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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我所看到的天朝同人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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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21: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朝同人之殇
这两天与部长还有Fate桑无意之间展开了关于天朝同人圈现状的讨论。前者是同人圈内比较有名气的一位了,后者则是与我一样是个无名的路人罢了。缘起于对于《幻想万华镜~春雪异变之章~》配音的讨论,亦不知道为什么就讨论到关于同人圈的问题上了。
这个问题是我分别与两位进行讨论的,尽管我们分隔三地。但我们的想法却是惊人的一致。我们都一致认为:天朝同人圈的腐化现象十分严重(这里的“腐”并不是腐女们说的那个“腐”)不少的同人社团、个人通过同人创作来牟取利润。说的这就有人会说了:“同人社团赚取点利润来维持社团正常运作难道不行么?”我的回答是“行!”但是超于这之上的利润呢?
同人创作的起源是一个“爱”字。是想让圈子里的同好者都能感受到同人创作者对于作品最为真实、最为情切的爱。每一份优秀的作品呈现在观众们面前的时候,都能让人感觉到眼前一亮。但有些人不是,他们顺应着时代的潮流、迎合着大众的口味在进行他们所谓的“创作”。让我们想想,这样的行径和那些在商场拼杀的商人们有区别么?
也许他们真的喜欢这个作品本身,但是这样做的多数人更多的时候不是为了他们所追求的名利么?
或许进入同人圈有一段时间的朋友(这里是不是应该叫做“基友”会更好点?233)会发现,天朝出品的众多同人本中,插画本是最多的。最近这一年,由于天朝杀红遍大江南北的关系,同人卡牌也涌出来不少。以我所涉足的东方为例。《决死之梦》《斗符》系列以及《战时空》,以上例举的这些都是十分优秀的作品。《斗符》系列以原创的系统,简单的设置,良好的可玩性大受欢迎。《战时空》虽然使用了《BANG!》的基础规则,但融入了具有东方特色的各种元素,也不失为一项优秀的作品。
这些题外话貌似说多了哈。以上的这些作品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就是——需要大量的插画作品。而这些插画从哪里来呢?毫无疑问从P站、G站的画师那里。我相信大部分的画师都是因为对于自己所喜爱的觉得的爱,才去创作属于自己的同人作品,一些优秀的作品就会被同人社团的人看上而去联系作者们。这些社团的主催或许是别人或许是作者本身。但是我想在这里问问有幸把自己的作品印成本子发售的画师们,你们是否抱着想让更多人分享你的所爱才去把画印成本子或交予他人?而交予他人的那个“他人”又是否抱着同样的心态去干这些事情?是不是带着同人最原始、最美好的理由——分享。而去发售的呢?
我只想在这里高速各位亲爱的画师们:你们都是自己作品的父亲&母亲,若你们的孩子被不怀好意的人利用了去做一些事情。不仅仅是孩子的悲哀,更是做父母的悲哀。所以,为你们的孩子找一条光明的道路是需要一双慧眼的。
接下来也许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但我敢在这里摆上桌面来讲,我自然已经做好了充分的觉悟,就是:同人商业化 的问题
作为同人,无论你做的再优秀、再出众。最终的版权问题始终都不是自己的,整个作品都是建立在别人的基础上去创作的。简单的说就是同人作品相当于原著的服装、道具,是让原作更加辉煌的东西罢了。我们并非这部作品原本的主人。
也许版权意识在国人心中还不够深刻,好像这么说也不尽然对。我们在愤怒天朝出品的《高铁侠》《晶码战士》《铠甲勇士》等等这一类作品的时候,在我们声讨《前线传媒》这类盗图的出版物的时候,是否想过天朝的同人界也偷了不少重要的东西。
我还是以同人卡牌为例。喜欢玩卡牌的同学应该知道有本关于桌游的商业杂志叫做《桌游志》!相信有不少朋友已经知道我要说的是哪件事了。首先声明一下:我并非将矛头指向某个同人社团,我只是以我知道的为例,发表属于自我的言论。如果是我打错枪了,中伤了贵社的名誉,我表示道歉。当然亦可不必理我我这种小小的角色。
总而言之,一个同人的卡牌游戏出现在一本带有商业性质的杂志上。这意味着什么?我并不知道这个宣传是属于主动宣传还是,被杂志的一方挖到的信息。但是作为一本有名的商业志,未经允许就刊登别人的东西,我想这个可能性很小吧?我也不确定这个举动具体属不属于商业化的范畴。但我觉得单单就出现在商业志上的影响来说已经十分巨大了。也许这样做的确能够扩大效应达到宣传的效果。吸引到更多的人去了解这个同人作品。但是依靠这种方式吸引来的不大都是一些只会对这个卡牌有兴趣却根本不对作品感兴趣的人么?这又再次回到同人创作的原始问题“爱”上面了。喜欢玩同人卡牌的人基本上不就是在那个领域里面的人么?
我们总是吐槽天朝的动画产业是如何的糟糕,是天朝人才缺乏么?不是的,人才不就是我们这些在同人这个小圈子里面干的风生水起的这群人么?我们有青春、有才华,为少么要将自己锁死在同人这个小圈子里面。我也知道天朝的各种旧观念旧制度没改变的话,谈吵得动画产业只能停步与现在,也许是社会矛盾没有达到顶峰吧?但与其我们在这里骂娘,还不如踏踏实实的干起来,改变现在。不要去想那些所谓的“未来”。没办法改变现在的话,一定也没办法改变未来,不是这样吗?
我们这些在同人圈里活跃的人,如此有才华。何必也何苦将自己关起来。同人的创作,即使我们早已超越了原著本身(东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那终究只是依附于他人的灵魂之上之物罢了。正如我前面所说的:“主人并非是我们!”在圈里成为“神”的话,确实会受到不少人的敬仰。但把自己局限于自己的圈里又有什么作用呢?有句话叫: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其实就是把自己关在一个圈里里面,其他的圈子也一样。没办法看到自己的不足,满足于现状。这与天朝晚清时期的“闭关锁国”有什么区别?
人只有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见到与他人的差距才能不断进步、超于。满足于现状,止步不前的话,只会自取灭亡的啊!
我花了那么长的篇幅讲了这么多,最终还是在将关于同人的“爱”的事。希望我这一番话能引起大家的共鸣吧?
发表于 2011-8-26 21: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搞错……
好吧,他们的事我们管不着
就看他们能走多远
所以我绝对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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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21: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關於這方面,我只能說借同人界撈錢是很傻的事情
嘛,我還是相信現在在同人展擺出來的作品,雖然看起來不夠好(所以沒買233)
不過總有一天,有愛堅持的話,就會做出來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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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22: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同人作者需要利润维持生活无可厚非,但是有些作者的确做得太过。桌游志的事情在同人界内引起了巨大的负面反应呢。

