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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院长each

[评论] 《超幻想乡级的弹丸论破》逐回分析(更新至第22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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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9 04: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話
封面人物:文&魔理沙
發佈古明地姐妹能力的FAQ。既然都說了對待覺的發言要寬鬆些,超遊的話已經能看出覺當不上超絕了,角色死後能力解除顯然不包括不會死的妹紅,但是9的冰武器會壞是材質本身的問題,9就算死了留下的冰塊大概也沒差。以殺人爲手段來解除能力的combo首先想到的就是能外借好運的帝,其次是10和猯藏的視覺系。
雖然裁定是戀戀死了照樣能被認識到,但除非超絕還是缺少找她來殺的必要,戀戀殺人後拖着屍體跑確實可以不被發現(血跡和腐臭另說),如果殺的又恰好是尚未登場的第17人那就砸場子了。除了戀本人,覺或別的誰指使戀用兩個殺人名額來排除異己確實可行,雖然可以盤點出少了人,但是無法發現屍體的話連調查都不被允許展開,完全可以廢了妹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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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9 04: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話
封面人物:文&娜茲玲
人物終於介紹完畢,下一話開始內容要多起來了。
八雲家輪流擔當小賣部、超市、藥局、酒吧,魔理沙去偷的不止是橙?紫的名片魔理沙是從哪偷來的是個問題,雖然是紫跟風製作的,誰多一張少一張倒無所謂,權限說了一把“能夠”還是得吃飯睡覺。
只靠監視器的話在10的黑暗裏顯然效果是比不上蕾米的蝙蝠的,蕾米終於剋制到一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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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9 16: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話
封面人物:文&琪露諾;文&露米婭
覺在集會上分發了戀的名片,證明了不止一張在她手裏,覺說戀只拿了規則卡就跑了,剩下了鑰匙、名片、兇器、金幣在單間。這就是個破綻,即戀的鑰匙在其單間內的話覺是如何進入的,除非戀是碰巧開着門被覺發現了。
覺展示了除臭劑說是戀的兇器,展示說自己的兇器是香水,編號沒說。這兩樣兇器非要組合在一起只能拉上早苗的嫌疑,但是不事先組合的話可以combo,完全不組合的話戀也可以另備一份除臭劑(即覺展示的除臭劑瓶子裏被掉了包)隱瞞屍體(不一定要是她殺的,覺和她各殺兩個拖着也可以啊)。
靈夢質疑了兇器分發的隨機性,後來被掉包過的可能也加重。
玩家中是已知的四位贊助商下屬的是帝,勇儀雖然是黑谷的上司但靠不住,這裏只要想永琳爲何會冒着失去對兔子的控制的風險(帝參賽期間永遠亭首先就管不好兔子)來讓帝參賽。
蕾米主僕的演出難說服人是能預計到的,本來就是攪屎棍用意。不論提醒文和靈夢的覺是不是猯藏所扮,既然靈夢知道咲夜的慣用手不是被刺的右手,那麼就是提醒的對了,沒自己提前發現其實是靈夢的問題。這裏不要急着想這對主僕間不和,一般的思路下,咲夜的慣用手是哪隻靈夢都知道,何況蕾米?首先,慣用手受傷基本不妨礙咲夜開時停殺人,如果只是爲了演出,大可以刺真的慣用手,何必來這麼一出。我看,大概只是混淆視線,問題其實出在爲何她倆偏偏要把不可能用於給食物下毒的兇器刀留在食堂,即,蕾米讓咲夜用咲夜自己的兇器毀了慣用手的發言,其頭等問題不是被刺的是不是慣用手,而是那把刀是不是咲夜的兇器。當然,看款式這刀肯定不是廚房用品,就怕這刀其實是蕾米的兇器,變成蝙蝠時刀是毫無用處的,所以趁演出處理掉,從而僞裝出咲夜是沒兇器的。主僕共兩個兇器少了一個咲夜慣用的,第一印象肯定是宣言要殺人的蕾米留着另一個用,但是策劃與負責下重手的依然可以是咲夜,蕾米補刀即可,或者就讓咲夜被殺或自殺。
