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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短篇] 送别[蕾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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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6: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送别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



维多利亚港在北角的北岸。时值1930年冬,蕾米莉亚•斯卡雷特带着芙兰在此登陆,初来香港接管家族的事务。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英国人占领九龙半岛,将香港岛与九龙半岛之间的海港,以当时的女王而命名为维多利亚港,并在港口南岸修建城市。较比斯卡雷特家族在伦敦的强大与安稳,这里充斥着太多未知与不安。英国主家派出两位小姐远道而来,表明决心与重视:风雨飘摇的民国彼岸,虎视眈眈的东洋邻国,鸦片与机遇,外国人和本地帮派……共同构成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复杂的政治格局。前几十年斯卡雷特家族未能在复杂的格局中扎根,但家族看到了这座城市不可限量的未来,借着英国殖民的最后仅存优势,蕾米莉亚和她妹妹于1930年冬抵达香港。

蕾米相信命运。她总是在甲板上,在小花园,和芙兰独处时低语: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她熟悉权术与威严,家族内部的争端造就了她的老辣与阴狠。她知道如何掌控人心,如何与人谈判,如何在狡猾的中国人手中为家族谋取利益,如何与老油条们周旋——她伶牙俐齿,学得一口好中文。唯独与芙兰相处时相对缄默,少言寡语。

“发生一件事,我会考虑它最坏的情况,比如我们实际是被流放,亦或是场赌博。”难得的,芙兰会听她自言自语自己的命运,“我不会带你接触家族背后的斗争,我们这种人,干过太多见不得光的勾当,迟早会死在别人的枪下——这不是杞人忧天。”

除此之外,她还会说:“芙兰,我是全世界最爱你的人。”

可这个全世界最爱她的人,似乎也是对她最严厉的人。在伦敦,芙兰不能独自外出,不能拖延,没有自己的时间,不能吃自己不想吃蕾米却规定她必须吃的早餐。同龄的孩子们都会去教会学校上学,二小姐的一切学习课程都由蕾米安排的家教包办,即使她无比讨厌这个戴着金框眼镜的英格兰老女人。她的房间在钟楼顶,很少有人会来这里。她出行必须有蕾米陪同,必须挽着她的手。她的姐姐总是说爱她,却舍不得给她最渴望的期盼。

十二月的港口有吹不尽的冷风。她们于次日凌晨下船,芙兰披着厚厚的黑色风衣,挽着蕾米的手臂,小心翼翼环顾四周:黑暗宽阔的深水海港夹在陌生城市的两片区域,氤氲寒冷的迷雾笼罩着灯火通明的游轮。远处是隐有灯光的九龙,底下是柔软得不真实的砂砾。孤零零的路灯架成一排,照着看不清面目的西装男人们。蕾米从他们之间径直穿过,一位高帽老头脱下绅士帽,对蕾米行礼。两旁的男人试图接过十六夜咲夜手中的行李箱。

“退下。”咲夜面无表情。

老管家为蕾米拉开车门,她和芙兰坐进后座,咲夜将行李装进后备箱,坐进了副驾驶。已经很晚了,未来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打整。芙兰抵着蕾米的肩膀,蕾米望着海面远去的浪涛。游轮拉起了汽笛。长长的汽笛与迷雾融为一体,一点一点消失在寒冷的海面。

1893年,是香港曾经下雪的一年。但在大多数年份,雪依然对香港是一个遥不可及的词。这对于习惯了伦敦冬天的芙兰来说格外新奇。斯卡雷特宅邸建在香港岛的临海一隅,晚上虽然有些冷,但正午最高气温也能达到十多度。沿岸的一排宅邸连在一起,花园里种植着芙兰从未见过的铁树与棕榈叶。一旁矗立着一座教堂。雾气散去之后,洋馆顶楼能够清晰眺望包裹着岛屿的碧绿大海。海鸥在蓝色的天空中往返,沙滩上偶尔看得到度假的英国人。殖民者最初居住的地方就在香港岛维多利亚城一带。芙兰试图在交接的空档偷偷溜出门,但第二天一早,老管家的门缝被塞进一张回伦敦的船票——他被解雇了。十六夜咲夜接管了他的位置,她是位靠得住的新管家,很快便在花园深处捉到了迷路的二小姐。

而新官上任却不总是将第一把火烧在调皮的小孩子身上。蕾米接任的前几日风平浪静,除了辞退了老管家,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在宅邸和教堂中往返。她与若干昔日老管家的部下见了面,却鲜有交流,不得不令人生疑。过了些时日,笼罩在斯卡雷特宅的暗示转化为某些看不到的地方传出的令人不安的窃窃私语。一直到圣诞节前夕,蕾米在宅子安排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家庭聚餐,邀请了分散在香港各地家族成员。斯卡雷特家族参与黑帮生意,却不属于帮派。麾下成员渗透英国社会各行各业,在香港也拥有几座银行和工厂,如果能谈生意,那便谈生意。

“我来香港之前,学习过很长一段时间中文。”列坐之后,蕾米举起酒杯,却没有坐下,“我的老师是一位中国老学究,他曾经教给我过一句话,‘中国既安,群夷自服。是故夫欲攘外者,必先安内。’”

“他说这话的时候,大清国已经亡了。他依然是认为他大清没有处理好内忧,以至被我们外国人钻了空子——外患。”

“也许他说得有道理。”蕾米依旧没有放下酒杯,“中国人总喜欢让事情变得很复杂,再归结出最简单的问题根源。”

她一饮而尽,酒杯落在地上。十六夜咲夜端着一盘刀叉推开门。在座的人们隐隐感到不安,“这叫‘摔杯为号。’”蕾米解释道。她让咲夜站在她身边,“介绍一下,这是大家的新管家,十六夜咲夜。”

