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则消息表示心里非常难过。本来同人就遇着会有这种法律问题但实际看到败诉仍旧觉得很伤心。如果有法律保护同人的合法性和版权大概这种问题就不会发生在东方身上了
好可恶,这只baka玷污了幻想乡,代表妖怪灭了他
真的假的 不过真要的话。。可能要花很多钱~
ZUN希望东方系列能在同人文化、二次创作文化中成长,希望谁都可以使用“东方PROJECT”那么其实他应该注册号后放开权限(应该能吧,或者注册好后申明谁都能用)起码主动权在自己手里比在别人手里好
虽然为此事难过,但确实没有办法,只要每个东方迷心中有她就足够了
本帖最后由 cik 于 2014-4-13 17:40 编辑
金子 浩二,地狱之门已向你打开,请准备好船票。{:16_452:}(二妹表示要先与你玩一场弹幕)
我决定了,我要学好日语,去日本,让东方同人精神永远不会消失!金子 浩二,等待审判吧!
十分火大,那个人绝对是故意的对吧{:35:}
想不明白版权法规那么完善的日本居然会出现这么逗比的审判
感觉那人用心险恶啊
这样的就该天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