然後結尾蕾米就表現得真不知道咲夜的慣用手是哪隻一樣了...不過也證實了主僕的計劃是咲夜負責的,前面的推理不變,只是蕾米可能沒想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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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9 17: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院长each 于 2016-4-9 22:51 编辑

第十話
封面人物:文&蕾米莉亞
魔理沙的29枚金幣有15枚是偷文的...?總之至少用了一枚。另外從文身上偷了一堆,還來的卻沒有規則卡,就算文沒把規則卡帶出單間,拿到鑰匙後魔理沙也可能去看過了,魔理沙透過的也不一定只有文和八雲家。
處置場的費用設定是持有的所有金幣,但是在持有這一行爲上或有漏洞,協力少花費不提,問題是魔理沙趁人不注意塞錢給人家然後再偷回來或青娥直接放別人單間裏該怎麼判定。如果可以在被另兩人發現前處理屍體的話,都不需要戀了,目標只是狙擊超絕的話是可用的策略。
上一話說要留在餐廳的覺又出現在廚房,看來之前外出找文和靈夢的是猯藏,語氣也有區別,覺爲了防止被仿冒似乎每見面都要讀下心。但是,如果上一話part2是猯藏扮的,覺應該也能從文和靈夢那裏讀出來才是,卻沒說出口。
靈夢帶文檢查自己的兇器,卻拒絕了跟去檢查文的兇器。文都不知道自己的兇器是什麼,何況靈夢,除非靈夢另外和魔理沙有串通,但即使有也可以在這裏裝一下去看,也防被魔理沙掉包。就算靈夢只是想讓文以爲自己的兇器是水晶球,也應該跟過去看一眼,把動機掩飾爲禮尚往來的確認兇器才對啊,無論哪種打算都有更優解。我看,靈夢一方面是不信任文,一方面是不打算爲文的兇器是什麼作證,反過來單方面看了靈夢兇器的文也難以反駁說靈夢的兇器其實不是水晶球。
青娥不是穿牆進來,那麼顯然是找文本人有事,假若是跟過來等文回自己房間的,很可能知道了靈夢房間發生的事,所以順靈夢的意思把文捏過去,自己裝反派來撮合文和靈夢結夥。妹紅來找文的時間沒講明,青娥和文的談話兩人又先後拉長過,所以妹紅來找文沒遇上大概只是巧合。兇器中消耗品的回收再分派如何判定尚不清楚,比如文和靈夢發現在名單上的早苗的毒藥(覺手上兩樣應該會分開來寫),要是早苗只是把瓶子裏的藥全倒下水道應該也算用完了?瓶內殘留不管,瓶子顯然還在早苗手裏沒被回收,要重新派發毒藥就會用上新的瓶子,槍的子彈同理的話自制子彈就可能了。只是貪圖保命的話回收房和處置場這樣限定一人進入的顯然可以帶一堆吃的進去耗着,不過青娥和萬能鑰匙的判定也是麻煩的,要是青娥拿着萬能鑰匙躲進去就真無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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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1 13: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院长each 于 2016-4-11 15:15 编辑

第十一話
封面人物:文&戀
抽籤決定誰做晚飯時,抽中的是帝而非早苗,早苗的解釋是她許願讓帝抽中所致。許願是怎麼回事暫且不論,奇蹟和幸運兩個能力都是“凡是涉及概率、賭運的場合必然能得到最佳的結果”。
如果抽中今晚做法確實是幸運,那早苗就會抽中而非帝;如果是不幸,早苗和帝明明也可以都不抽中。
讓帝而非早苗抽中的情況,要麼是抽中爲幸運,且早苗作爲超絕解除了能力(顯然沒什麼必要);要麼是抽中爲不幸,而帝其實早已把幸運借給了別人(比如早苗),但她卻以爲抽中是幸運的所以預謀讓早苗抽中。
但是這麼一來,早苗自由度遠超能力介紹的許願就全是自己YY了,之後下毒(毒藥就全用完了?)最好的結果也就是誰都沒毒死,從魔理沙掉包了瓶中的內容後毒藥依然出現在回收室的列表上可證實我之前對消耗品道具的推論。
咲夜之前表示的會賭命防止用餐時的殺人顯然是扯淡,茶就她準備的,還讓早苗下了藥。
魔理沙花了一元買的是透明的媚藥,早苗許願的前提是全員到場,失敗所以誰喝到媚藥都無所謂了。
狸子表示咲夜傷的不是慣用手,看來昨天就是她扮的覺了,也不知爲何要告知靈夢和文,還是告知了一圈。
前半和後半中的調查篇章沒翻譯,我就跳過了,結果文也只是通過抓口誤來把假火警的嫌疑鎖定爲青娥的。
青娥雖然自認是假火警的肇事者,依然滿口跑火車,第三個離開會場的她不會連咲夜和帝的房間都去檢查,就算昨天的刀確實是咲夜的,但帝的不知道,兇器列表一次也是完成不了的(說要給文的版本也不保證對,反正靈夢和文的兇器完全可以是對號的)。
