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没巫女 发表于 2013-8-23 03:21:09

倒打一耙

7月14日,在日本的某求助网站上,刊载理了一条非常让人苦笑不得的问题:
“将伞放在大学课堂外面的置伞处,但是每次都被人偷走。这次实在是火上头了,于是就在伞中设置了蟑螂机关。不久后外面传来了很夸张的悲鸣声,出去一看是一名大一女生,显得十分愤怒。一听她的说法说是虽然承认自己准备将伞偷走的事实,但认为我在伞中设下的蟑螂机关实在太过火了。她哭喊着要将我告到学生科逼我退学。伞既然拿回来了,想她也不会在再盗窃,我个人来说已经消气了。但如果她告到学校,会不会变成我的错了?顺带一说,机关里的蟑螂全部都是死的,是用胶带贴在伞的内侧。”

PS:蟑螂对于女性来说,有着生理上无法接受的厌恶感。所以那位女性应该是被吓到失控才说这种话!


这种事大家就见仁见知,至少我认为她想告就告吧!看校长知道这事是我死还是她死!

sywdddd 发表于 2013-8-23 06:37:49

防盗吓人……算正当防卫吧?偷窃已经是大问题了,而且下雨天就超坑害是伞主了
顺便伞们快变付丧神报复小贼啊

时间停止le 发表于 2013-8-23 07:51:28

伞的话不碰就不会中招,这不用说大家都知道的

140706inu 发表于 2013-8-23 09:02:54

求变付丧神+1www厚颜无耻的家伙哪儿都不缺啊

清水星 发表于 2013-8-23 09:21:19

本帖最后由 清水星 于 2013-8-23 09:22 编辑

除非这货跟校长有关系,否则偷伞的她就是自找麻烦
但估计前者最有可能
但是的但是,这个日本哟,这货还可能PTA都搞一下哟

盒子中的奇迹 发表于 2013-8-23 10:12:16

不大了解11区这方面的事,不过如果是在天朝……

sqjsdf1036 发表于 2013-8-23 10:20:58

出于奇怪的爱好在自己的东西里放点蟑螂什么的合情合理嘛,又没人逼那个小偷去碰

霜月 发表于 2013-8-23 11:02:00

我很好奇如果真告得入的话,会是用的什么理由

Lunar 发表于 2013-8-23 11:21:31

正当防卫啊,让她去告呗,难道她能说她偷伞时被蟑螂吓到?
不过如果把伞柄弄成条腿效果会不会更好

素裸天狐 发表于 2013-8-23 13:45:47

这就像你非法闯入别人的家里发现了吓哭你的东西,怪业主咯?
告呗,看谁有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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