“大家叫她咲夜就行了。”

“那么咲夜,让各位看看你胸前镶嵌的星星。”

咲夜站的笔直,胸前的水晶星星像一枚顶针。

“去意大利和黑手党做过生意的朋友一定知道,黑手党的杀手有很严格的等级制度,他们的分级就是看他们胸前的星星。星星的材料有金、银、铜、铁四种金属,等级依次降低,金星代表最高级,铁星代表最低级,普通的杀手只会穿上一件带有黑手党标记的衣服,没有任何一颗星星。”

“不过据说,在黑手党的最高层还有一种杀手,是组织里面最具有实力的,他们的星星是天然水晶制作的,他们在行动的时候往往会给人送一个黑手印。”

“当然,斯卡雷特家族只参与黑手党,并不是黑帮,所以咲夜胸前这颗天然水晶的星星是我送她的,很好看对不对。”

有人拿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更多的人则是坐立不安。一位男人正准备说话,一柄飞刀突然从他眼前擦过,死死插进门锁。

所有人安静了下来。

咲夜把飞刀一把把夹在指尖,面无表情地站在蕾米身侧。

“这位先生,呃…你叫什么名字…”蕾米皱起眉头,“原谅我记性不太好,就叫你Mr.A吧。”

“那么A先生,记得我之前说到哪了吗。哦对,你瞧我这记性,攘夷必先安内。”

“您看看,我从伦敦来到香港,学得最多的居然是中国话,所以我真的很好奇…”她顿了顿,“斯卡雷特家几十年来在这里到底积累了什么,我查阅过老管家留在教堂里的账目,A先生,您是做地下赌场生意,整个香港岛都知道您的名号,可你知道为什么我叫您名字吗?”

“大小姐,我…”

一把飞刀稳稳当当插在他的脑门。男人瞪大了眼,颤颤巍巍退后几步,径直倒了下去。离他最近的女人忍不住惊呼,却发现门锁已被刚才的飞刀固定,想打也打不开。

“因为死人没有名字,更何况是寄生在家族身上的寄生虫,吸血鬼。”

她倒了一杯红酒,无视其他人的惊慌。进门之前所有人都卸了枪,“那么现在继续,‘攘夷必先安内’,Mr.B…”在这个幸福的圣诞夜,屋子里不断传来沉闷的倒地声。芙兰很是奇怪为什么这场家族聚餐她不能参加,只能百无聊赖地在屋子里玩玩偶。过了几个小时——也许没这么久,蕾米进屋看望了她,给赌气的二小姐讲了睡前故事,然后亲吻了她的额头,关上门,宣告此次圣诞家庭聚餐的终结。

在此后两年,蕾米给出足够的的补偿——圣诞节的家庭聚餐只有她和芙兰两人。蕾米逐步调整内部人事变动,重新掌管权力,在这一过程中,斯卡雷特家族也逐渐树立越来越多的敌人。蕾米不信任本地的三合会,直到1933年夏,她才决定去往上海,与当地的大家族洽谈商业上的合作。与她邂逅。




“依照天父他的恩慈和本意,

有我们这位姐妹,有我们这位兄弟,

放下今生的担子,我们就亲切地将他放入土中,

他们本是尘土,现在,他们依然是尘土,

我们知道,这一切的生命气息,都在永生的慈爱的天父手里,

而且他应允将永生。”

红美铃念完祷告词,将圣经收进长衫口袋。天色不早,上海公共租界公墓里的空气有些湿润,同地底下的尸骸混杂出腐朽的泥土气息,诉说着云层积压的沉闷。1933年某个闷热的夏季傍晚,红美铃依旧穿着长衫,戴着黑色绅士帽,像个老先生一样在忌日为某人祷告。雨水淅淅沥沥落了下来,打在帽檐,好似抛洒在天空又落下的麦子,滴滴答答,完成最后的粉碎。

告别了过去的时代,红美铃早已习惯流淌在这个国家血管里的洪流与暗涌。上海是一个好地方,比起曾经的京城,这里有头发梳得整洁的演员,西装革履的革命党人,屏风后的妓女,行走在稻田里的孩子,穿梭于小巷中的长衫。没有了提着鸟笼的八旗,没有了肉身挡子弹的神拳,没有了卖炸开花豆的老头,也没有了南营房外的正白旗兵营,好与不好,美铃并说不清。她来到上海,当了基督教徒,每个安息日都去教堂礼拜。比起上海话,英语和拉丁文更让她感到熟悉。这里是国内最能与过去划开界限的地方,而公共租界,则是这个国家与外界最能划开界限的地方——在这里,她们都是异邦人。

伪造身份让她付出了一部分代价,甚至是自由。但美铃知道自己这样的人也不存在安心养老。这不公平。经营的古董店也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生意。索性这不是她的店铺,倒不怎么关心。

雨越下越大,夏季时来的闷热暴雨并不能缓解人们心头的炎热。这个时代让人变得焦躁不安,红美铃打起雨伞,不断溅起雨水的墓园小道泛起迷雾,就像二十年前的那场革命,来得快去得也快,终究带来前所未有的改变,未来迟早会再度上演。

收拾好东西,美铃转身离去。小道深处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在蒙蒙雨雾之中,她能听到紊乱的呼吸与皮鞋摩擦着青石板的声音。一道娇小的人影窜出迷雾,一边跑一边回头,直直撞在美铃腰际。

很多年后,美铃时常会在寒冷又陌生的国度回忆这一天做出的决定,那时她尚不了解这场相遇意味着什么。芙兰朵露•斯卡雷特只是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瑟瑟发抖地跌倒在她面前。她浑身湿透,怀里抱着玩偶,眼神弥漫着不安,雨水顺着金色的发丝一滴滴滑向衣领,渗透进肌肤的每一寸土地。雨幕里又窜出几位男人,美铃认得这些人的装饰,是香港的帮派。