規則卡的問題上青娥也可能撒謊了,後文靈夢說自己的規則卡拿到時就已經接上了電源,而文的規則卡是自己觸摸使之通電的,不把靈夢當特例的話,最簡單的解釋就是青娥通過規則卡查找超絕,查找過的人包括靈夢,沒查找完就在咲夜和帝以外的人中發現了超絕所以就停手了(如果是我且有時間的話還是會繼續把電源開完的,兇器方面可能沒停手),所以沒被查的文不是超絕,咲夜、帝、青娥自身當然也不是。青娥知道自己沒碰文的規則卡,所以才跟她一對一地扯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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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1 14: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院长each 于 2016-4-11 15:14 编辑

第十二章
封面人物:文&覺
單純把覺這種上帝視角的玩家認爲是同伴只會被她誘導,因爲覺不可能是主角視角,所以反而是要被攻克的。覺說青娥的思考複雜深遠到讀不出,這也可能在撒謊,我本人就自信有數種方法避免被覺的能力讀心,但這種還是太扯了。
青娥要是真知道了超絕是誰卻無意說出來或前去殺了她,顯然是要玩票的,不會急着親自動手。早上不動用穿牆能力找靈夢而是放任勇儀武力破壞了靈夢的房門和浴室門,後來提出的換房間是可以看作新的預謀,但交換兇器成功應該也曾是她期望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論說是二選一。
因爲當時狸子本人是在場的,所以和咲夜演戲的基本不可能是她,蕾米下達的毀掉慣用手的指示顯然是和咲夜串通好的,後來卻不知道咲夜的慣用手是哪隻確實奇怪,要麼是串通前蕾米就被掉包了並被咲夜察覺,要麼是蕾米出乎咲夜預料地真忘了後者的慣用手是哪隻,要麼就連醫務室沒認清慣用手都是預防戀的演出。這三種解釋第一種被覺打50分,第二種被覺不屑,第三種和之前的兇器錯覺可以聯繫在一起,如果只是在慣用手上造假的話就要分能瞞過哪些玩家了。
狸子浪費金幣和時間來對管理者製造沒好處的危害真是閒的不行。
作者給的道教知識和ZUN給的是一個水平的,都別認真。
萬能鑰匙提供的活動範圍小於穿牆,即青娥要睡覺時躲到法庭即可安枕無憂。
回收間限定對一人反應,但文和靈夢就拿着萬能鑰匙一起進去了,青娥也能後來進入,所以回收間的左輪可說是額外的一件兇器。
紫用了隙間,之前火警響時特地讓藍和橙繞路去檢查顯然是意識到了是有人故意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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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1 17: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院长each 于 2016-4-13 00:18 编辑

第十三話
封面人物:文&咲夜
青娥說要是文真的知道自己的計劃且保持沉默的話會死人,這是在試探文對自己計劃有多瞭解,但如果青娥計劃中預定要死的就是文,那麼從這一句開始文就不僅是虛張聲勢還是自投羅網了,還把自己推測的青娥的計劃廣而告之只會讓青娥更加堅定不親自動手的主張,這樣自作主張反而難以取信於人,因爲就算青娥真的有把文推測的方法用到其她玩家身上,她們也不會自爆來互相尋求確證,頂多就是知道文在相同的計劃下差點被青娥耍了。這一話令我在意的反而是青娥在處理場棄置了什麼。
青娥說是準備了坑害任意玩家的計劃,但是她本人光靠一件不確定的換來的兇器殺人成功的概率還是不足,要是她想親自動手,早就可以拿最好用的兇器去殺超絕了,除非她發現超絕是戀,如果超絕是戀,她也可以躲在法庭或監控室,藍和橙要監控戀她就跟着看。
靈夢的新鑰匙顯然對應的是新門鎖,不然沒必要配,但舊門鎖的鑰匙還得留在靈夢手中,用來開保險箱。
吃甜甜圈時客觀視角下戀戀現身,被殺說直接無效,出現在狸子房間的字跡目前只可能是青娥、狸子和戀寫的,但前一次由覺寫的可能性還沒排除,這次覺也沒親口對字跡做保證說是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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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3 12: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話
封面人物:文&勇儀
文給靈夢的兇器列表副本是青娥的親筆,即所有直接或間接入手了兇器列表的都有條件模仿其字跡(除非是用中文寫的),覺若真讀不了青娥還無法確認出處。
講道理,行兇時可用的道具決不止兇器,也沒規定一定要用且只能用到給出的十六件兇器(即使限定了也能通過自制彈藥來複製),二樓的店鋪每天15件商品可買,隨便組合一下都夠了,不然戀兇器都不要就發殺人預報是搞哪樣?
