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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8-7 18: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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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作出的解釋如下。 
 首先我不認為我作出不當發言,這點我在19樓說得非常的清楚,而道理也是可循的。
 但貪狼版友本人還是認為我「做出不当发言,以带有极强暗示性的遣词造句对我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坏」,我認為這是無中生有的,畢竟再一句,我在19樓已經對我的言辭解釋得非常的清楚,包括下面的節錄。
 
 “上文約於去年年尾所寫(我們三位版主均可證明此時間),由於未完成因此沒公開發表,不過曾經上傳到某個群的群共享內私下分享,順帶一提,LZ這篇探討的作者白貪狼碰巧那時候也在那個群,對於作者本人寫作以上的探討時有否參考去年該版友的文章,我對此作一些保留。”
 這一點我只是以客觀根據(19L那8點)作出感想,我認為並無不恰當。
 
 “當然我們也不會否定這篇探討的原創成分和可能”
 …我不理解為什麼會提出這句,我甚至在19L重覆提過,加了「大部分原創成分」,而這點是我對貪狼的文章給予肯定的言論。
 
 “雖然跟去年那篇版友的作品對比起來有種換湯不換藥的錯覺”
 的確,我是有這感覺,但事實上我有時也會對小說作出類似的評價,例如說「這篇竹林文的壽命論總有種換湯不換藥的錯覺」
 假如說單純的意見感想,就是「極強烈暗示性遣詞造句」,那麼我也只會聳肩表示無奈。
 
 
 “既然閣下承認了確實閱讀過司徒弦风該篇作品以及不自覺借鑒了一點那麼事情是比較好辦的。”
 這句,我是在陳述事實,其他補充我在19L已說明。
 
 
 “由於內文的論點和中心思想一類很有可能借鑒到司徒弦風的文”
 請見19L,內有提到我提出這種可能性並非無中生有。
 
 “要麼就在文首就表明,要麼就乾脆別用他的文章思想”
 原文:
 第二點,我很高興你能站在司徒弦风的立場思考「扯到他會感到不快」,不過該考慮更深的是,要是想到他會不快的話,要麼就在文首就表明,要麼就乾脆別用他的文章思想(當然我認為你也付出了努力不這樣做,但同時你也承認很可能出現了借鑒的問題);反之,一旦使用了論點,或在思想上作過參考,那麼不管是什麼原因,先鳴謝一些相近的參考和出處都是在合理範圍之內。
 
 我所說的使用,是包括不經不覺或是有意而為,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我是根據這些而作出這種發言。
 
 
 “我沒有誹謗或是抵毀或是人身攻擊等等,也就是說我沒有做出對不起閣下的事。”
 我正在陳述事實。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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