂被压垮的声音。那就像是压路机碾过一只蚂蚁,我甚至都没试着去抵抗一下......”


  “总之......这就是全部了,我所知的,有关这场异变的一切,我都已经告诉你们了。”


  言罢,纳兰暝抬头扫了一眼人群,发现她们一个个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反倒是身为亲历者的自己最为轻松,便很是无奈地笑了一下,道:


  “若是有什么感想,等一切结束以后再去感慨也不迟,现在,咱们还有一场战争要打。”


  他随即拍了两下手,响亮的掌声把大家伙的精神从那血腥、阴暗的时空之中拽了出来,回到了现实之中。


  “诸位,随我来!”


  他说着,便先众人一步,顺着庭院中的青石板路,向着通向山下的阶梯的方向,走了过去。众人见状,虽不明白他有何用意,却也还是一起跟了上去。他们在神社前院最外侧的边沿上,也就是那座朱红色的鸟居底下,停了下来。站在那儿,顺着脚下的台阶俯瞰下去,整个幻想乡的景色尽收眼底。灵梦平日里闲着无聊没事干时,往往就会跑到那儿去,往台阶上一坐,闲看风景、淡看浮云,一个人捧着杯茶水就能耗掉一整个下午。


  绿树白云,高山流水,幻想乡那广阔清澈的景色总是能让人心情舒畅。然而今夜,当灵梦站在那熟悉的位置上,借着红色的月光一眼望去,她便赫然发现,昔日的桃源此时已是面目全非。


  “这简直就是......”她瞪着双大眼睛,忍不住喃喃自语道,“魔境啊......”


  她并不想用“魔境”这样的词汇来形容这片养育了她的土地,这片众神眷恋的净土,幻想乡。然而她也不得不承认,此时此刻,“魔境”这个词真是再相称不过了。


  幻想乡的植被覆盖率很高,非常高,作为一片没有经历过工业化洗礼的土地,基本上所有没盖房没种田的地方,都被植物给占据了。换成平时,那该是满目翠绿才对。但是现在,血月升起,所有绿色植物,都变成了红色的、扭曲的肉。从高处望下去,那密密麻麻的一大圌片,就像是新鲜的红色苔藓群落,附着在一大块奇石之上。当晚风吹过时,所有的“苔藓”都兴奋地摇摆起来,相互推挤,成片地晃动,看得灵梦满脑袋都是鸡皮疙瘩。


  啊,顺便一提,她有密集恐惧症。


  “不过是变异的植物而已,”纳兰暝一边眺望着远方,一边说道,“即使数量庞大,它们的威胁性也是最低的。毕竟没长脚,只能等猎物靠近了才能动手,没法主动出击,虽说被抓到了还是会死的......嘛,走路的时候注意一点,应该就没事......”


  “‘应该’......”灵梦瞟了他一眼。


  “重点不是这些,重点是那里,”他说着,伸手指向了幻想乡的一隅,“那片竹林。”


  众人便顺着他的手指,聚焦于幻想乡东南部的一角上——那里是迷途竹林,永远亭的所在之处。


  “竹子......”魔理沙出神地眺望着远方的那片竹林,小声道,“没有变异......”


  迷途竹林,这片拥有着魔界一般复杂构造的林子,此时却是这赤色圌魔界之中唯一的一点绿色。一面半球形的透明结界罩住了它,如科幻电影之中的立场护盾一般,在这令人发狂的月色之下保护了竹林之中的生灵,使其免于异化。


  没人知道永远亭那一伙人为啥没有参加这次宴会,但现在,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个明智的决定。


  “是永琳的手笔,”八云紫遥望着那个弧面结界,道,“太明显不过了。”


  “听起来好像你又特别懂永琳了。”


  纳兰暝朝她笑了笑,又对着后边的帕秋莉·诺蕾姬招了招手,道:


  “帕琪,准备一下,咱们得弄个探测法阵出来!”