早苗和魔理沙唯一沒偷到的兇器既然沒危險性,而戀的兇器又在覺手裏,除非事先讀了早苗和魔理沙的心後覺另外藏起來了一件,顯然只能在夜視鏡、神槍、水晶球、萬能鑰匙中選,萬能鑰匙是魔理沙拿着,靈夢的水晶球被偷了,那就只能是夜視鏡&僅限勇儀使用的神槍,同時可知這件兇器不是魔理沙換給青娥的那件。因爲知道是誰的兇器,要麼是自己公開過的(神槍和夜視鏡並不是),要麼是排除出來的,即其她所有人(戀的算在覺那裏)的兇器都偷到了。
如果紫不急着說有第十七人,大可以只回答說保證八雲家三人沒動顯示器,就算其她的玩家都不因此懷疑魔理沙和早苗,也能從下圖的宿舍分佈看出就她倆要同時保證偷取和監視是不可能的↓
room.png
魔理沙偷盜時總不會確認牀上躺的是不是真貨,在外頭監視的早苗一個人基本上只會在魔理沙門口的位置監視兩條走廊,此時的盲點除了?房間和沒帶鑰匙回不了房間的戀,青娥也能西行穿牆過9的房間後上二樓樓梯。
既然戀沒有鑰匙很可能回不了房間,就算紫知道不是戀所爲,但紫爲何要主動排除戀的嫌疑呢?還是說,早苗和魔理沙雖然沒有說出來,但確實能證明不是戀?早苗和魔理沙若真是抓住並囚禁了戀,看穿了的覺故意不去放她出來也是有可能的,但那樣一來,次日的殺人預告若是早苗和魔理沙所寫,覺也不會戳穿,即無論早苗和魔理沙是否能證明不是戀破壞的顯示屏,都有她倆以外的人知道了戀恐怕不容樂觀的下落。
既然玩家不能破壞的僅僅是監視儀器,特殊房間的門就不可靠了。
早苗和帝就算不知情(帝已知在場),別人用16個玩家的名字抽籤輪做晚飯也是概率問題吧?
自由活動時間只談設定,萬智我也看不懂。咲夜帶着文洗了16人的衣物,戀就算把髒衣服一起扔在了哪裏也不能回自己房間換乾淨的,所以晾衣的地方可以狩獵戀?
靈夢把規則卡帶出房間並擱在澡堂的衣帽間,顯然她的17號規則卡沒說是超絕,然而...沒有17號兇器,所以無法說17號兇器的主人不是超絕。
新發佈的規則15開頭,紫只說16件兇器有10件以上被銷燬或用盡了,不能一概而論說是給魔理沙和早苗沒偷光兇器也不告訴別人的事打馬虎眼,別的玩家反而會因此覺得魔理沙和早苗最多留下了6件兇器自用,既然顯示屏被修好,前去回收房檢查的動機已經有了。如果事實上第一個到達的既不是早苗或魔理沙也不是沒被偷走兇器的那位,看到只顯示了15件兇器會作何感想?會認爲“早苗和魔理沙果然沒有銷燬所有的兇器”,更會想取走兇器了,第二、三個同理(如果都是取的兩件),只要把顯示屏上差的3、5件兇器認爲是早苗和魔理沙扣下的,便足以爲自己取走兇器找理由;當兇器還剩不到6件時,到達回收房的人則能知道早苗和魔理沙以外的人也取得了兇器,同樣是自己出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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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3 14: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話
封面人物:文&猯藏
戀可能是沒被發現昨天有留言,但今天發現的又沒有署名是戀,說話的對象也變了,一開始是對覺說要殺“somebody”,這次則是“you have 10 days left”,如果不是模仿的戀的字跡的話,應當視作其她人的發言,就是昨天寫好的也有可能。留言內容不止是殺人預告,比如挾持了戀的人藉此逼迫覺採取什麼行動。但是,如果挾持者不是第17人的話覺也能讀心出來是誰,沒必要額外告知文和靈夢說是僞造的字跡還說自己不知道是誰寫的,第一次在覺的房間留字跡的要是是覺姐妹、青娥之外的其她玩家(當時第17人還沒正式參賽)的話,覺不跟人提、直接認出來不當一回事就是了,所以第一次除了覺暫時包庇青娥,只可能是覺或戀,第二次在猯藏房間留字跡的則不可能是覺,覺自己演了這一次的話...也沒別人會因此擔心戀,不能證明戀發生了什麼的話出事了也不能爲戀排除嫌疑。不過,要真是第17人挾持了戀,紫也保證過這位不殺人,所以戀還是可以活到再次登場的,就看會不會到法庭投票。