上海怎么会有香港的三合会,美铃很是不解。她等待着面前这个女孩说出“救我。”可她似乎吓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男人们慢慢向美铃靠近,在犹豫了一秒钟后,直觉告诉她,她应该怎么做。

她收起雨伞,拔出伞柄里的刀。

芙兰朵露愣愣地看着突如其来的怪异一幕:在这座安静的墓园,一位穿着长衫的女人提着细长的刀与追杀她的杀手厮杀,长长的刀身斩断了雨水,也在每一次挥砍中斩断男人们的血管。喷涌的血液被暴雨拦截,一层层稀释,在青石小道留下细微的痕迹,又很快渗入泥土,流进逝者的坟墓。

当最后一个男人捂着喷血的颈动脉倒下,美铃站在原地,胸前起伏得厉害。暴雨冲刷着刀身上的血迹,顺着刀尖,连成一条浅红色的血线。她转过身来盯着芙兰,芙兰也愣愣地盯着她,她吓得更加说不出话。

美铃收起刀,也没有再打开伞,头也不回地径直离开。可她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头,芙兰坐在地上,眼里的惊恐还未散去。她又走了几步,再回头,芙兰木然地盯着她。当她下决心不再回头,不去管这个人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女孩的哭声。

……

天色已晚,当铺里只有一盏微弱的橘黄色吊灯,窗外暴雨丝毫没有减小的意思。用着仅存的一点热水,美铃勉勉强强洗了个澡,还未穿好衣服,一道巨大的闪电在窗前落下,映得屋内一堆瓶瓶罐罐惨白。她听到慌慌张张的脚步声,紧接着一道飞扑,被先她一步洗完澡的芙兰紧紧抱住腰际,甩也甩不掉。

无奈,美铃只能把她轻轻抱住,像很多年前自己的母亲在暴雨夜所做的那样低声安慰。北平很少有上海这么多雷雨,来到上海之后,或者在这之前,她渐渐失去了对雷电的恐惧,或许是长大成人的标志,也或许是其他什么原因。

芙兰紧闭着双眼,念着某个人的名字。美铃听出那是英语,而且是英国人的口音。公共租界有不少英国人,有钱的英国富商会花几万英镑上交国库换个爵位,是不能惹的,等明早将她送回去。可到目前为止芙兰一句话也没有和她说,她根本不清楚她是谁,住在哪里,又为什么会被香港人追杀。她得想办法让她开口,美铃捂着头,天呐,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居然不知不觉把陌生小女孩带回家,还想帮她找家人,红美铃啊红美铃,你这是怎么了。

“早点睡,明早我送你去巡捕房。”她用蹩脚的英语告诉芙兰。怀中的芙兰终于有所反应,她偏过头,在美铃睡衣上蹭了蹭眼泪。

“领事馆……”

“英国领事馆?”美铃有些吃惊。

“姐姐……约定……”芙兰说得断断续续,“姐姐来上海谈生意……被人……伏击……我们走散了……”

原来如此,美铃暗自思索,多半是香港来的英国人。看起来芙兰对她放松了点戒心,她借此询问芙兰的名字,短暂的犹豫之后,芙兰告诉了她。

“芙兰朵露•斯卡雷特。”

美铃愣了一下,斯卡雷特,好像在哪听过这个姓。一时想不起来,她把芙兰从身上扒开,准备去煮点宵夜。芙兰惊慌失措地想抓住她的手,又意识到不对,缩回手,用两根手指扯住美铃衣角。美铃转过身,芙兰躲闪着目光拉住她,有些脸红,欲言又止。

“谢谢你……”

“不用谢。”美铃心里辩解,就算我不救你,我也必须清理闯入这块地盘的香港三合会,目击了黑帮办事的人也会被灭口,我只是顺便救了你。美铃很擅长骗人,却不知为何,无论如何也无法对芙兰说出这句话。

在见惯了肮脏与黑暗之后,突如其来的纯真反而让美铃难以适应。

她煮了一锅水饺,饺子里包着韭菜。芙兰在英国吃的都是蕾米给她规定的三文鱼,鸡蛋,蔬菜沙拉或者巧克力,第一次食韭菜好似偷来父亲烟斗尝鲜的少年,开头还不适应,而后便停不下来。美铃便教她蘸上加了酱豆腐韭菜花的芝麻酱——这是北方人的喜好——给她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女人被俘虏了胃之后,警惕也跟着降低,芙兰便主动发问美铃是何身份,墓园里那些人怎么处理。美铃心想不必要对小女孩撒谎,却也不能谈得太多,便含糊其辞说道自己以前住在北平,大革命逃到上海,受恩于某位先生,寄住在英美租界,干些打手之类的活计。她并非想对芙兰推心置腹,心想过了今晚便送她去领事馆,今后再无瓜葛。她已经看见自己杀人,按规矩美铃应该将她灭口,就有点本末倒置。至于处理尸体,她已经发了电报,今晚就能拉出城外或者就地掩埋。

已经很晚了,芙兰昏昏欲睡。她对人的信任像是三个月大的小猫,喂食完毕,又要回到母亲身边,变得敏感而警惕。美铃把她抱到二楼客房,再下楼收拾东西。

暴雨滂沱的门外忽然传来不合时宜的敲门声,美铃打开门,一位看不清面目的长衫男人打着伞站在门外,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她,便转身离开。美铃关上门,在微弱的灯光下细细研读,几分钟后一把火烧了。她抬头凝视着二楼客房,雷雨从四面八方笼罩着小店。

