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喵玉殿官方微博

 找回密码
 少女注册中
搜索
楼主: 乌鸦树上

假设你是一名电车司机,你的电车以60英里/小时的速度在轨道上奔驰,突然发现在轨道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1 22: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做何种选择,在道德层面上都是恶性的,虽然在整体角度上确实能降低痛苦的程度。
抽签只能决定牺牲哪一方的生命来延续整体,无法说明在道德层面上是被允许的。
像电车海难这种例子,只是道德在整体利益面前做出了让步,绝不是什么合理的去杀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1 23: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明灭 于 2012-9-2 00:06 编辑
肺A高压 发表于 2012-9-1 10:15
这个电车问题真正的意义在于它一脚踹到了功利主义的软肋。

功利主义作为伦理学方面是不考虑一个人行为 ...


功利主义的雏形在诸多文明的早期都出现过,它并非是多么具有革命性的新想法,也远非无懈可击。这东西之所以能够在近代西方大行其道,还是搭了工业革命和商品经济的顺风车。而这个过程其实就是膨胀中的经济力量从旧有政治结构的束缚下解脱出来(老马说的“解放生产力”)。在此期间旧有的社会结构被破坏,而新的标准模式逐渐成形,这时候便需要所谓的“理论基础”来正名了。至于理论本身的死角什么的,其实从来就一直存在在那里,只是当理论跟社会潮流与大多数人的日常体验相符时,人们乐于将其“瑕疵”忽略罢了。

思想如果能够成为引导变革的力量,首先必须与社会整体政、经等多方面的潮流相符。不然就永远只是思想而已。

顺便一提嫉妒教神学可从来没有承认自己被踢趴过......而且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也不会承认。“罪恶为什么会存在”这类讨论基本上都是在钻定义的空子,自说自话罢了


点评

可以合体嘛!!  发表于 2012-9-2 11:04
是的,而且目前影响力最大的分支是Cat-holic(猫耳狂热派)......  发表于 2012-9-2 10:49
噗...嫉妒教....噗噗噗...是帕露西创的教吗233  发表于 2012-9-2 07: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 10: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眠羽 于 2012-9-2 10:43 编辑

这个问题……其实发展起来挺复杂的,下面摘录某本书的内容,顺带一提,这个问题被归类到伦理学


根据最先提出有轨电车难题的菲利帕富特的观点,选择是在杀死一人和杀死五人之间进行;在消极义务相互竞争的情况下(参见《富特的气体》),特别是在免除伤害和杀死他人的义务之间,人们应该选择危害较轻的一者。
尽管如此,汤姆森并不同意刚才的说法,她极为广泛而深入地发展了有轨电车难题:想象弗兰克只是电车上的一名乘客,不过司机因为发现刹车失灵而吓昏过去;如果弗兰克选择不让电车转弯,很难说是他杀死了那五个人——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他本可以什么都不做。所以选择是在杀死一人和任由五人死亡之间进行。尽管汤姆森赞同有人使电车转向因而杀死那一人,她也指出这对下述观点是一种挑战,即谋杀比任人死亡更糟。


总之这个问题还有很大的深入空间,比如考虑人的权利啊什么的,还有器官移植难题,也算和这问题沾了边,其中还有一个混杂若干悖论的终极版本……但那玩意……深入进去很蛋疼的……
还有,对我来说,这个问题是没有答案的,因为我会是吓晕过去的司机!!!!也或者,晕过去对人来说,是一种消极的保护吧……

点评

晕过去是保护+1  发表于 2012-9-2 11: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 22: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灭 发表于 2012-9-1 23:59
功利主义的雏形在诸多文明的早期都出现过,它并非是多么具有革命性的新想法,也远非无懈可击。这东西之 ...

确实如您所言,就我所了解的,功利主义主导的成文法只能在工业革命早期起作用,到了后期也就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被淘汰出法律参考坐标,现在西方的法律已经很少涉及功利主义。

“踢趴”二字是我的戏言,但我看来“罪恶的存在”真是一个非常刁钻的问题,对它的回应无法使我信服,至少“经受苦难有潜在的好处”这类回应对我来说绝对无法接受,其它的回应虽有道理,但也没有说服我。嫉妒教自中世纪后无论如何已经被大幅削弱了,不管现代神学再怎么提倡世俗神、过程神、人道神,嫉妒教在我看来已经成了一种道德观,再也没有当年的风光。

我对宗教一直颇感兴趣,以前一时兴起挨个看完了三大教派的核心书籍(圣经、古兰经、大乘佛法),感觉圣经在讲故事,古兰经和金刚经都是语录本,而且读完都不知所云,之后看一些解经的专著才领悟到部分核心思想(同时也感慨万千:“卧槽居然还可以发散到这种程度!”)。

说到宗教就可以扯回东方,我一直认为神主可以把耶稣娘化后扔进幻想乡,那么三大教派在幻想乡都有了代言人,然后就可以开始宗教战争……(大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4 02: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明灭 于 2012-9-3 14:28 编辑
肺A高压 发表于 2012-9-2 09:59
确实如您所言,就我所了解的,功利主义主导的成文法只能在工业革命早期起作用,到了后期也就因为自身的缺 ...



