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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9 00: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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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院长each 于 2016-4-9 14:33 编辑
第五話
封面人物:文&帝
若是超絕,早苗解除能力被靈夢判斷爲不必要的不利情形,從而說無法判斷她是不是超絕,這沒考慮到早苗在特定情形下或需要輸給帝,總之我還是認爲只有魔理沙、文、妹紅的能力在理論上沒有解限之說。早苗的兇器保險箱編號是12,鑰匙與房間機本人對應,即是說早苗的12號規則卡被打亂換給了文,從文對規則卡的調查可知早苗不是超絕。
戀的能力最多是本人連帶着持有的道具一起不被意識到,當人面在牆上寫字的話字跡還是看得見的(誰看誰認知障礙的節奏),更別說殺人了,其她玩家也知道有這麼個人,只是平時除非調監控否則搞不清她在哪。要殺她除了靠運氣毒殺盲狙暫時沒別的了,問題反而是戀若不是超絕,死後是否會解除能力從而讓屍體被發現(放半個月臭了?),要是沒有那就沒挑她殺的意義了。覺是可以通過排除法確認其她人是不是超絕,但第17人尚未露面(前13天內直到她露面大概都不會出現非得從她和戀中間猜的情形),所以她靠排除法也無法鎖定說超絕是戀,除非青娥等人事先發現了戀就是。
前期互相瞭解能力時其實已經可以調查一波超絕了,比如魔理沙偷規則書(有穿牆能力者在,發現自己是超絕的勢必不會把規則書隨便留在單間)、咲夜趁開關門潛入,但是作者好像沒考慮的那麼全面。
覺將對靈夢和文讀心的所得反過來跟她倆講,雖然是自言自語但不是解除了“讀心得到的情報不能告訴他人”的限制麼?就算說是對本人講的,就結果而言,也是把靈夢的思考告訴文了啊?是共同擁有的思考可以對任何一位擁有者複述,還是說只要不指明具體是誰的思考即可?
然後談談覺房間裏的宣告:“Komeiji fever!I‘ll kill somebody 13 days later Komeiji Koishi”首先,從顏料來自小賣部來查資金是行不通的,戀又不必花錢,就算是扭蛋機也能偷櫃檯的錢去玩——雖然會出聲響。字跡的主人有三種可能,一是如覺所說是戀寫的,二是覺自己寫的,三是其她人寫的但被覺包庇。其她人對覺模仿戀的字跡的成功率低,覺誤認的可能性不大。
第一種可能尤其要注意戀爲何偏偏跑到覺的房間裏寫,“Komeiji fever”是想把覺拉入伙嗎?至少對覺說的“somebody”是不包括覺的,或許可以認爲是戀對覺的私心;
第二種可能尤其要注意戀的名片爲何是在覺手裏,以及覺的資金流向,從名片每人有16張可知不是登記過就可以不要的東西,所以暫不考慮覺只持有一張戀的名片;
第三種可能只能說除了資金流向外還要注意直接或間接的潛入能力者,比如咲夜和青娥,魔理沙和覺互開能力對肛是否還能偷到鑰匙而不被發現就有點bug了。
如果是第一種可能,還可以說是戀貪玩,但如果是後兩種可能,就要考慮覺有意加速進度或自信能活到13天後的誰打算僞裝不可能犯罪來栽贓戀了,以及主謀爲何敢保證前12天內戀不殺人。
覺雖說自己不打算殺人的原因是不想讀對方瀕死時的思考,但覺妖怪又讀不了戀,所以覺有殺戀的動機?說好了不談一設呢。就算覺殺了戀藏起來僞裝出戀還活着的樣子又有什麼好處?只有動手的覺自己算是發現了屍體也不會有公告的,遊戲沒結束所以戀不是超絕,何況就算覺讀出來說戀是超絕都不一定能下手,這次覺的能力解限與否都認知不了戀的。
如果說保證戀在前12天不殺人的方式是事先禁錮戀或殺死戀後藏匿屍體,那的確可以在第13天模仿不可能犯罪殺人時混淆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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