芙兰站在门口惶恐地望着美铃,她是被雷电惊醒的。

美铃轻声走上二楼,蹲下身默默抱着芙兰。平静过后,她转身要走,芙兰再次抓住她的衣角,睁大眼睛盯住她。

美铃看了她一眼,一言不发地朝自己房间走去。芙兰便跟着她,等到美铃躺上床,小心翼翼地爬上来躺在一边。美铃听着窗外的雨声,睡得迷迷糊糊的芙兰自然而然把她抱住。她瞥了眼这个陌生的孩子,叹了口气,给她盖上被子。

在噼噼啪啪的雨打玻璃声中,美铃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京城的景升街熙熙攘攘,像是小孩子蜡笔随手涂在墙上的人影车水马龙:卖唱的,煎饼的,说评书的,拉洋片的……打虫铺子对面街边的牙医摊子堆着一盒拔下来的牙,四甲北口的戏园子玉面小生在戏台唱着秦香莲见了皇姑,“她好比三春牡丹鲜又艳,我好比雪里的梅花受尽了霜寒。”是谁拉着幼小的她穿过人流,朝着正午的朝阳门。熟悉的胡同街坊有说有笑,好不热闹。那朝阳门外的菜市口挤满了人,她拨开人群,五花大绑,背后插着白木头牌子的死囚跪坐在车上,穿过闹市。人们一边推搡,一边起哄,那油盐店给要吃肉囚犯端来了糖水,布料店给他披上红布,生性害羞的小孩子大声嚷嚷,爷们儿,唱一段嗨!手起刀落,赶大车的马夫把鞭子甩了几声响。她闷头向前跑,法场的人流化为无规律的线条,再匆匆重组,她跑过杂乱无章的东安市场,摆地摊的小贩大声吆喝着买卖;她跑进南营房的平房,纵横交错的胡同组成棋盘般的迷宫,寻不着自己的家;她头也不回地跑,跑到秀水河东边的荷花池窑子小巷。天空飘着雪,年迈的师傅对着年轻的男儿郞劝道: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

她站在熙熙攘攘的市场,胡同,菜市口,好像站在未来的三岔路口。四面八方升腾起火焰,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在烈火中哭喊,逃亡。孩子们的冰糖葫芦掉在地上,被人来人往踩成了末;倒腾古玩的罐子一个没拿稳,落了个粉身碎骨的下场。拿枪的人,拿刀的人,穿长衫的,穿军装的,扎辫子的……乌云似火烧的红,天地皆是一片血色。幼小的美铃被士兵拖走,她拔出刀,胡乱挥砍,也不知砍着什么。紫禁城,南京,革命党,上海,倒塌的旅店,时来的暴雨……在她记忆中走马观花地闪过。从地底伸出万千血手抓住她的身体,将她拖去黑暗的漩涡。美铃张大了嘴,连嘴也被抓住,只剩一只手,试图抓住未知的虚空。

她猛地睁开眼,躺在床上,呼吸急促,心跳得极快。雨已经停了,雨后的清晨还残存着夏季少有的清爽。太阳刚刚从地平线露头,淡红色的光线透过湿润的玻璃窗,在床边的地板映出薄纱似的两张方块。美铃从床上起身,芙兰还搂着她的腰,窗外的垂柳泛着水珠样的光点。街上没什么人,一家包子铺冒着热腾腾的水汽,零零星星有人光顾。

起床打整了下,美铃买来一笼包子,两碗豆浆。碰巧芙兰刚醒,被子耷拉在脚边,睡眼惺忪地坐在床上寻她。天已经大亮,太阳懒洋洋地照进家里的红木家具,弹起胭脂似的灰。两人一同食了早餐。美铃打开收音机,一边看芙兰津津有味地吃包子,一边听平弹。两人谁也不说话,有那么一瞬间,美铃觉得真想这样过下去。

但这是不可能的。她有些心烦,调了几圈收音机频率,碰巧停在唱诗班的孩子们唱李叔同的《送别》。美铃听了有些伤感。芙兰虽然听不懂,不过看着美铃的神情,也跟着安静了下来。

“谢谢你……”

她拉了拉美铃袖口,用生硬的中文安慰她。

美铃摸摸她的头:“时候不早了。”

她们收拾了东西。楼下的黄包车夫正在喝豆浆,美铃喊了声张师傅,老头立马把豆浆喝完,麻利地跑到车头,问红小姐侬今朝到啊里得去啊。美铃坐上车,把芙兰抱在怀里,说道,“去英国领事馆”。




帕秋莉•诺蕾姬早早离开舞会,淋着雨跑回了家。

天色已晚,傍晚起下的这场暴雨打散了上海法租界多日以来的炎热,不仅给衣着光鲜的法国小姐们解了闷,也给道路两旁焉坏的梧桐树们降了不少温。方才还暗沉沉的阳光就像块抹了几笔的画布,转眼间便被瓢泼大雨给冲得只剩下泥一般的污迹。帕秋莉在走廊一边走一边脱衣服,走到浴室正好脱光,哼着歌美美地冲了个淋浴。跟在她身后的女佣把衣服收拾好,递给她一件桃红色的薄纱睡衣。当她不紧不慢换上衣服梳妆打扮,窗外闪过一道剧烈的白光,紧接着一声巨响,诺蕾姬宅所有灯光尽数熄灭。

停电了。

她光着脚去卧室拿了炳蜡烛,让仆人们先回房间休息。客厅里有几架烛台,她一根一根把它们点亮。暴雨噼里啪啦打着池塘里的荷花,内院的泥土几乎被翻了个面。她打开一楼背后可有可无的玻璃门,瞬间淋了一身雨,又急急忙忙关上,对着玻璃打理打理头发。当她心满意足地看着倒影中的自己,准备回二楼就寝时,一只血手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愣了一下,爆发出短暂的一声尖叫,便被人扒开玻璃门捂住了嘴。一个浑身湿透,手上沾着血的女孩径直倒在她身上。身后随即传来了管家的询问:

“发生了什么事?帕秋莉小姐……”

倒在她怀里的女孩抬起湿漉漉的头,用寒冷的目光注视着她。“救救我。”她说。帕秋莉眨了眨眼睛,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里屋,管家的房间传来下床的声响。于是就在这几秒钟,独自在上海法租界居住的帕秋莉•诺蕾姬,做出了一个在当时,谁也没有料想到的决定。

“我很好,杜兰德先生!刚才雨把我的头发吹乱了!”

