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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中禪寺斑

[连载汉化] 【喵玉汉化_2420】芦山文学合集 兼Fanbox投稿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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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1 22: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6.《恋色星光 金彩夺目》


(《爱上赝品的魔法使》后日谈/
2024年10月20日京都文文。新闻友人会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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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1 22: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禪寺斑 于 2024-12-17 13:22 编辑

(含剧透)《爱上赝品的魔法使》 关于真货与赝品,抑或是正统与异端
(2023年9月28日发布)




……故审问官须如拥有睿智灵魂的医师一般,小心翼翼地调查审问对象或其同伙的状态、境遇、身份、病状与居住地(中略)——在主的助力之下,产婆之手可将阴险的蛇诱出谬误之污垢与深渊,审问官亦当如此,以明辨为缰绳,洞察异端之徒的狡猾心思。
——贝尔纳·古伊《异端行为裁判所规则》
(Bernard Gui  Practica officii inquisitionis Heretice pravitatis


大家好,我是芦山,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与鼓励!最近这段时间我同时要弄连载和单行本,实在抽不出时间,结果隔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更新。实在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首先有个消息告诉大家,我在外来韦编上的连载《爱上赝品的魔法使》就快要完结了。换算成单行本只有薄薄三册,却耗费了将近两年工夫,中途也遇到过艰难坎坷,而我之所以能坚持画到最后,都是因为有各位读者愿意阅读我的作品。实在是感激不尽。


(另外,兽王园补充了一点点魔理沙与家人决裂时的细节,多亏了这偶然的掩护射击,我得以安安心心为故事画上句号。谢谢你ZUN先生……虽然你多半不会看这篇文章和我的漫画……说实话我希望你别看……太羞耻了……)


今天我想围绕《爱上赝品的魔法使》做点补充说明,也稍微聊聊一开始的构思。趁着现在记忆尚且鲜明,想在这记上几笔。



①一开始的构思

之前在聊《人类们的幻想乡》时我也提过,在芦山文学同人系列最初的构想中,我打算以“人类”为主题,创作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故事。打2018年起,我就在酝酿这一构想,准备分别围绕灵梦、魔理沙、早苗、阿求创作四个故事,再整理成一本短篇集。


具体而言就是:
·以魔理沙为主角的同人版《人类们的幻想乡》,收录于大芦山文学纪要之中
·以早苗为主角的《来自科罗拉多的男人》,同书收录
·以阿求为主角的商业版《人类们的幻想乡》,也即上一部作品
这三部作品的季节分别为秋、春、夏,最后打算讲一个以灵梦为主轴的冬季故事——也即这次的漫画——《爱上赝品的魔法使》。


另外,我也想趁着这次商业连载的机会,挑战一下之前我特意不去画/画不出来的东西。此前,芦山文学所描绘的主角组故事大多从头至尾都与核心保持着一小段距离,如庚申之夜,如明治xx年代的想象力,亦如同人版人类们的幻想乡……


这么做的部分原因是,我觉得避免直接描写,寄言语于字里行间的空白之中,反而能更好地描绘二人的关系——换而言之,就是在逃避。而这回,我决定不再逃避,不惧失败,从正面发起挑战——这也成了《爱上赝品的魔法使》的主题之一。(本作零散引用既往作品,也正是出于这一缘故。)


我最初设想的是一个以灵梦为中心的故事,可拟完大纲一看,整个故事却由紧密交织的三线构成,分别讲述了以魔理沙为首的诸位魔法使大展身手的故事、霖之助与“古林魔女”的故事、还有“异端审问官”贝尔纳·古伊的故事。为什么灵梦远离了舞台中心?原因其实是这样的……



②描绘博丽灵梦

在我创作这一系列(——以人类为中心的东方二次创作漫画——)的过程中,博丽灵梦可谓是处理起来相当棘手的一个角色。当然了,她的性格和职责都很明确,即“降妖的巫女”。但是,真要动起笔来你就会发现,我们很难描绘她的生平或苦恼。这个角色有点不可思议,你越是着力去刻画,得到的人物形象就越显虚假。


