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不吐不快。
不想放链接,但不知道有一篇据说很屌的故事好在哪。说实话,无数人也就是这样,看着不属于自己的生活,抱着猎奇的心态,看个热闹,啊多奇幻的生活, 完事,过几天忘掉,一个细胞都没留下。为了迎合这种心态而写的故事,当然也是越猎奇越夸张越好,笔下的人物都是人来疯,装疯卖傻把自己的属性发展得淋漓尽 致,不搭两句话就杀一条街的人就不像个黑社会。
我觉得这大概应该算是写故事的最初级阶段。谁都有过这个时候,我也在这井口蹭过。但接下来的话就不是对我自己说的了:确实有人在初级阶段就已经证明了自己很屌,但更多的人没有。但无论有没有他们还是会继续尝试,所以我确实喜欢看一个人慢慢成长,直到能够把握好脉络的那天。
但在这之前的这个过程,我恐怕还是不能忍受很多东西。就算一个人展露出的才气再屌,还是需要注意一些地方的。无论如何我想我都受不了在对生活中的一 些东西没有调查过后的擅自描写,比如城市死角,比如社会现象。把它们都推到无法无天的黑恶势力和无德无胆的政府官员身上永远都是最便捷的选择,但说实话, 还真是方便,把所有坏事都往命运这个又老又丑的魔女身上就行了,多省事啊。
所以可以在他们的笔下,官员全是无能的,混混都是找死的,老大都是装逼的,社会都是不公的,基友或姬友全是假正经或假不正经的,真爱是喝几瓶酒都忘 不了的。在还没想明白这些的作者笔下,这些都是要表现出来的,是要极力渲染的,人物尽他们所能地表现着他们的感情与欲望,色彩鲜明得像是能撞到屏幕上。
我想我是不能再继续说些漂亮话了。我非常讨厌这样。非常非常讨厌。人永远不能说自己看透了社会,看清了世界,了解了人心,永远不能。但人也永远不是 表现出来的样子,就像一些隐藏的教徒一样,和别人做了一天生意,晚上跪在神像前捶胸顿足号啕大哭地祈祷。如果只写他生意人的一面,那他也仅仅是个生意人, 而不是一个信徒,但是他是要写一个完整的人的,可我们只看到了他生意人或是信徒的一面。他白天与异教徒做买卖不耽误他晚上的祈祷,尽管这种商业行为也是忏 悔事项之一。到现在为止,我还没看见哪个网络写手写出了商人的精神状态,要么患得患失,要么财迷心窍;就像我今天看的那个所谓混混的故事那样,混混们要么 千里送人头,要么叼烟玩深沉。
很多人能写好千里送人头,因为蠢人多;但他们不理解混混的深沉。因为他们不明白,混混也好,黑社会也罢,是不想继续这种工作的。他们的精神状态和心 理活动不是轻易能说清的,但如果看过案卷,就明白他们心中的感情:绝望与忧虑。为了摆脱这种负面情绪,才会抽烟酗酒玩女人,千里送人头,不见血不罢休。不 是从文艺作品中,而是从生活中了解、代入一个角色,一类人,才能想得更多,才能把人物刻画得立体,至少和别人不一样。
文艺作者们总是展现出人物的一面,是他想让我们看到的一面。而世间万事的复杂程度,是从古至今都难以解释的难题。即使是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都很难 客观地向别人叙述,多少会带有个人的色彩。何况是生造一个故事,生造几个根本不存在的人。作者们笔下的生活是他眼中的生活,是被他这个水笼头释放出来的生 活,是他认为生活应该的样子;所以只从他们的作品中去了解你不了解的东西,当然会有他的色彩,当然会浅薄。即使是纪实文学仍然难逃此厄,我曾经看过数本刑 侦方面的纪实文学,我绝对肯定其中一部分的真实性,但对另外一部分不敢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