“您没事就好。”

“糟透了,我可能得再洗一次澡!”

她把几近昏厥的女孩抱进浴室,闪电的光亮让她的脸色和伤口看起来都更惨白。帕秋莉撕掉她的外衣,主要刀伤在腰部,不算很深没伤到内脏,但是腿被割了一刀,剧烈奔跑加淋雨导致伤口撕裂,流了很多血。一会儿得把地板拖一下,帕秋莉叹了口气,冲洗过伤口后用柜子里的纱布给她止血,腿上缠几圈腰上缠几圈。对方疼得直咬牙。

帕秋莉拍拍她的脸:“叫什么名字?”

“蕾米。”

“全名都不敢说,多半是英国人,只有英国人这么小气。”

“承蒙夸奖,”蕾米咧着牙,“英语说得不错,我还以为法国佬都是大舌头。”

“嗨,我救了你,你应该感谢我!”

“谢谢,”蕾米说,“小姐怎么称呼。”

“帕秋莉•诺蕾姬。”

“好名字,不过叫起来太麻烦,就叫帕琪好了。”

“你这家伙口气真傲慢,不过近乎套得太蠢。”帕琪并没有反驳这个称谓,“要不是我,你大概是死在外面了。”

蕾米认真地道:“非常感谢。”

帕琪对这个不速之客颇有兴致:“英美租界离这不远,你是被谁伤成这样?”

“我不住上海,我今天才从香港过来。至于被谁所伤,本不应该告诉你,但你救了我一命,但说无妨。”蕾米说,“我的家族在香港树敌颇多,这次前来上海和人谈生意,我的护卫咲夜留在香港管理事物,被三合会的香港人钻了空子,还和妹妹走丢。她去了公共租界,明天我得去英国领事馆找她汇合。”

“不可能不可能,”帕琪连忙摇头,“你这种伤想要活动起码得等一个礼拜,明天我会叫医生来给你上药,这几天你就待在这。”

“你们法国人对陌生人就没有一点警惕吗?”

“人与人的关系可不是跟认识时间成正比。”帕琪说,“这是我的家,我想怎么处置你就怎么处置你。明天跟人说你是我朋友就行了。”

那如果我是坏人呢。

蕾米动了动嘴唇,没能说出这句话。眼前的一切糅合在一起,帕琪的声音越来越沉——好像溺死鬼放弃挣扎后,水面的最后一丝光亮,越来越远。

……

再次醒来是在陌生的床上,全身缠满绷带,衣服也不是自己的。这是一间白得透粉的房间,蕾米莉亚•斯卡雷特强迫自己撑起身,坐在床上发愣,窗外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现在是什么时候,她睡了多了?该死,她得去和芙兰汇合,没见到自己芙兰一定会惶恐不安……帕秋莉穿着一条荷花色的连衣裙打开门,手中端着一盘早餐,嘴里哼哼着歌。她一个转身坐到床上,柔顺的长发从蕾米鼻头绕过,扑面而来的香风让蕾米恍惚了一下,接着打了个喷嚏。

“吓,你终于醒了,快来尝尝我亲自做的烤面包片夹奶酪火腿三明治,难得我心情好下一次厨!”

“这东西听着里面加的料都写名字上了。”

“不错不错,还有心思和我贫嘴。”帕琪靠在蕾米身边,拿起一块三明治递到她嘴边,“来,我喂你,啊~张嘴。”

“别别,”蕾米别开脸,“我自己来。”

帕琪说:“你动得了吗。”

好吧,光是勉强起身就已经耗费了蕾米全部力气。她只得屈辱地任由这个才认识不久的法国女人一手喂她三明治,一手喂她牛奶,还时不时用手帕给她擦擦嘴,叮嘱她吃慢点。可恶,蕾米何时受过这等委屈,她咬了一口三明治,等帕琪把牛奶端到嘴边,这人做的早餐怎么这么好吃,三下五除二发现把帕琪那份也吃掉了。帕琪倒不计较,去厨房拿了根法棍切成片,再端上来喂蕾米吃了。末,才说,“我已经让医生来过了,运气不错,伤口没到要害,暂时死不了……”

“等会儿……等会儿……我睡了多久?”