其实,在原作里,灵梦的言行举止往往凝缩着少女天性,鲜有笔墨涉及她的苦恼或往昔。在游戏里,她是推动故事发展的行动派主人公;在漫画里,她是表情多变、情感丰富的少女。在上一部作品《人类们的幻想乡》当中,我将博丽灵梦视作一种舞台机关加以运用,当时并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可在以她为中心创作剧本的过程中,我却突然感到了违和。


赋予灵梦各种各样的二次设定(像是前代巫女、博丽血统等)来推动剧情发展也不是不行,但处理起来也很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官方几乎没有给出任何信息,无论是怎样的二设都会显得很假。因此,我下定决心,直接将灵梦移出了主线,转而通过描写其他角色来赋予她戏剧性。



③关于异端审问官,抑或正统与异端


就结果来看,这部作品假托异变背后的两位元凶——“古林魔女”与“异端审问官”之间的关系,实现了对魔灵二人关系的间接描写。(这一尝试是否成功,就请各位读者自行判断吧)敲定剧情大纲后我便觉得,“魔女”与“异端审问官”的关系描绘起来相当有趣。


一开始令魔理沙耿耿于怀的“真货”与“赝品”之分,其实跟中世纪天主教讲的“正统”与“异端”非常相似。有趣的是,天主教里的“异端”并非邪教,异端同样自称天主教,只是不隶属于“教会”——他们大多居住于远离世俗之地,崇尚清贫,认为锦衣玉食的主教无法予人救赎,比如说清洁派。

换而言之,在寻求宗教救赎的寻常百姓眼中,“正统”和“异端”并无区别,安于清贫的异端分子甚至会显得更加正派。关于异端审判,我虽浅见寡识,但在复习相关知识时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所谓正统和异端都是相对的,而何谓真货,何谓赝品,同样也取决于事物的背景和观察的角度。


与此相反,魔理沙认为自己是真货——或者说,想要成为真货,并以成为魔法使为目标昂首向前。因此,她带着轻蔑称那些借外力速成的魔法使为赝品,甚至将古林魔女视为自己的楷模。不料,魔理沙自己也失去了魔法能力。


就算自己是赝品也无所谓,魔理沙如此说道。可霖之助却说,魔理沙是真正的魔法使。憧憬魔理沙的那名少女又是怎么想的呢?村落里那些失去魔法能力的人,是否会觉得自己是赝品呢?


有些人将这份执着、这份痛苦称为“诅咒”——希望众人皆假唯我独真的诅咒——人愈是成长,它就愈发强大。但是,爱上这美丽世界的少女肯定不这么想,她会说:“这才不是什么诅咒!”

我想,本作里的异端审问官,多半也渴望听到这么一句话吧。



补充说明:
这部作品中的异端审问官以真实人物贝尔纳·古伊为原型,他写下了《异端行为裁判所规则》等宝贵资料,在当时算是特别多产的一位作家——也可说是“笔记狂魔”。正因如此,彼时活版印刷术虽未诞生,却有不少与他有关的资料留存至今。

他在著名小说《玫瑰的名字》中的形象是一个冷酷的异端审问官,如魔鬼一般玩弄诡辩,如魔鬼一般铁石心肠,将无数人判为异端、送上了处刑台。但依据史实,他一般只要求异端分子在衣服上缝上黄色十字架,或者离开当地。耐人寻味的是,他没有制裁过哪怕一位“女巫”。或许是因为当时女巫审判尚未进入高潮,又或许是他本人出于某种原因有意为之,具体情况已经无从考证。他于1331年12月30日去世,被安葬于曾由他担任院长的利摩日僧院。





附:“魔法使异变”时间表


·1275年:法国某地,年轻的“古林魔女”与“异端审问官”离别(第3册16话)