  “大家伙儿,都让一下,留块空地出来,谢谢!”


  (二)


  纳兰暝和帕秋莉,再加上上来搭把手的爱丽丝,仨人拿着粉笔,三下五除二地就将幻想乡的简略地图,外加一个大号魔法阵,在神社庭院的石板路面上涂了出来。


  那是一个魔力探测法阵,检测到的魔力放射源会在地图上用红点标识出来,魔力越强,红点便越大、越亮。去年活死人异变的时候,纳兰暝曾经靠着这个法阵找到过拉杜三世的藏身处,现在,他要用它来找点别的。


  伴随着一串复杂晦涩的咒语,帕秋莉为这法阵注入了充足魔力,蓝色与红色的光便在魔法阵上亮了起来——那意味着它已经开始工作了。


  一大帮人围在这魔法阵的周围,好奇地瞧着看着,七手八脚地指点着。围观的人群里头,不乏琪露诺与露米娅这样的笨蛋,站那儿瞧了半天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来的,嘴倒是不曾闲过,在那泛着微光的地图上找自己家找得特别欢快。哦,顺便一提,虽说也是魔法使,地上的这个魔法阵,魔理沙却是完全看不懂的。为此她还缠着爱丽丝请教了老半天,遭了老多白眼。


  然而灵梦却看得懂,尽管她压根没学过魔法也从未见过类似的法阵,但她就是能看得懂,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排除掉笨蛋们,剩下的那些早在那仨人开始绘制地图时,就已经能看穿这是个什么玩意儿重几斤几两的大佬们,虽是对一切都了如指掌,却总是笑眯眯的,啥也不肯明说。纳兰暝瞅了一眼八云紫,她那张软圌绵绵的笑脸仿佛在跟他说:“聪明的你即使没有我的提醒,也已经看出问题来了吧?”


  这就有点嚣张了。


  “紫,”纳兰暝开口说道,“我不是打算挑衅,就是想让你给我个准......”


  “你和永琳,单论法力,孰强?”


  “如果你指的是我们二人体内的能量等级,”八云紫开了把折扇,把嘴一遮,道,“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是我比较强。”


  “哦吼吼,小紫紫~”


  站在她身边的西行寺幽幽子用指尖戳了戳她的脸颊,笑道:


  “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和年轻人一样爱吹牛了?”


  “这......”


  八云紫顿时老脸一红,便别过脸,耍脾气似地娇圌声道:


  “这哪是吹牛,实话实说就是这样的嘛!”


  “单对单,纯粹斗法,不耍花招,那肯定是我强。只是她在别的方面比我厉害那么一丢丢,所以......”到了这里,她的说话音量一下就降下来了,显得底气严重不足,“目前为止的交手记录,暂时是一负......”


  “另外!”她的声音又大了起来,“什么叫‘和年轻人一样’?一直都很年轻,就没老过好吗!”


  她说话的时候,还刻意挺起了腰,隔着那条薄薄的裙子,展示出了足以用“傲人”来形容的身体曲线——有凸有翘有线条,前一条S,后一条S。幽幽子差点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因为她好像隐约在紫的身上看见了腹肌和人鱼线。


  “众所周知,人鱼线这种东西不过是个可笑的都市传说,从来不存在于现实之中”——至少幽幽子是这么认为的。


  “这样的身体,”紫冲着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的幽幽子夸耀道,“你个成天不是吃就是睡的亡灵练得出来吗?”


  顺便一说,这都是纳兰暝带她练的。而她的回报就是,寄给风见幽香的一本《指尖奶茶》和一套一米八几的女仆装,可以说是翻版的“农夫与蛇”了。


  “真好啊,真好......”幽幽子瞅了瞅八云紫的身体,又摸了一把自己的肚腩,叹息道,“同样都是松弛老年人,为什么就你这么优秀......”


  “都说了,就没老过好吗!”


  “二位,二位!”


