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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的作品都喜欢使用哪种许可协议?是“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还是 Creative Commons,或者是自编写的条款?
我通常喜欢用的是 CC BY 和 MIT License。关于我选择这两个的原因:
作为在开源文化熏陶下的程序员,我从来都不考虑版权所有,我更喜欢开放给社区自由使用。同时我也不想自己写许可声明,因为麻烦,我是超级大懒人。
于是在艺术作品方面初步选定了 Creative Commons。我不喜欢“禁止演绎 (NoDerivative, ND)”的条款,因为它限制了二创自由。我不喜欢用“相同方式共享 (ShareAlike, SA)”,我不强求别人用了我的作品去二创后使用和原来一样的许可协议。我也不喜欢用“非商业性使用 (NonCommercial, NC)”,因为限制别人赚钱。
https://ipfs.io/ipfs/bafybeigwc26ro6c3ag4owrccoxjsyl5nu23ppw7oge74nahs6we5tsa23m

说到这里,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很多人发布自己的作品之后,自己不拿去卖商品赚钱的情况下也要添加“禁止商业使用”(我这里特指实体商品的场景,比如印刷徽章和手提袋之类的)。我目前只能想到这两种可能,要么是怕别人卖商品闹出问题了担心把火烧到自己身上,或者单纯是觉得自己不赚钱也不能让别人赚。
最终我选用了 CC BY,这个许可协议只要求他人署名之后就可以几乎任意使用。
在软件方面选用 MIT License 也是类似的原因。他人只要注明来源和复制一份许可声明就可以随便用。
至于为什么不选用 GPL?因为 GPL 虽然赋予了他人复制、修改的自由,但是 GPL 也强制要求他人将这份自由传递下去。简单来说就是别人的软件用了你的代码,别人的软件也要以 GPL 发布。虽然 GPL 确实促进了自由软件运动,让大家都用上开源免费的软件,但不妨碍我厌恶它。
如果简单形容我的风格的话,大概就是“只图名不图利”。我不在乎别人如何使用我的作品,如果别人能用我的作品赚到钱的话我反而还会非常高兴,毕竟能扩大我的影响力。对我来说只要能狠狠装逼就足够了(笑)
我真正厌恶的,是将原作者名字擦掉然后标榜自己的行为。可悲的是这种风气席卷了大部分的国内平台,这方面果然还是得向欧盟看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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