宗教这个话题过于微妙了(或者说过于蛋疼),很多东西只能是知者自知,没法说。毕竟语言交流的基础是建立在共同体验(至少是相似体验)之上的。

打个比方,假设一个盲人占据总人口千分之999的社会,连【语言】本身都是基于盲者的日常体验之上而被建构出来的,那么明眼人如果想要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感受,显然只能用近似的说法——于是便有了【神】,有了【道】,有了听着跟梦话差不多的所谓【禅语】,有了种种其它似是而非的蛋疼说法。

本身即有类似体验者,也许听了还能大概知道这是在说什么(或者根本不用听就知道);没有这种体验者,听了也不知道是在说什么,更糟的是,他们还会以建构在自身身为盲者的日常经验之上的逻辑去反推这个【神】怎么怎么样,这个【道】又如何如何,却不知那一开始就只是标月指而已,于是便自然得到了各种十分具有误导性的蛋疼结论。整天就“针尖上站几个天使”“上帝能不能造自己搬不动的石头”这类搞笑问题绞尽脑汁的神学家,莫不属于此类以自身盲人逻辑去反推眼睛会看见什么的家伙。

嫉妒教的理论体系基本上就是方便说,white lie,以及根本就不white的lie组成的一个杂合体。从理论的角度来说,它从一开始就是千疮百孔的。既不能做到在逻辑上自洽,又缺乏实证科学最重要的客观性和可再现性(因为难以验证)。可是啊,如果2000年前耶哥的确在水面上走上了那么一圈(我虽然没在现场观看,但不妨暂且假设此事非虚吧),围观群众既然眼见为实,还不马上山呼万岁,并且很高兴的忘记其训导里那些看似自己抽自己的地方?

相对来说佛教从理论角度要老实很多,至少逻辑自洽可以基本做到,但佛教也有它的问题。您说的那个“读经不知所云”,反应出的其实是宗教方法论上的一个普遍问题。原来有个故事,说有个在家的小伞妖怪问白莲阿姨(略雾):“大师,经上这一段我怎么咋看咋不懂捏?”阿姨答曰:“因为这段本来就不是写给你的。”据说佛祖在世的时候,哪怕是对于不同人问的同一个问题,都会给出不同的解答。而弟子根据其言行汇总而编集成的大厚本书本身便是死物,你随便翻开那么一页一看,谁知到那是当年他对谁的症给下的药呢。根据不同个体的独一无二的特质与处境,启发其找到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道路,才是“教”的真义。局限于特定条件之下的案例只可能在类似的条件之下再现;而即便是正确的话语(这个“正确”怎么定义首先就是个问题),在错误的时候告诉错误的人,结果也只能是误导大于指引作用。若是从前人的言行里面提炼出一套死模板,而且宣称这玩意套到谁身上都百试百灵,那也就跟当下泛滥的成功学差不多了。


如果您居然从阅读宗教典籍当中得到了启发,那么您看到的必然是与自身经验相契合的段落——不然这种共鸣便无从发生。或者说,一切生命最终都只能从自身最最直接的生命体验中寻找自己的出路。按照全世界神秘主义者的一般性共识, 事实上每一个个体都与永恒同在——经历万亿次欢笑,亿亿次流泪,苦辣酸甜全尝过,水里火里走几遭,生命便自然会在这磕磕碰碰的旅途之中找到自己的出路。老子并非是看了《道德经》才写出《道德经》来的,释迦摩尼自己也不能算是个佛教徒。既然如此,那凭什么其他人就必须得踩着他们的脚印去才能找到自己的路呢。从这个角度来说,宗教对个体人类来说绝对不是必须的。
        
(上面这还只是从技术层面上来说,至于宗教在世俗在世俗的实利争夺之中一般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大家也都耳熟能详。胡适说“宗教虽无精神的好处,但充满物质的好处,所以才能延续千年”,看似偏颇,实也入木三分)



另外关于耶哥的下乡问题……耶哥本人过于大牌了,而且有固定剧情绑定(话说当年流传耶哥很快就会骑白马回来惩治各路耶黑的时候,脑残粉们整天翘首以待,都指望着耶哥赶快来把倒行逆施的罗马帝国踏成平地……结果罗马都成渣渣了一千多年,耶哥依然连人带马踪影皆无),不太可能下乡。

ZUN对乡内人员的配置基本上是11区土产为主,周边有影响力的文明为辅。而且外来宗教的代理人一般论资排辈的话不是太高,不会喧宾夺主。11区神道势力方面,师匠本身就是大牌,神奈子(中央神系形象杂糅)和诹访子(土著神顶点)也是大牌,相对来说佛教方命莲寺就是给天王打工的,道教方娘娘也属于扔回中国就“泯然众人矣”的存在

所以如果将来有嫉妒教人员乱入,我认为比较有可能的是天草四郎时贞…

而且旧作里面外来文化的神职人员一般都比较非主流,比如:
白莲——非主流尼姑
娘娘/大耳——非主流道士
正好天草在嫉妒教来说也是个非主流…


哇,这题跑的。楼主对不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少女注册中

本版积分规则

合作与事务联系|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喵玉殿

GMT+8, 2025-11-6 15:48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