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没巫女 发表于 2013-5-8 23:26:41

真感谢我能活到现在……

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3_05/08/25046708_0.shtml
看完这新闻喔我妈第一反应是:孩子,成绩不重要好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呀!
我:难道你第一反应是我会做这种事吗?

清水星 发表于 2013-5-8 23:37:30

哦,这个在各大新闻都看到了,这真的太狠了,各种凶器都有,而且肢解竟然就这样成了
她才13岁读小学!这个真的逆天了,天生一个狠

杯具の香草 发表于 2013-5-8 23:46:49

现在的小孩子啊,和我们小时候大不一样,很不得了……感觉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应该适当往下调,14岁以上才需要负刑责总感觉不太合适了
要不然就要让其监护人负刑事责任,只是赔钱太便宜他们了

worshipper 发表于 2013-5-9 00:06:06

因害怕周某醒后告诉老师和家长,便从家中找来菜刀、啤酒瓶、割纸刀、剪刀等凶器,对周某行凶,致周某当场死亡。之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并清理案发现场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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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后生可畏”……

鲁苏克 发表于 2013-5-9 00:09:09

没有骨头磨成粉卖给味千?

明灭 发表于 2013-5-9 05:38:57

水桥大师,快收了神通吧

另外分尸这种体力活,13岁真的大丈夫?

我屮艸芔茻 发表于 2013-5-9 15:41:12

真是后生可畏啊……

Ace·Miles 发表于 2013-5-9 16:07:07

太可怕了。。。这种事情我觉得我就是真的去做生理上也接受不了

挂在墙上晃着 发表于 2013-5-9 18:26:49

估计杀了人以后自己也慌了,失去理智了,所以才做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

xuedi 发表于 2013-5-9 18:48:10

丧心病狂,我觉得能干出这事基本上也是异常了,不要按常理去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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