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東二创 于 2018-1-11 15:33 编辑
——作为搬运工,用着别人的作品,给自己谋取私利,感觉如何呢?
东方二次创作发展至今,仍然不断吸引着诸多东方爱好者参与创作或者分享,其重要性毋庸置疑。 而在各语言环境相互沟通不甚便利的背景下,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对二次创作加以共享和再次传播的,被中文圈俗称“搬运工”的群体。
作品共享是同人创作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搬运工的存在是矛盾的: 一方面,对于现实状况下仍然坚持着对东方的爱好的各位爱好者们,依靠搬运工的转载能够有效降低其获取信息的成本。 另一方面,大多搬运的情况并未受到原作者明确许可,因此产生未经许可转载这一敏感的话题。 好在,许多创作者对这一情况有所了解,从而也默许了。在双方的默契之下,优秀的作品得以分享,爱好者们也能有机会见识海外大手。 实乃幸事。
但事物总有另一面。 搬运工自己是如何看待自己的?是优秀作品的分享者?是帮助同好们开拓视野的同路人?或者是勤恳的社群建设者? 还是说,是觉得优秀的作品可以加以利用,成为搬运工能够图谋个人声名乃至图利的投机之人? 如果所谓“搬运工”已经把利用他人作品图名谋利作为最终目的,而非分享或者单纯的为了爱好,所做的一切又如何保证不是充满铜臭的呢?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来为自己谋取利益,恐非君子所为。
著名的东方视频搬运工,东方日常字幕组组长,帕瓦双子。
这个名字想必近年来在B站观看东方相关视频的各位不会陌生。 作为知名的搬运工,同时领导汉化组,想来可以为广大中国东方爱好者提供极大的便利。 确实如此。经东方日常字幕组之手汉化的作品不可谓不多,受众不可谓不广。 仅仅如此的话,他确实是一位值得各位爱好者感谢的优秀搬运工。 确实如此吗?
根据B站“充电计划”的要求,参与“充电计划”的作品必须是原创,其中的素材不得是禁止商业使用的素材。 那么请问帕瓦双子,这些你标注了“未经作者授权 禁止转载”的投稿以及所有你开通了充电计划的投稿都是你原创的吗?你申请转载时,原视频作者允许你把他们的作品用于谋取个人利益吗? 答案恐怕都是NO。 (译:完全不知道我允许的视频转载被人拿去商业用途了……) (译:因为写了原作者名字,所以转载和字幕都没有问题,但是商业用途是不行的。) (译:我的所有投稿只限于在NICONICO公开,我从未允许过其他转载。)
你在与原作者商议,申请转载许可的时候,作者认为你是普通的东方爱好者,本着同人创作彼此共享的精神而允许了你的转载请求。 (此处作者相关回复,出于个人隐私考虑恕不公开) 那么你何来的勇气辜负作者所托,将用于分享的作品转而用于个人谋取私利? 如果搬运以及汉化,对于你或者你的字幕组是一种负担,那么你应该停下来,而不是利用别人的作品把你们自己的成本转嫁给观看你们作品的爱好者。 搬运和汉化是你作为爱好者所做出的贡献,但是至少,请你先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再来说兴趣爱好的事,而不是借着“搬运汉化”、“兴趣爱好”的旗号,一边找观众众筹蛋白粉一边在喵玉发帖接赞助。
东方日常字幕组的成员的贡献,各位有目共睹,自有评判。有人愿意为优秀作品的分享而出力,是爱好者群体之幸。 但是堪称“无私奉献”吗?其他许多做着相同的事情的奉献者,何曾像帕瓦双子一样用他人的作品盈利? 同人作品不能盈利只是误解,创作者获取回报理所应当。 但是转载与汉化并非创作,而是对他人作品的修改。 帕瓦双子所作所为,无疑是挑战整个爱好者群体的规则,以及侵犯原作者的权利。 努力应该来源于自己的劳动,而非盗窃、掠夺、鸠占鹊巢,然后才有资格讨论“收益”。所谓“用努力换取收益”,首先应该是自己的努力。 而以同好活动的名义就能用他人的成果去为自己谋私利了吗? 哪怕是所谓“发觉到错误”,也显得如此缺乏说服力。在公开发帖接受赞助的企图中止之后,帕瓦双子一直开通着的充电计划仍然维持着。直到昨天被日本方的视频原作者要求,才得以关闭。 真的这么在乎钱吗?已经眼红到不顾底线的地步了吗? 爱好者会感谢无私奉献的搬运工,会感谢进行创作的创作者, 但是绝对不会感谢一个为钱而不顾一切的人,更不会感谢他在以搬运和汉化的名义谋取私利的行径。 以谋利为第一目的的人,绝不会是合格的搬运工。
帕瓦双子在昨天与视频作者的交流中,声称这一切只是误会,已经及时关掉了充电计划。 且不论在接到作者通知之后才关闭到底及时与否,希望这真的只是个“误会”。 帕瓦双子到底有没有“发觉到错误”?是否仍是以他人的作品为自己谋取私利作为目的而进行搬运活动? 这将由所有的爱好者共同监督。
良好的社群环境是所有爱好者共同的工作成果也是所有爱好者共同的财富,绝不能容许没有底线的行径。 感谢各位爱好者一直以来的付出。 同时愿各位引以为戒,不要忘了爱好活动的本质目的,也不要明知故犯。 为更好的社群环境,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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