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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5 01: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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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不主动关注这些,主席就是消息来源。.JPG)
直接捅给原作者是不行,无成效且无益于国内整体形象;而且此一事件若成,还必定为诸多其他案例创造先机;这种“直接借鉴”的例子在我国太多了,不会仅限于东方乃至ACG领域。如果真有严格的版权法于短期内出台,只能说法律的工作模式是一棒子打死,会影响社会的其他方面;都靠辩论和指出原文纰漏进行司法诠释,事在人为,会导致一段混乱。也许混乱可以通过借鉴他国先前的处理经验来避免,但这样下来整件事将是一项浩大工程,不会在微博上小众话题圈内完成;估计得达到有可观人数(美国国会规定10万,我国不知有没有petition这种东西)联名请愿后得到官方意见之类。
此外,对主席前几个月和ZUN探讨我国东方众一事也很感兴趣,求详细(估计我看过忘了。。挠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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