告發信無論告發了誰,都不能當真,若發信人自己能確定誰是超絕且有意殺之,即使自己沒有殺傷力,站出來要求剩餘人士協力即可,無法保證哪些笨蛋會信以爲真前往,卻能激魔理沙這樣壟斷且冒失的和平主義者採取行動,從而分散其注意力。特意指定殺人時間集合,自己卻不署名,這也很奇怪。也有沒收到信的玩家,告發青娥的信爲何不交給文和靈夢一份也很奇怪。
萬能鑰匙沒有殺傷力,在回收間被取走的順序很可能靠後,即前取走的幾人至少知道魔理沙把從青娥那裏換到的萬能鑰匙銷燬了,但是,即使是一時的,與會者只要少了任何一個誰,都會被大多數人懷疑有可能拿着萬能鑰匙去偷取兇器了,所以表面上答應參加,但只要得知有誰不來,就可以拒絕到場接受搜身並退出,爲了防止在前往會場時被盜,甚至可以不告而辭。
妹紅收信睡不着是有可能,但爲何還要開水呢?總不會是沖澡或洗手時睡過去了吧,有用水聲掩蓋其它聲響的可能。
如果文能通過兇器列表認出信是青娥的字跡,想必其她人也能,除非是誰能靠手上的列表模仿青娥,但首要的嫌疑顯然還會被歸結到青娥本人頭上,她人要想栽贓青娥也不必模仿青娥的字跡。
最後一個到場的覺對文說“如果我看到奇怪的思考的話,會立刻通知你的”,雖然說了等於沒說,明知道那麼多異心還在12點過後放煙霧彈說可以安心了,算是隔岸觀火。
青娥說超絕可能沒自覺,顯然不是指戀,自以爲是超絕者之前是在自己房間登場的所以不是,那就是被換了規則卡導致的了,而知道原本超絕的便是進行掉包的青娥。如果青娥沒換兇器,那一開始還能靠兇器編號推每個人及其房間的編號,結果又被魔理沙和早苗打亂了順序,還沒意識到被換了規則卡的話反而會把自己的編號認爲是規則卡的編號。
文聽到報信擔心靈夢也是逗,要是青娥和靈夢被勇儀扣在了酒吧而靈夢出事,誰會跑單間來通知青娥?
文一直在青娥房間裏嘀咕,浴室裏人和門外人都可能聽出來的,但這兩邊如果不是一夥的,就都是被青娥騙來的,前者大概是先到了房間裏聽見文叫門所以躲進了浴室。三分鐘後10的能力解除,而房間裏(不包括浴室)沒見到她人或血跡,但浴室裏人要是趁亂出了房間沒必要再關上浴室門,所以浴室裏應該還有不是青娥所以文看見後要質疑其出場的人,且知道了門外是文,但還是下手了。要是只是跟風來殺青娥的,沒必要堅持殺掉無敵意的文,既然只死了一個,浴室裏也沒多藏一具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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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3 15: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話
封面人物:文&靈夢
勇儀真要挑釁紫何必現在才來,紫也沒認真,說的好像勇儀就沒了嫌疑一樣。
明明魔理沙和早苗互有不在場證明,5卻推薦能力未知的靈夢搜查,說她不太可能是犯人。
對戀通知1點的信插在其房門下,被發現時未開封,但誰都能碰,因爲是搜查時臨時發現的,隔了一晚也無法確定放置時間。
娜茲玲搜到和本案有關的是19人,包括管理員,17+3-1=19,沒算錯。
審判臺註了名對應(除了第17人不清楚有沒有寫),紫也有一席,包括文的空位,兇手只在文以外15玩家中,第17人直接被排除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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