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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屮艸芔茻

百思不得其解(闲的蛋疼系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16 20: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对于爱这种感情的理解比较特殊,导致性别我并不在意
或者说我已经失去了获得通常情况下被称为【爱情】的这种情感的能力?又或者是我将其抑制了?

点评

好吧,有事私信就好。。。卡得打不开了。。。  发表于 2014-4-17 22:58
"在这种时候最容易出现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了"这种事就不该放着,记住你们是独立的个体,而不是一个整体,没有必要如此妥协,压抑着是不好的,你们应该重新的互相认识一下,互相理解、认同、尊重、信任、谦让什   发表于 2014-4-17 22:44
“人不可能失去爱情这种感情的”我可没说过这句话。。。话说未曾得到怎么能说是失去呢。。。“我将我的那种感情视为失去了并没有问题。因为,现在的我,对它没兴趣。”但感情这种东西即使没兴趣也会发生的。。。  发表于 2014-4-17 21:29
抱歉,最下面回复里应该是“跟你交流”,打错字不好意思  发表于 2014-4-17 20:01
最后,你虽然没有否认你未来爱情观改变的可能性,但是在你前面的回复里也同样没有表示承认你认为未来可能改变你的观点,我后面的回复也只是想跟你说明这一点,可能交流出障碍了,也是不好意思  发表于 2014-4-17 20:01
可能你是学理科的,和我的思路不一样当年在文科班的时候互相就是这么开玩笑的,也没有说你是错的,我后面那句“你要是不认我也没辙”本意就是不是每个人都认同这种哲学观点,我虽然用了老马的话但我也不是完全认同  发表于 2014-4-17 19:57
你这么认真的反驳我都不好意思了,本来从那句你要开后宫么的点评开始我的本意只是跟你开玩笑而已,可能你交流出了点儿障碍,其实我本来的意思就是说你现在说的关于爱情观的看法只能代表现在的你,未来的事儿谁知道呢  发表于 2014-4-17 19:53
(语气有些不好。。。抱歉了。。。)  发表于 2014-4-17 18:39
或许说,我们对于【爱情】这个概念的定义都是不同的吧。在这种时候最容易出现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了。  发表于 2014-4-17 17:31
当然,如果你非要说“那是你没有察觉”,我也没办法。我认可奥卡姆剃刀原理。神学家:“上帝是存在的,只是你作为迷途的羔羊,仍未察觉。”科学家:“哦,抱歉,我不需要进行上帝存在这个假设。”  发表于 2014-4-17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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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20: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搅基和百合才是正道啊
同闲的蛋疼,加了那么久现在也就嵌了30页的小伞,于是乎现在都闲到跑去帮人家嵌工口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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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20: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男孩子可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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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20: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卡了一下,求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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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21: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而論我都接受,但感性方面…
我身為男性,看到搅基搅得太過激進的話還是會有反感,相反百合就感覺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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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搞基的话其实只是楼主没见过会胡思乱想而已。。。 顺便百合其实并不会很甜。。。  发表于 2014-4-16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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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22: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作为男士,
我可以接受搞基也可以接受百合,
我也钦佩他们的勇气和追求平等的努力,
但是如果让我和同性恋爱我也只会觉得恶心
我还是觉得正常取向有什么不好么
接不接受是观念问题,某些信教的和保守人士根本不能接受同性之间的恋爱
他们的观点是,上帝创造了两性让人恋爱,你们同性之间就是罪
在美帝亲身所见(远在美帝的小姑一家,全家虔诚的信徒,观念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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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发表都是“神圣”的吗? 无论哪个选项、 不过之后果断“滚”远了些,太高尚了。。(舔糖)  发表于 2014-4-21 19:04
哦不,无法生育所能带来的推论是无法繁衍后代,而不是无法继续生存。如果死亡已经被征服,那么不论作为个体还是物种,就已经接近永恒了。到了那时,生育已经不必要了。或者说,可能还会有危害吧。。。  发表于 2014-4-16 23:31
同性无法生育,无法让人类继续生存,无法追求永恒。。。(啊最后一句无视掉吧,苏格拉底入脑了orz  发表于 2014-4-16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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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23: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两个都能接受
话说我的舍友也投来了奇怪的目光……

嗯,一和五都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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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23: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说吧,开玩笑式的以加深友谊为根本目的百合搞基我是支持的。但是如果涉及到性,不管哪个我都是不提倡、不支持、不接受的,不是出于个人喜好(我无所谓的啊),而是从社会责任方面考虑,百合和搞基在当今社会都是弊大于利的。
文艺作品方面,只要没重口味描写我都会自动把百合搞基当友谊处理的,所以一般无所谓~

点评

不过这确实是人权问题啊。虽然不知道“西方”是哪些,不过这个问题上美国肯定没有发言权。英国政府已经向图灵道歉,最近也承认同性婚姻了,看来人家好歹是从我做起全民搞基。  发表于 2014-4-21 05:12
西方不是好几次拿同性恋说事儿指责它国人权问题嘛233  发表于 2014-4-20 21:19
同性婚姻是否合法不会提到国际层面上,各国政策不同罢了。至于权利和义务,一般的人是只知权利不问义务的,好的政策自然会将义务贯彻于日常中而不用求人遵守。  发表于 2014-4-20 20:21
所以gay到底合不合法国际上也一直在战嘛…权利和义务,我个人倾向于先履行义务再追求权利。当然有人非homo不可的话,我倒也不是很提得起劲去反对…  发表于 2014-4-20 06:53
从人的角度出发,人应该有追求自己所爱的自由权利,也就是一切取向应该被保护;从集体角度出发,只有死基佬是好的基佬。  发表于 2014-4-20 03:38
这只是“从人出发看问题”还是“从集体出发看问题”的差别而已,很不幸这二者无法分出利弊之别。  发表于 2014-4-20 03:36
额。。。问题在于。。。对于现在的情况而言,我们是否还能在给父母养老的重压下承担的抚养后代这一长期投资呢?要知道,收回成本至少35年以上,而且初期投入巨大。我们可没那么多时间和财富来砸到这里。。。  发表于 2014-4-17 17:33
不一定要涉及XXOO吧。。。  发表于 2014-4-17 13:33
我国平均寿命才七十几诶…70退休肯定会被强烈抵制的。强制推行很可能造成社会混乱,对国家发展非常不利。不能只算收益不算损失嘛…  发表于 2014-4-17 08:38
在我看来,长痛不如短痛,所以将其以最快速度抑制到普通人口水平才是重要的。问题出在退休政策和养老思路上了。每个人工作到70岁,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发表于 2014-4-17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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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23: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近亲相O,妹妹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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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23: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無所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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