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提醒此文稍微带有一些政治 不喜误看..反正写的也不咋样这个种族是前些年发现的一个种族,没人知道它们何时产生的;就如没人知道玛雅人何时消失的一样。它们就像电影当中的吸血鬼一样,长着尖牙,长着翅膀,穿梭徘徊在这个世界上。
 因为长得和吸血鬼大相径庭于是人们干脆就把它们称为吸血鬼。对于这个种族的认识人们几乎是如同电影中那样认为它们;恐怖的,害怕的,如同杀人恶魔一般。这个认识就给刚来到这个世界的种族下了一诅咒一样;人们排斥它们,到处都是。这时的媒体也不断的暴出各种关于这个种族的负面新闻,如杀人案件,灾难,新的流行性疾病;把这些罪名全部都归结于它们的身上。虽然也有人出来为这些个吸血鬼说几句公道话,但是却是毫无意义的;媒体垄断了一起的信息。
 这里是天朝,和谐的天朝。但如同世界各国一样排斥着这些家伙;我是一名政府人员,权利不大,但工作却是非常重要的,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根据上级的指示我也会被派去做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不过既然要开新闻发布会那么一定会说明上级已经默认了;新闻发表会上记者问什么就答什么,总之把什么都说出来,不过实在机密的东西也要推辞掉;简单的来说就是踢皮球,这是管用手法,把问题踢给另外一个部门。
 今天,我根据上级的指示去开新闻发布会;不过这个却是一个意味非常的发布会,原因在于政府对于这些个吸血鬼给予了法定权利。对,当初我也参与了这个吸血鬼法定权位的投票以及关于吸血鬼法律的拟稿;这也是上级问什么要选派我来对记者应答的原因。
 这个问题争论了很久,但最终还是通过了人大的决议。于是在一前半年我被选去拟稿。临时法律条文前几天在全国各大主流媒体上发布了,社会反响巨大。有赞成的,当然也有反对的;不管你是赞成还是反对都是一样,反正法律已经通过了;在3个月后开始生效。
 
 法律如下
 1;所有吸血鬼享有我国公民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2;设立36个自治区县;设立自治政府;最高行政长官自己选派自己的种族的人;经过中央政府核查后便可上任。
 3;禁止使用任何吸血鬼特有能力进行违法犯罪,发现后最高可判处死刑。
 4;禁止在自治区以外的地区使用能力或者变相使用能力进行一切商业活动或者是变相的商业活动
 5;吸血鬼在人大中增设代表
 大的就这5条了,小的我就不列举出来了。
 CCAV开始转播了,于是新闻发布会也就开始了。
 问:这些吸血鬼大概有多少?
 答:在我国大概有140W..是全世界吸血鬼聚在的最多地方。
 问:这些吸血鬼都要吸人的鲜血 请问这是怎么解决的?
 答:我们给每个吸血鬼每天定量.根据需要每天从15MM到20MM不等。当然了是免费的。
 问:就上面这个问题所衍射出来的问题 如这么多血从哪里来?会不会影响到正常的治疗用血?以及等等。
 答:我们会组织官兵每月献血200MM-300MM,对于献血我们采取自愿原则,当然也有补贴。说的会不会影响的治疗用血,影响不大,能够保障治疗用血的充足。
 问:对于人类和吸血鬼之间的通婚的问题请问怎么解决?
 答: 我们采取自愿态度,提倡自由恋爱。当然对于吸血鬼种族的特殊性,我们会采取严格的计划生育来控制这个种族的数量。因为他们大部分都能活超过1500岁。
 最后个问题:如何让人们接受这些吸血鬼?
 答:和谐,这是我们多年来提的问题,不管社会怎么样都要和谐。既然他们来到这个世界,那么他们就有权利生活在这个世界;当然了如果他们实在不时候这个世界的话,他们自然会被淘汰掉。
 做一个总结性发言:和谐,这是核心。 既然是这个时代的产物,那么就应该接受它,如果不是这个时代的东西,时间会把他干掉到。
 这次的新闻招待会到此结束。
 3个月后,我出席了一个专门为吸血鬼在法律权利上的一个宴会,并当场为2位吸血鬼姐妹颁发天朝政府专门为吸血鬼设计的身份证。其实宴会更普通的宴会差不多,请一些支持吸血鬼拥有法律权利的知名人士,也请一些不支持或者中立的知名人士。所以咱直接介绍重点颁发过程;我上台了,那对吸血鬼姐妹也上台了,迎宾小姐穿着中国特色服装旗袍,双手端着一块木板,正面如红地毯一般,上面放在那对吸血鬼姐妹的身份证,那是属于她们的东西。待迎宾小姐走到我的面前,我双手拿起一份身份证,颁发给姐妹中的姐姐,然后又以同样的形式颁发给了妹妹。最后分别给予握手,然后脱口而出了一句话:“欢迎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欢迎你们,蕾米莉亚·斯卡雷特,芙兰朵露·斯卡雷特
                                                                                       OVER....=-=感觉上和东方没太大关系,或者说有太多的政治色彩?吐槽是可以的,喷是不行的。(其实咱也想过下文,比如以大小姐和2小姐的视角来写对天朝的认识啥的还有咲夜一干人等的出现,不过总觉的带有相当浓厚的政治色彩呢?就算不带,感觉上也是在为中国打广告一样,这篇不堪入目的东西或许也就成那样。还有本人的法律知识以及对新闻招待会的认识算外行,如果对这方面有建议的话希望能多提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