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eCrazyLion 发表于 2016-6-29 15:41:53

探討宅宅結婚以後《同人誌該怎麼處理》先找到結婚對象再煩惱吧……


問問各位擁有大量同人誌的宅宅,如果結婚以後會繼續抱著那堆同人誌當寶或是默默處理掉呢?一位女性貓咪繪師うだま(Udama)最近就將她與宅宅丈夫針對這個問題的討論內容分享給網友參考,同時還詢問網友們會如何抉擇,結果發現有4成的網友選擇毫不掩飾向另一半坦白!話雖如此,還是先找到結婚對象再煩惱吧……

發現丈夫大喇喇在看18禁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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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http://news.mynavi.jp/articles/2016/06/25/thin-book/

貓咪繪師うだま(Udama)原本不知道丈夫十分熱愛同人誌,甚至還是同人繪師!直到有一天丈夫趕工畫圖忘記妻子在家才曝光,丈夫一邊道歉一邊解釋自己本來就沒有想要隱瞞自己是宅宅的事實,於是他們就討論起是否該為了結婚隱藏興趣的問題……

宅宅面臨結婚的4種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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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http://news.mynavi.jp/articles/2016/06/25/thin-book/

他們首先歸納出宅宅結婚會面臨的4種抉擇,首先就是該不該坦承宅宅興趣的問題,其次是坦誠或不坦承以後該如何處理同人誌與其她收藏品的問題,最後產生4種抉擇:

1、坦白然後不藏

2、坦白但還是會藏

3、隱瞞然後處理掉


4、隱瞞然後藏好

うだま(Udama)的丈夫被迫坦白以後選擇了第1項,從此再也不躲躲藏藏了!

「為什麼不選擇丟掉同人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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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http://news.mynavi.jp/articles/2016/06/25/thin-book/

うだま(Udama)問丈夫為什麼最初或者曝光以後都不會選擇丟掉同人誌?丈夫說每一本同人誌都是作者難能可貴的心血結晶,一旦放手可能再也不會見到了,怎麼可能說丟就丟呢!

「錢再賺就有,但是同人誌卻無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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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http://news.mynavi.jp/articles/2016/06/25/thin-book/

不過這是うだま(Udama)本身熟悉宅宅文化才能如此寬宏大量,如果丈夫跟一位完全不懂甚至排斥宅宅文化的人結婚,然後被要求丟掉所有同人誌該怎麼辦呢?

「要丟掉同人誌我寧願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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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http://news.mynavi.jp/articles/2016/06/25/thin-book/

然而即使雙方都能夠相互理解,並不代表婚後生活就能夠一路順暢,好比丈夫曾經一個月花掉20萬日圓買同人誌,うだま(Udama)雖然理解這種衝動卻還是希望未來多為家庭考量一下!又或者是2人對話偶爾會試著參雜宅宅哏卻沒有命中對方的喜好演變成尷尬的情況……

伴侶最合適的興趣分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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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http://news.mynavi.jp/articles/2016/06/25/thin-book/

以上面這張圖為例,うだま(Udama)認為伴侶之間的興趣要不就是完全分離,要不就是完全重疊發展得最順利!如果只是稍微重疊就很可能會對同一部作品有著不同的解釋,或者支持的角色互斥,因此需要花費很大的心力拿捏距離以免踩到地雷!

網友意見:坦白但是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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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https://twitter.com/udama1212ura/status/745959372031827969

詢問1萬多位網友的意見之後,發現有高達4成的網友支持向伴侶坦白宅宅興趣而且完全不隱瞞同人誌收藏,大家也會這麼勇敢嗎?

(〒ω〒)先找到結婚對象再煩惱好不好?
最後附上うだま(Udama)的貓咪日記網址,裡面有滿滿的可愛喵星人照片與漫畫!


地对地导弹的地 发表于 2016-6-29 17:37:19

同志们,是时候向全世界传播宅宅病毒了

清水星 发表于 2016-6-30 07:50:22

想起了 关公说事 呢……像关公说事那样的婚姻生活是很多宅的梦想了……

hatsuneharuka 发表于 2016-6-30 10:08:38

送给我!我要承包全天下的小本本。

尼米捷 发表于 2016-7-2 00:22:30

我感觉这在中国没问题啊 我们的本子全是免费的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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