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是在贴吧里看到说神主喜欢喝青岛啤酒是真的嘛
本帖最后由 youtien 于 2015-7-18 14:14 编辑
JS:除了東方以外,你現在還有其他工作嗎?
ZUN:唔,除了寫程式,我也做一些漫畫之類的企畫,都和東方有關。我並不真有什麼別的工作。
JS:根據推特,貌似你在2009年9月開始了一樁新工作...(apparently you started a new job in September 2009 and turned up an hour early,後半句不知怎翻)
ZUN:我不知道這是怎麼傳成那樣的!(I'm not sure what that would have been)我現在做的一切事情都多少和東方相關。我沒有別的工作。
JS:活在夢想裡!
ZUN:(笑)然也。做愛做的事,就是我的職志。(I♂get ♂to♂do♂what♂I♂enjoy♂as ♂my♂job♂)
phantomz 发表于 2015-7-17 11: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簡翻,非完整。藍色是我的話。
1. 印象中第一個玩的遊戲是太空侵略者或類似的經典遊戲。
14方面,ZUN的公司够意思,换成缺德企业早就把他的劳动成果抢走了
15就是直播功能+聊天功能,就直播来说,这需要一个专门的服务器才能实现,你让所有人进入你的电脑里看直播,一是安全性没有保障,二就很明显了,直播主的电脑会出奇的卡
聊天这方面我不懂,在没有专门机械或程序支持的前提下,能实现多人即时通讯的功能吗?
16方面,ZUN把这事给想复杂了,同人和独立本质上是相同的,只不过一个是再创作,一个是原创
商业方面,涉及到原作品的利益事项,同人作品的商业功能必然会受到限制,这是外力作用而非内力,排斥商业完全谈不上,主要还得看同人创作者自己是怎么想的;
独立游戏同理,而且独立游戏也有很多不收费的游戏
@youtien 那得看你对同人创作者的定位是什么,暗荣是挂牌企业,况且在现阶段,三国志和水浒传没有非常严格的版权限制,从这一点就和普遍意义上的同人区分开了
但要是往深处细究的话,这事就没法谈了,同人的概念没有什么明面上的强权维护(有的话请告知,《观海的阴谋》太平洋资料片让我心虚),诸子百家各有一套说法,想做一个系统的定义很难
就寻常情况来说,咱们谈的“同人”一般是指非挂牌企业的爱好者社团的同人作品,而且【同人社团】是因为做了别人的作品的再创作作品,而且很明显的表现出【这是他人作品的再创作】与【运用了很明显的他人作品的素材,比如用了凌波丽和泉此方的形象素材,而且这些形象素材是此作品里的主要体现内容,并非单纯的致敬、彩蛋或补丁】,所以才叫【同人社团】,更进一步讲是【制作过同人作品的社团,而这些同人作品曾在很长时间里成为这个社团的代表性作品或主打作品】,这是我的理解
独立游戏主要指独创性强,以爱好者社团的名义推出的游戏,一个制作过同人作品的社团做了一个原创性质的游戏,那就可以叫做独立游戏,不过在现实情况里,像这样的一个作品也会出现同时打上“同人游戏”与“独立游戏”双重标签的情况。
看了10楼的简翻没想到zun居然有很多游戏主机啊一直以为他只需要一台电脑就可以创世了诶
樓主:你是如何和原作者聯絡的?我用書上寫的電郵寄過去,現在還沒有回音。
購買的衝動
原作者已回信,說正在和Playism商談,將他這本書作為每個購買英文版東方正作的贈品。談妥之後,此文當免費公開,我們也就可以翻譯全文。
目前登載在百科上的片段,大家也可自由引用,也授權了我將該片段的譯本放進學刊。至於能否全文授權,我會再跟他談,不過既然它公開原文的全文,那麼譯本的全文也應該是要公開的,大家必定看得到便是。
所以我們差不多可以開始組織翻譯了。有小伙伴想來一起翻嗎?
感谢翻译,翻译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