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本 发表于 2014-3-25 21:59   
我一直觉得……用“规则”来描述这些是挺愚蠢的,因为规则是死板没有变通的东西,而这些“事象” ...  
那得看你如何定義“规则” 
在我看來,認為规则是死板没有变通的东西的說法,就是所謂"自大的人類"也說不定 
畢竟在我的定義中,规则是構成整個宇宙,所包含的一切條件。它們是隱藏的、宏大的,我們(人類)未能探知其皮毛的。 
所謂存在即合理,萬事萬物既然存在就必然有其规则所在,只是我們未能了解每一個在在背後的规则而已。 
現今水平解釋不了的,例如何謂時間、生命的形式之類的難題或許在很多年後會人類發現有一堆系統性的规则去解釋它們。 
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們現在所認為的「不断变化中」的事物,或許在「规则」面前,只是一個必然的、固定的觸發而已。 
語死早..希望能表達到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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