  纳兰暝苦笑着打了个手势,示意二人冷静一下。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紫和永琳谁的法力更厚实而已,因为魔力越多,在这地图上显示出来的红点也就越大,没有别的意思,别想太多好吧!”


  表面上是这么说,他心里头其实就一句话:


  “大妈何苦难为大妈。”


  然而这忽视了他年龄比幽幽子大的事实。


  “回到正题。”


  纳兰暝拍了拍手,然后指向了那魔法阵环绕的地图之中,红点众多的一处地方。


  “这就是我们所处的位置,博丽神社。即使忽视掉这一大堆红色光点,单看等高线,也能判断出来了。”


  “喂,小琪,”人群之中,露米娅一脸白圌痴像地向她身边的琪露诺发问道,“‘等高线’是啥?”


  “不知道,”琪露诺抱着个膀,噘圌着圌小圌嘴,道,“也许是一种米线。”


  “米线?能吃吗?”


  “不知道,也许能吃?”


  “我想吃等高线,你买给我!”


  “咱没钱啦,去找蕾蒂要!”


  无视了那俩蠢货,纳兰暝抬脚步入了那魔法阵之中。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了那些粉笔绘制而成的,易掉色的线条,走到了博丽神社所处的位置旁,伸手指向了位于神社前院的众多红点中的一个,道:


  “紫,这个第二大的红点,就是你了。”


  紫低头看了看那个红点,又看了一眼离它不远的那个,“最大的”红点,然后抬头瞅了一眼站在魔法阵对面的风见幽香。


  嗯,没错,代表着她的那个红点只是这一大堆红点之中第二大的,对此她没有异议。但是最大的那一颗红点比除它自己以外的所有红点加到一起还要大,这是个什么狗屎道理?


  “讲老实话,我并不清楚八意永琳的真实实力。我想大家也都知道,她这人没那么好懂。”纳兰暝说道,“但,既然紫说永琳法力不及她,那咱们至少可以确定一点。”


  “那便是,浮在永远亭上的那个大红点,不属于永琳。”


  他这么说着,便又走了两步,来到地图上永远亭所处的位置旁边。


  一个无比巨大的,甚至比代表着风见幽香的那个怪物红点,还要再大上好几圈的红点,或者更确切地讲,红色圌色斑,正躺在他脚边不远处。那红斑已经彻底盖住了永远亭的轮廓线条,以及与它一同存在于永远亭之中的那些红点,一眼望去,永远亭那儿就只有模模糊糊的一大圌片红,其它的啥也看不见。


  实际上,它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多数人在看见它的那一刻,都想当然地把它当成了背景板上的红色圌色块,当成了地图本身的一部分,甚至是地图底下的石砖的一部分,而没有去过多地关注。直到纳兰暝提醒了一句,她们才在惊愕之中意识到,“那玩意”,也代表着一个人。


  这能有多恐怖呢?作为对比,风见幽香,大自然的化身,能从自然万物之中获取力量,其魔力之雄厚,在场的所有人全加到一起都望尘莫及。而位于永远亭的“某种存在”,其实力甚至远在幽香之上。


  再往深了想,这颗星球上,究竟还能有什么东西,能够凌驾于大自然的伟力之上?一旦朝这个方面想,不论是谁,都会不寒而栗。


  于是,众人陷入了沉默。无论是调皮捣蛋的小妖精,还是年长的大妖怪,所有人都阴沉着脸,一同瞅着那个小太阳一般的大红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往好了看,至少现在有两个事实,已经清清楚楚地摆在咱们面前了。”


  纳兰暝说着,竖起了一根手指:


  “一,永远亭那帮人貌似跟咱们不是一条心的。”


  “她从来就没跟我一伙过......”八云紫撇着嘴,插话道。


  “这是其一,其二是,”纳兰暝竖起了第二根手指,接着道,“咱们的敌人,似乎从一开始就没打算隐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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