“一天一夜啊。”

“不行我得走……”蕾米听罢要下床,帕琪就看着她在床上挣扎半天,连身也翻不了,才说,“别白费力气了,至少也得一个礼拜,这段时间你就在这好好休息,等你能下床了我再带你去找你妹妹。”

她把东西收拾回盘子:“不要想着逞强,逞强只会让你伤口恶化,到时候又得加一个礼拜。就安安心心躺着罢,还是说我家没你香港好,我也没怠慢你这个傲慢的家伙啊。”

“可恶……”

“所以说英国人就是死脑筋,好了好了,改天去给你弄一副支架,别操心了,中国人还有句古话,叫‘心急吃不了面包。’”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蕾米更正道。

“中文不错,”帕琪捏了捏她的鼻头,带上门,“好好休息吧,待会见。”

“等会儿……”蕾米叫住她,帕琪停下身,看她还有什么想说的。“谢谢你救了我,”蕾米说,“救命之恩,日后定当涌泉相报。”

帕琪笑了笑,带上门:

“中文不错。”

在往后的几日,帕琪便像她说的那样,充分尽了一家之主的责任,天天照料蕾米,不仅给她做早餐,还每次亲自喂她,借此问有关她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倒是典型的法国人做派。几天后,蕾米觉得自己身世都被抄了底,已经对这个女人提不起斯卡雷特家族的傲慢。帕琪倒是看起来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她给蕾米弄来一副残疾人支架,蕾米能下床后扶着她走过一楼大厅,留声机里正在放帕赫贝尔的《D大调卡农》。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故意说给蕾米听,她呢喃道,“真想和你跳一支舞。”

“会有机会的。”蕾米说。

帕琪转过头来,用一种蕾米很难描述的神情盯着她。彼时天气正好,午后的阳光洋洋洒洒打在帕琪身上,她的瞳孔是淡淡的紫色,她的头发长长的,蕾米和她靠得很近,她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薰衣草清香。蕾米有些恍惚,一时走了神,脱口道:“帕琪,我……”

帕秋莉伸出一根手指抵住蕾米的嘴唇,浅浅地笑了笑。“下次见面时再谈其他的事,我希望那时我能看见一个有绅士风度的蕾米,而不是现在这幅落魄样。”

她挽住蕾米手臂,“也差不多了,该送你去英国领事馆找你的妹妹了。”

“嗯……”

帕琪拍了拍手,“杜兰德先生,办好手续准备开车送我和斯卡雷特小姐去公共租界,我们要去英国领事馆,劳驾啦!”

“好的,小姐。”

两人不约而同地看向对方,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当蕾米在帕琪的搀扶下下车,在领事馆询问芙兰的下落时,领事馆的人告诉她早在一周前斯卡雷特家的二小姐便在一个陌生女人的陪同下来过一次,后来见她姐姐一直没来,便留下一个电话号码和陌生女人离开了。他说两人每天下午都会来问一次情况,今天也快到时间了。正说着,拿着气球嘻嘻哈哈的芙兰和一手冰糖葫芦一手牵着芙兰的美铃有说有笑地走了进来,两人正在谈论明天再去游乐园的事,完全没注意到一旁脸快冷成冰块的蕾米和在蕾米身后若有所思的帕琪。而当她注意到的时候,便再也笑不出来了。




和蕾米会面的上海人姓杜,人称杜先生,是上海黑帮的大手。两人在租界酒楼见了面,礼貌性地周旋试探了几句,聊了些不知所云的话题。上海人自古是排外的,只是蕾米也非等闲之辈,倒也谈成了几家工厂,不至于无功而返。不过因为身体不适,这次商谈和预想中比只能算草草收场,在那时,蕾米还没有预料到这些中国人安的什么心。几天后,帕琪给这几天寄住在她家的蕾米芙兰买好船票,送她们去港口。她换了一身华丽的裙子,撑着蕾丝阳伞,临行前一直对蕾米挥舞着手绢。美铃也来了,她穿着上海女人都爱红色旗袍,给芙兰带来了一笼包子,在蕾米充满敌意的目光下递给兴奋跑过来的芙兰。芙兰依依不舍地被蕾米催促着拉走,她突然鼓起勇气,第一次忤逆自己的姐姐,挣脱她的手,和美铃来了个大大的拥抱。最后,在港口嘈杂的人声与汽轮声中,两人乘坐的船缓缓驶入大海,消失在她们视野。而在此后多年,谁也没有料想到,1933年的这次相遇会给四个人的命运带来怎样的改变。

一年以后,蕾米重回上海,除了与杜先生续约之余,还去法租界见了帕琪,住了几晚。两人在夜晚的大厅翩翩起舞,留声机的音乐在两人眼波之间穿梭流转,气氛格外暧昧。一曲终了,蕾米手心不知从哪冒出一个金色的月牙发饰,她给她戴上,从她的手背一路吻到白皙的脖颈。两人摇摇晃晃滚进卧室,仍还未失去理智,在进行最后一步之前,不忘带上大门。

而商业上的发展并未如爱情这么顺利,由于蕾米的专制独行,几次和上海人的进一步扩张都碰了壁。1935年末,在芙兰的再三恳求下,她带着芙兰在战前最后一次去往上海,为了谨防再次发生两年前的事,她带着咲夜一同前往。在探望了美铃和帕琪之后,蕾米与上海人彻底谈崩,在租界附近爆发了一场小规模械斗,咲夜直接一飞刀叉死了杜先生,从此上海本地帮派与蕾米不共戴天。直到1937年七月,中日战争爆发,日军于八月十三日攻打上海。战争进行到十一月,淞沪会战结束,上海租界封锁,蕾米惦记帕琪的安危,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再次前往上海。她将芙兰留在家中,带上咲夜于1937年十二月抵达上海,并在租界侨民安置点找到了帕琪。谁能想到,杜先生的帮派在租界仍有势力,在一个寒冷的雨夜,蕾米不得不偷偷联系本家的快船,试图带上帕琪穿过黑帮封锁,趁着夜色回到香港。

命运由此改变。




十六夜咲夜打完了子弹,抽出飞刀抹了男人脖子。漆黑的码头时不时传来枪声和男人的惨叫声,喷洒在咲夜脸上的血液已经凝固,和着十二月的冻雨化为一股红色的冰渣,每呼吸一次便有血块从身上掉下。她负责在前面开路,蕾米拉着帕琪紧随其后,三人在寒冷的冬夜码头疾驰,追杀她们的人不知倒下了多少。距离港口上船处不过百米,咲夜驶进一条小巷,只要再穿过这条巷子,码头就会有人前来接应,她们便能有惊无险地回到香港。