·14世纪00年代初期:异端审问官创作“发散魔力之书”,即日后引发异变的元凶(以下简称“元凶之书”)
·“元凶之书”能让读者的魔力不断发散至枯竭,从而变回人类;其次生效果是逆转精神年龄,普通人阅读后会觉醒成为魔法使。
·异端审问官本想让“古林魔女”阅读“元凶之书”,由魔女变回常人,但这一计划最终未能实现。


·1320年:异端审问官创作“杀害魔女之书”,一套两册。这一魔法道具可使读者陷入无限循环,从而杀害掌握舍虫之术的魔女。


·1331年:异端审问官去世


·1486年:海因里希•克雷默创作《女巫之锤》


·1500年:“古林魔女”获得《女巫之锤》一书。此后,由于女巫狩猎愈演愈烈,她进入了幻想乡避难。


·几十年前:霖之助在魔法森林中遇见“古林魔女”,得知了她的往事。


·几十年前:“古林魔女”阅读“杀害魔女之书”而死亡。


·去年6月份:村民误入“古林魔女”之家,拿到了“元凶之书”与《女巫之锤》。他在阅读“元凶之书”后并未获得飞行或魔法能力,转而产生了复印“元凶之书”、让更多人化为“魔女”的念头。


·去年8月份:用于复印“元凶之书”的雕版制作完成。雕版也是魔法道具,会不断复制自身所载信息。在复印本的影响下,村落的魔法使开始增多。


·去年9月份:村落发生“魔法使异变”(第一卷)魔理沙阅读“元凶之书”。霖之助触碰复印本,意欲调查使用方法,但只能读取到“让更多人阅读”这一用途,因为其存在目的是复制自身。

·霖之助推测异端审问官想用“元凶之书”制造出莫须有的魔女(结果猜错了)。


·去年11月份:用来复印的雕版被破坏。灵梦集齐包括复制品在内的所有“元凶之书”。村落发生“女巫狩猎”骚乱。魔理沙用尽魔力而倒下,之后回到老家开始制药。


·去年12月份:香霖堂关门停业。
·灵梦进入“古林魔女”之家,阅读“元凶之书”,身上的魔力开始发散。


·1月份:魔理沙开始修行。“最后的魔法使”开始在村落里现身。


·2月份:在白莲的教导下,魔理沙学会了封闭经穴的方法,恢复了一定的魔法能力,但只能运用极少量的魔力。


·3月3日:魔理沙与“最后的魔法使”在村落里展开战斗。


·3月4日:魔理沙于“古林魔女”之家邂逅灵梦,并用白莲所授的方法封住了灵梦的经穴。


·几天后:“古林魔女”下葬,经过处理后已无法阅读的“元凶之书”被供奉于墓前,其余的复印本均被销毁。
·围绕“古林魔女”与“异端审问官”的诅咒终于消散,异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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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7 13: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Fanbox】关于《恋色星光金彩夺目》

(2024年11月17日发布/


《恋色星光金彩夺目》发布至今也快两个月了,我想趁现在记忆尚且鲜明,写下这部作品的创作初衷,就当是留个记录。

在这本书的后记里,我也稍微聊了聊促使我动笔的原因——我想把同人志《大芦山文学纪要》与商业连载并出版的《人类们的幻想乡》《爱上赝品的魔法使》串成一个整体。

本来这些作品都以人类为主题,属于一个系列(这话感觉已经说过五遍了),但后两部毕竟是商业作品,创作时存在各种各样的要求。比如说,要画得通俗易懂,要让许多不同角色登场,故事不能太过沉重,页数不能太少or太多……etc。这就使得作品的样貌稍微偏离了我原本的设想。

对于这件事,我倒也没什么不满(——作品本身可以说是得到了“改善”,由我所设想的同人作品向商业作品靠拢了——),这些作品单独来看倒也没问题。但是,虽说单独来看没问题,可若将“自己的一系列作品”排成一排整体观察……总觉得有哪不对劲,搅得我心神不宁。为了消化这些情绪——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我从今年三月份左右开始创作《恋色星光金彩夺目》。

