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仙注册了“东方同人音乐”“东方幻想乡”等商标
希望是我孤陋寡闻了,但是我从中看不到什么好处,反而这件事对中国的车万同人创作会有不小的负面影响。。。各位有什么头绪吗? 感觉把东方商业化不是一件好事,况且不是所有的东方众都支持商业化,而且zun本人是否支持也成问题
好像我也很孤陋寡闻 注册了还要挂网,挂网期间无争议的话才会通过
这个事情囧狗有跟ZUN TEAM通过气的 这样的话,社团如果在CD上写东方同人音乐算不算侵权?我们能不能赶紧去注册个赵旭升商标?看看护法们怎么洗吧,感谢囧仙创作了东方。 这事做的。。
不厚道,不地道,不妥当。。 本帖最后由 飞越无尽暗空 于 2019-8-11 08:15 编辑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严重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在《东方幻想乡》属于ZUN开发的游戏标题的情况下。
万一商标通过,那么以后只能预想到囧皇帝动辄对他看不顺眼的其他东方同人创作者滥用法律武器起诉的黑色未来。
倒不如说现在已经有这个征兆了(参考知乎上的囧看不起除动画以外的同人创作者的评论:“十张插画比不上一个动画”)。囧创作的东方同人就是正确的?就是标准的?比他创作差的就不允许存在?
自由的东方同人创作环境、自由的幻想乡什么时候轮得到一个中国式的“囧主席”来控制了?
不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像东方同人音乐东方幻想乡这样普遍被使用的词被注册成商标,大家就不能再自由使用了?不知道囧仙出于什么目的试图注册商标的,如果是为了某种方式上的垄断权,和利益有关系的话,感觉有点不安。总觉得扯上钱,人的心和作品很大概率迟早都会开始腐烂,逐渐利益至上。 下次叫“东方Project同人音乐”不就好了
再不济就用繁体或者英文
我看看能注册多少个 统一回复,注册商标为保护性注册,不会挪作自用,并且和日方ZUN团队有过沟通。日本那边曾经也遭遇过东方project等商标被人抢注导致的法律问题,所以囧狗这边进行保护性注册。
等他真的违反规定拿来自用的时候再喷他啊,你们猴急什么?会不会黑?不会黑滚开,别显得我们囧黑素质怪低的【 人类死绝才是最好的,突然觉得莎莎很有道理,网上从游戏到业界再到人品,天天都是非黑即白,真是有趣,站队就是死,不站队呢,什么都改变不了,然后等死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