她放缓脚步,慢慢停下,小巷中的呼吸格外清晰,蕾米和帕琪也跟着停了下来。咲夜呼出一团白雾,将最后一把飞刀用布条绑在手里,准备迎接最后一波敌人。

在小巷尽头的出口处,悄无声息地立着一个人。

他戴着黑色的绅士帽,身着厚长衫,右手举一把黑伞,脸上一面关公面,一动不动地盯着巷子中的三人。

没有多余的动作,没有多余的话语,咲夜压低重心,一个剑步朝他冲去,手里的飞刀划破空气,直直刺向面具男左侧心脏。

面具男叹了口气,拔出伞柄里的绣春刀。

刀上刻着细细的龙纹,冰冷的雨水落在刀身,一个交错,微小的雨滴似乎停滞了一瞬。他将刀置于身侧,殷红的血水安静地连成一条线。

咲夜的右手喷出一道血。

他的右腿裂开一条口。

两人同时转身,每一刀都砍向对方要害处,脖子,动脉,下体,眼珠,每一刀又同时撞在一起。黑暗的巷子迸发出乒乒乓乓的火花,两人丝毫都没有要躲开对方刀的意思,因为他们每一刀都是在拼命,两人都想在最短的时间解决掉对方。面具男一刀切断咲夜手上的布条,从斜下方横劈过去。咲夜举起右手的飞刀,从左上方斜刺下来,两把刀再次相遇,面具男一声闷哼,将咲夜的飞刀挑飞,再借力收刀,要砍断她的双腿。咲夜借着狭窄的墙壁一个空翻,抓住被挑飞的飞刀,瞄准后脑勺直直掷去,趁他躲闪的一瞬间,一脚踢中他的太阳穴。他被踢得踉踉跄跄退了几步,面具也掉到了地上。当咲夜捡起地上的刀准备和他再战时,蕾米突然叫住了她。

没有了面具的面具男抬起头,是一张熟悉的面孔。

“美铃……”

红美铃扔掉刀,用枪指着蕾米,头也不回,“如果你女仆再往前走一步,我就开枪打死你。”

“为什么?”蕾米问得很简单。

“我本是清庭刺客,从京城逃亡上海,一路受尽苦难,如果不是杜先生收留我,我早已路死街头。”她抹了抹嘴角的血,神情阴晴不定,“陆先生是我的恩人。”

“那你今天就是要打死我蕾米莉亚•斯卡雷特,为你的恩人报仇,对吗?”

“蕾米!”
“大小姐!”

咲夜和帕琪同时喊到,咲夜不由得往前走了一步。美铃立马喝到:“站住!”

蕾米示意咲夜不要轻举妄动,她在这时格外冷静,说道:“如果你能保证杀了我之后让帕琪安全离开,那就开枪吧。”

“我一开枪就会被你的女仆一刀刺穿心脏。”

“咲夜,不要动手。”

“大小姐!”

“咲夜!这是命令!”她说,“我命该如此,美铃,开枪!”

美铃的手开始颤抖,她的呼吸变得极为急促,接近零度的雨水顺着她的发梢滑落。半晌,她沙哑着嗓子问道:“你为什么不提芙兰?”

“我不想拿她威胁你,她是我最亲爱的妹妹,不是谈判桌上的筹码。”

“该死,你死了她会伤心!”

“对啊,她不仅会伤心,还会把自己关在房间哭个不停!我当然了解,我当然知道!她是我唯一的妹妹,我是她唯一的姐姐!老实说吧,红美铃,我早就看你不爽了,在遇见你之前我是芙兰唯一的亲人,而遇到你之后,就不再是我一个了。”

“美铃,开枪吧。”

“闭嘴!!!!!”

子弹从蕾米发梢掠过,小巷中回荡着一遍又一遍枪声。蕾米眼睛都不眨一下。

美铃面目狰狞地拿枪指着她:“走!快走!”

咲夜从身后把美铃扑倒,蕾米拉着帕琪从她身边跑过,这一瞬间,帕琪抱住蕾米,狠狠把她推开。

子弹从她的心脏穿过,打在墙上。

有人听到方才的美铃枪声,发现了小巷中的蕾米,朝她开了一枪。

于是帕琪把她推开。

“帕琪!!!!!!”

蕾米撕心裂肺地回过头,夺过美铃手中的枪,朝着赶来的人射去,另一发子弹射中她的肾脏,她吐出一口血,打中开枪的人一条腿,那人再开了一枪,将她的肺打了个对穿。

咲夜拔出飞刀,直接击穿他的脑门。她扑到蕾米身上,一边疯了似的哭喊大小姐一边试图用手捂住她的伤口,但鲜血还是源源不断地从她体内流个不停。帕秋莉躺在蕾米怀里,蕾米示意咲夜安静下来,她取下帕琪的月牙发饰,颤颤巍巍地吻上她满是鲜血的嘴唇。

“这是我的命啊,”她吐着血笑道,“答应我,美铃,替我照顾好芙兰。”

咲夜颤抖着抱住她,让她靠在墙上。蕾米的头缓缓垂了下去,枪声吸引来了更多的脚步声,咲夜抽出飞刀,美铃捡起绣春刀,两人背对背依靠,朝着前后包夹的人群冲去。





她们直到1940年末才坐上回伦敦的游轮,比预计的时间晚了两年多。芙兰披着毛绒大衣趴在甲板上吹风,船对岸是度过她少女时代的香港,大英帝国的殖民地,她和她姐姐曾经生活的地方。美铃和咲夜默默站在她身后,见证了失去至亲之后短短三年便独自成长起来的斯卡雷特二小姐。码头上是送别的人,有人唱起了李叔同的《送别》,周围的人被感染,便跟着唱到,“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在寥寥的歌声中,汽轮鸣起长长的汽笛,美铃穿着黑衣站在挥手告别对岸的人群中,紧紧地抱住芙兰。