商业作品有哪里不对劲?这我也解释不太清楚,非要说的话就是,我的漫画剧情一般会更加暧昧模糊,看到最后也搞不清角色到底有没有成长,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故事的结局总是包裹在朦胧之中。但在“商业创作”中,我笔下那种“暧昧不明”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藏于字里行间的许多东西也随之消散……(不过,给编辑老师看剧情大纲时,我总不能说自己打算“安排个暧昧不清的结尾”,这样的故事也没法取得商业成功)

其实,我看了看读者们对这些商业作品的评论,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在作品中融入的那些青涩,也可以说是令人费解之处,似乎并未传达到读者心中,又或许是为表面的情感剧所掩盖了。我总感觉,自己太过畏惧“商业标准”,一个劲地想将简单易懂的东西推向舞台前方,结果反而不尽人意……。

看着它们,就好像看到了水彩画上厚厚涂抹的油彩(这样当然也不错,但,我还是难以释怀),有点想用暧昧似水的某种东西加以晕染。我隐约感觉,《恋色星光》就好比画笔上蘸的水,为这一系列作品添上了点睛之笔,使它们拥有了更多解释空间,变得更加圆满……

不过,我创作这本书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那就是“超度”我在2012年红楼梦上,都十二年前了,发布的(Fly High)。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我出的第一本书。
(图片转自骏河屋)

这本同人志的数据已经丢失了,讲的是东方架空校园故事。当时,松本大洋的著作《乒乓》对我产生了很大影响(现在其实也一样),而这本书则是无比拙劣的《乒乓》拷贝,内容特别无聊(虽然对不起喜欢这本书(Fly High)的读者,但内容真的很无聊……)

这本漫画的内容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主角组二人打乒乓球。没了,就这么简单,别说脉络、动机和原因了,就连主题都没有。怎么说呢,当时我根本不懂怎么画漫画,只是在依葫芦画瓢,模仿自己喜欢的漫画罢了。这部作品只是披了“东方角色”这层外衣,骨子里还是《乒乓》。

此后十二年载,我不停地推出东方同人志、创作漫画。到了最近三四年,还得到了商业出版的机会。然而,这本漫画却始终占据着我脑海中的一角。
倒也不是说我有什么负罪感或者说羞耻感。这本漫画已经是我当时竭尽全力画出来的产物了,我不打算苛责十二年前的自己。我至今还保持着“松本大洋的拙劣拷贝”这一自知之明(不过,最近感觉连这点都没做到),我现在干的事和当时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但是,“跟《乒乓》比起来毫无变化”这点实在令我不甘。我当时还不懂如何“咀嚼”漫画,既没有理解也没有体会到,咀嚼、消化漫画内容,再基于自己的思考灵活运用是怎么一回事。这就导致我对《乒乓》囫囵吞枣,将其几乎原封不动地输出成了同人志。这点令我非常不甘。

可换做今天,我或许就能消化吸收《乒乓》,将球类运动剧嵌入像模像样的主线之中,并为角色安排与其对应的主题;或许就能画出致敬《乒乓》而非单纯模仿它的“东方漫画”;经过这十二年的积累,我总算是具备了相应的实力吧……这些念头逐渐浮现脑海,进而催生了一个新的想法:要不试上一试?就这样,我开始了这次的创作。

在剧情安排上,我做了许多调整:将“乒乓球”换成了更契合东方世界观的“板羽球”,描写了众人打板羽球的动机;为了让结局更加贴合整个系列作品,还让两位主角在“弹幕决斗的赝品”——板羽球比赛中全力交战……

这十二年积淀的产物到底质量如何呢?眼下还不好下判断。感觉挺不错的,又感觉并非如此……一个月里画了将近130页,身体几乎累到不行了……总之我感觉,欠下的帐总算还清了,还算是心满意足。

如前所述,创作这部作品对我来说,可谓是精神治疗的一环,所以,我自己满意,那就足够了。至于内容是好是差,就等到十二年后——如果那时我还在坚持创作的话——再去思考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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