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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7518|回复: 21

喂,这么凶残的版规大丈夫?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9 14: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混沌神虚无 于 2012-1-29 14:20 编辑

【讨论区版规】
1、在这里请进行东方相关的讨论,如果帖子更适合在其他区,我们将把帖子转移到相应区。
2、本区禁止任何涉及敏感政治话题的帖子!此外,不文明语言以及恶意的人身攻击都是禁止事项。
3、本区内三连楼禁止的!以及版刷行为禁止(版内连续回复4贴),违反者将会被染红红召唤QB强逼成为魔法喵玉送进异世界哦~(姆Q~)
4、禁止意义不明的发帖,纯水回复,例如路过,冒泡,顶,纯数字,纯表情等等。违反者染红红会出来吃掉你哦!
5、禁止无意义的挖坟(发帖时间超过半个月以上的贴被视为坟贴),有好内容的挖坟我们鼓励。
6、厨黑以及过分言论将会被染红红各种调教各种推倒哦
7、需要更新帖子或者帖子被锁请联系版主,或者有其他问题,欢迎PM
8、一切解释权归版主所有,有问题欢迎联系版主,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至管理区投诉
9、染红红=QB。。。千万不要去跟它签约哦
10、没事不要召唤QB玩。。。会很惨的
11.做广告的跟捣乱的格杀勿论(染红快去吃掉他们!!)


好吧,这个,来论坛要发帖,首先就是要看版规。了解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以免莫名奇妙就被神隐了。

所以本尊怀着严肃的态度慎重的开始学习版规。。

嗯,1~8条没有什么特别……或者该说与一般论坛完全一样。

但本尊读到第⑨条时,不经产生了一个疑问?哎嘿……染红红是谁?于是,在这个疑问的驱使下,本尊向某位好友询问了一下。

得到的结果是:染红红是QB……哦不,是探讨区版主

等等……这有什么不对!?

8、一切解释权归版主所有,有问题欢迎联系版主,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至管理区投诉

10、没事不要召唤QB玩。。。会很惨的

魂淡!!这是陷阱吗!!有问题就会死呀!!喂!!!!导演,你没告诉我脚本是虚渊玄啊!!

点评

染红红你难道认为不会有人看版规吗。。  发表于 2012-1-29 18:43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 喵玉币 +2 萌度 +20 收起 理由
永江衣玖 + 2 + 2 + 20 孩子你太可爱了!那么认真的阅读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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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9 14: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早田君 发表于 2012-1-29 14:22
LZ yo~
你这个样子就已经触犯了第1条。。。这是是探讨区。。申诉什么的到申诉版吧。但是是搞笑就去水区吧。 ...

泥马,本来是开讨论区复制版规的结果莫名就发这里了!魂淡!!本尊的打开体位错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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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4: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探讨区的版主有 汉化组的QB 的外号
眠羽就是染红,染红就是QB~~~
所以开玩笑叫你们别去跟他去签订契约罢了

噗,混沌严重卖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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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5: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圈真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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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5: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圈真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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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5: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咦原来染红红是QB...召唤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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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6: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毒……德味……大师学习了……

版规卖萌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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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6: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一次进喵玉的时候同样以为自己打开方式不对,经过长时间的姿势练习才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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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6: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圈真乱
不敢来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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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6: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才没有那么坏!LS说的都是污蔑!!
所以快来和我签订契约成为魔装少女或者魔法少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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