The end








后记:退坑作,很高兴认识蕾帕坑的各位——真的,非常感谢。







参考文献:[1]钱钟书. 围城[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

[2]王安忆. 长恨歌[M/OL]. 北京:作家出版社,2000

[3]叶广岑. 状元媒[M/OL]. 北京:AC文章区

[4]程耳. 罗曼蒂克消亡史[Z]. 北京,海南三亚,天津:华谊兄弟、英皇电影,2016

[5]陈德森. 十月围城[Z]. 香港:人人电影,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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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道艾 + 2 + 15 + 40 好看。
稗田夏木 + 1 + 10 + 25 实在是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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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01: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稗田夏木 于 2017-12-3 07:50 编辑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这点敲中我心的一句灵魂台词让我感慨万分。

毫无疑问,仅仅是在开头作者的运笔就让文字里吹出一阵属于那个时代的海风气息,人世繁响众生纷纭的一个租界之景昭然若揭,很难想像在这些繁华背后藏匿了作者多少心血,这让我想起了曾经拜读过的作者的一篇作品《紫罗兰》,里面对中世纪的建筑众景、人物举止甚至时节作息都考证得清清楚楚,同样,不可避免,对这样一篇现代入的魔幻现实的幻想,考证与取材自然是一项浩大的文字工程,而对于看客,无非一读了之,想必也只有真心的读者愿意跟着作者的心深入考究了吧。也就如作者曾经所言:“哪怕你某一句再精妙,就我们读者而言是不会太认真地细看的,多是一眼代过,精雕细琢极小部分混杂在大部分普通的句子中没有任何意义”,但同时作者也有所言:“行文之间这种干巴巴的文字很难让我自己喜欢”,在这里我斗胆引申一下其中的内涵,那大概就是作者对文字倾注的心血多少,有人说哪怕你某一句隐藏的东西再多,隐藏得再精妙,我们读者多是一眼带过,但这并不能阻止作者对文字一往情深,并没有见到那种一笔带过的干巴巴的时代描写,而是精雕细琢的艺术品。

而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大概是通过最终交汇的两条分支线讲述的一个令人胆寒却又回味的故事,在一次帮派斗争中斯卡雷特姐妹离散,蕾米遇见帕琪,而芙兰则遇上了美铃,恰巧美铃的清廷刺客的身份又为文章添上了精彩的一笔,怎么说呢,大概是因为这样一个身份与斯卡雷特姐妹的冲突,才有了最后那几枪的踌躇吧。

而作为一个这样一个精彩的故事,我唯一一点任性的遗憾,大概就是对这样异彩纷呈的文字中,那种深沉内涵的缺乏了吧。曾经有幸拜读过作者的另一篇作品《边域之城》,那种读来让人沉心思索的文字是让我欲罢不能的,不过既然为同人文就没必要非得有那种飞升的内涵以及作者的复杂感情,何况这也是一篇退坑作,留下一个谜底总不会让人好受。可就我个人而言,我仍然青睐那种能让人深思、内涵飞升的文字,哪怕她是一篇同人,既然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如果这种内涵能够通过更为深沉的阐释,而不仅仅局限于儿女情长,那这样一来这篇作品就不仅仅属于读者,也属于人类,属于世界。

当然,不得不提到的就是文章中所阐释的一句话:“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因为这句话,所以才会有藏在文字中的霸王别姬片段,才会有蕾米在后文的决意,也才会有这篇作品。命是怎么样的呢,想必读到命,也就和蕾米莉亚的对命运的可视连在一块儿了吧。虽然未有提及,但在这里隐隐约约有种蕾米透过现实,看到那一线淡如流水般的红丝——也就是命运,这种感觉。同时也正是因为命运,才使美铃和蕾米最终面对面站在了一起,命运没有巧合,命运就是命运,最终使两人相对的命运,大概也是因为看见了命,或者说相信命,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决意吧。

不可避免,民国街巷里纷纭的人声、咿呀的弹唱的描写足见作者的用心至深,文中的一连串列锦就是一个民国。演员、革命党人、妓女、神拳、老头、正白旗兵营,等等一系列的民国人景,不得不让人感叹考据与用心之深。而对于一些细节,诸如“有钱的英国富商会花几万英镑上交国库换个爵位”“天空飘着雪,年迈的师傅对着年轻的男儿郞劝道”道路两旁焉坏的梧桐树““打虫铺子对面街边的牙医摊子堆着一盒拔下来的牙”等等,相信有心者阅之自会嫣然一笑。

要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段,那大概就是京城熙熙攘攘的景升街。一连套弹唱与喧嚷都让文章活了起来,这让我联想到《檀香刑》中孙丙领孙猪二将表演神拳那段唱戏,直让人大呼过瘾,在这里同样如此。唱一段嗨!我表达不清,对读到这段时的感受难以描述清楚还请见谅。

最后的最后,也感谢作者给我们呈上这样一个精彩的故事。上述语言仅仅为个人感触,我表达不精,如果有让您感到不适的地方烦请见谅。
[发帖际遇]:稗田夏木放在家里的名酒被紫偷走了,留下了点钱 [+6 喵玉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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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8 23:05: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印象最深的还是第一幕,用笔之考究,考证之详细实在令人叹服,唯有膝盖送上。
希望您在东方以外的世界里能找到东方所不能给予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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