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生,就读于东深见高中二年级。
也许是三年级?我记不太清了,这也不重要。
某个晚十点后,我照常坐上回家的公交,闭目养神。
车辆发动,随着路途的增加,车内的人愈发的多,混合着汗水的热气蒸腾。
人群中似乎有什么不安的响动,一阵咸湿的风刮到了我的身旁。
只是一会,我便坐不下去,不是烦闷,而是我的小腹上有些湿热的感觉。
睁眼一看,衣物似乎湿了一块,甚至有些粘稠。
循着气味,我确信,那不是汗水或是什么的,而是粘稠的体液。
我可以认定,那是跟下体有关的:这车厢里怕不是有什么变态?对着一个男性学生自慰?
我立即锁定了身边那个咸湿的身影,矮矮胖胖,面色黄润,还在对着手机屏幕中的女性傻笑,提起的苹果肌就像土里挖出来的地瓜。
这一定是那个变态了!可我现在决不能揭发他,不然我的清誉一定被毁。
不过这个仇不报一定不可以,我需要一个时机。没错了,下车,我可以尾随他下车,在等他走到无人的地方时下手。
这样的罪行,让我打上三四顿都不为过。而且,如果我是一个可爱的女生,则这样的行为便更加罪大恶极了。
女生的声誉会毁于一旦,也会留下心理阴影,更对我们男性的形象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这样的败类,是应当立即处以死刑了!不过公交车上不适宜这样做,还是等到下车时为好。
等待变得极漫长,为了盯梢这个可恶的变态,我必须时时瞥他一眼,防止造成更严重的事态。
咯咯的笑声从他的嘴里传出,带着一股谜一般的恶臭。
下车时,我才能细细品味鲜甜的空气,忘却他丑恶的嘴脸。
是了,时机便已到了,我应该悄悄跟随着他,惩罚他的罪行。
然而另一个问题便又出现了:我是一个学生,我的职分应当是学习,这要交给警察去做。
不过首先,我是一个人,我是一个男性,我要为我的身份负责,我需要去惩罚这个恶徒。
这一点便超越了职分,只要是作为一个人,就不会对此坐视不理!
夜深无人,那丑地瓜走入了一条巷子。巷子里只有零星几扇破旧的钢网,充当着门板的作用。
没错,这便是最佳的动手时机。
几滴血,兴许是几滩,凝固在了长满苔藓的砖石地面,惩罚完成。
回到家,我脱下了衣物,才发觉,内裤也湿透了。这大概是我在车上闭目养神时,想到些裸露的画面造成的吧。
不过无所谓,将它同那罪恶的痕迹一同洗去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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