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羅蘭 于 2016-10-14 21:46 编辑
先說,這論調只適用於普世價值觀,對於擁有非典型價值觀的奇葩不適用,而且是詭辯,不過至少有點有用處,對我來說是。
不曉得對其他人來說是不這樣想的?認為愛情,是從欣賞,仰慕,傾倒,直到互相確認,再逐漸轉為熱戀的過程,然後才許下承諾,不要對方離開,這種環節循序漸進,不突不兀,看似合理,直到我從哪個漫畫或動畫看到一個論調,裡頭說愛情並不是先喜歡才有承諾,而是顛倒過來,這邊的承諾並不是指狹義的言語上的約束,而是人與人之間的基本信任,舉個例子吧,假若我們現在不是處在利益場合之下,而是純粹與人初會,我們雖然還不會把深層的那個自己表現出來,可是卻會下意識表現出友善的一面,希望能博得一定程度的信任,而我們是怎麼看待對方的呢,則是保有基礎的信任,相信對方也是善意的,與陌生人的交往,雖然說人們不想為非作歹的理由很多啦,或許是正義感,是想做卻不敢做,是想做卻沒能力做,或是只是怕麻煩,或是身處於這樣的社會框架中,我們的價值判斷不允許我們這麼做,至少一般人不會在衣食豐足的情況下去使用非典型的管道去剝奪對自己來說過剩的資源吧,當然還是有,我只指一般來說,而這個判斷就是一種承諾,我不犯你,你不犯我,我還沒拿出底線,我也知道你也還沒有,這些都不需要刻意說出來,於是人際關係開始產生了一段摸索的過程,這些承諾則成為緩衝墊,擋不過去,碎了,就會發生車禍,此時雙方都會因為害怕,而加裝更厚的緩衝墊,如果擋過去了,則可使雙方更加信任,此後就不再需要緩衝墊了,「愛」,就這樣在無形間產生,跟「喜歡」不同,「喜歡」可以不用時間的考驗,也不需要互相確認,而「愛」需要,而且「愛」比「喜歡」更加強烈,緊密,此時的承諾也只是「愛」底下的甜頭,如果是真心相愛的兩人根本就不用特地用承諾來互綁。
理解這些後,似乎慢慢覺得,自己可以不用那麼去抗拒跟陌生人交往,我不是討厭,也從來不會對陌生人懷抱敵意,只是一直認為反正對方也不會對我有興趣吧,而一直沒有把心放在人際處理上面,現在想想,有這些硬梆梆的承諾才是正常的,沒有去交往怎麼會知道對方到底會不會喜歡上自己呢?所以我在這反覆思索中得到了答案,相信如果有這困擾的人,我打的這些東西能給到你一點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