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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9-4-20 21:15:2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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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95223 at 刚刚 
引用:
1026295223 at 13秒前
因...
2.我们这次出行的目的,是为了参加我的朋友爱丽丝的婚礼,她要嫁给远近闻名的富翁——雾雨魔理沙先生
事实上,原本的计划是我一人独自前往,可紫却执意要跟我一起来,理由也很奇怪:“听说那位雾雨先生是位收藏家,收藏了很多名贵的艺术品,我作为一名艺术工作者,很想见识一下。”
“艺术工作者?你不是政客吗?”
“犯罪也是一门艺术,一门需要无畏的勇气和无限的智慧才能完成的艺术,是对人性最好的诠释,而这世上,没人比我更懂犯罪。”
……
想起上面的好像很有道理,但让我想报警的对话,我越发觉得带她来不是一件好事
可没办法,谁让她是我上司……兼恋人
对,没错,我们是恋人。
而且,说起来可能没人相信,是她,先追求的我
这确实让人不敢相信,但这是事实。
论相貌,论家境,论才能,她都在我之上,她满可以找一个比我更优秀的恋爱对象,但她却偏偏选择了我
我一度怀疑她是不是给我买好了人寿保险,准备杀了我拿保险金。
可转念一想,以她的收入(虽然可能是黑钱),应当是瞧不上那一点保险金的,而且,除了天聊不到一起之外,我们之间的感情生活却意外的甜蜜。
紫这家伙,除了偶尔会说一些危险的话以外,她确实是一个完美的女友。
心中的胡思乱想还没有结束,该走的道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洋馆,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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