点评

被钱蒙蔽了心智的同人作者很多,再加上领导们对现状根本无法掌握,就是现在的情况了  发表于 2011-8-26 22:45
實話是……我對現在天朝的二次元雜誌很失望  发表于 2011-8-26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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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22: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圈内人不了解什么内幕东西 但依然还是喜欢着同人这个欢乐世界的
打着同人旗号商业化坑钱的事情存在着 但真心喜欢着某个作品来做同人的也是存在着的 而且我觉得这些真心的同人已经在和天朝的现有环境做着抗争 以自己的力量在改变一些东西了

LZ的希望是看到我们天朝这边更多真正的原创作品吧 属于自己的同人奇迹的话 心存希望是很好的 但真的觉得现在的环境还不是能够有很多优秀原创同人出现的环境 理想的环境需要真心的同人来积累 不论是狭义的作品同人还是广义的原创同人
不管怎么说 从没有到有已经是质的区别了 从有到优则另需要一个量的积累阶段 我认为现在正是这个积累阶段 有许多人是真心在做着 这一点已经是很让人开心的了
说到LZ的期望 我有点分不大清楚你所期望的是天朝同人的兴起还是天朝整个ACG行业的兴起 但这点不必刻意区分的吧 才华是要发挥在自身热爱的领域才是最光辉的 同人作者在同人领域发挥着自己的才华 是自己的爱好所在 也是不论有意无意地在另一条道路上散发着自身在社会文化方面的影响的 同人和产业两条道路在天朝 只要不是心存坑爹糊弄受众 相信是殊途同归的 不必刻意把同人拉向产业的吧

对于我自身以及大家来说 真心去做的作品和纯坑爹作品相信还是区分的出来的 插画本/漫画本/小说本/CD/周边小物品 这些类别里都有真心在做的想要分享自己创意和思考的作品 也有一看就是赶展凑数坑爹坑米的东西(确实许多是纯插画本) 我们逛展或者平时的时候 多支持一下那些用心的作品 无视那些坑爹玩意 对于整个圈子来说也是相当重要的自然选择力量
是触手 请用心来完善自己的作品 在作品里表达一些东西 不要单纯为了创作而创作
是沙包 请用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来支持用心的创作者 增强自己的分辨能力 以自己的选择来净化环境
大概就是这样吧 LZ不要太悲观了也 =v=

不喜欢加标点是个坑爹习惯 抱歉了……
另外桌游志的事情还真的没听说过 孤陋寡闻了 求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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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22: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认为同人界是有爱的地方,如果硬是把同人的作品加入过多的商业元素,这是很不好的。像国内一些有关动漫画技术的书用到熟悉的作者的画我都很不爽,人家同意你用在商业书籍了?!

点评

手机游戏的那个我倒是无意下过,坑人货  发表于 2011-8-26 23:02
还有传说中的格斗少女江雨燕……  发表于 2011-8-26 22:52
绮丽夜事件吗?那个应该不是同人游戏了吧,赤裸裸的抄袭啊  发表于 2011-8-26 22:51
那个我弟弟让我玩的时候我还以为是神主开发的呢= =  发表于 2011-8-26 22:50
如今的天朝有个通病,就是版权意识淡薄得很,那个iphone上的东方同人就是个例子  发表于 2011-8-26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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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22: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总觉得在天朝同人和商业的界限模糊得好像没有一样

点评

牟利吗?不爽啊,那些人不把爪子伸向这里难道就活不下去了吗  发表于 2011-8-26 23:02
我认为是由于一些人刻意的模糊掉这界限才这样的。  发表于 2011-8-2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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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23: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為台灣人,我也將自己在台灣同人場的所見所聞當做對照組PO出好了
當然,我這邊陳述的不一定是完全的真相,各位看官當做看看好了
我們台灣比較小,許多大型活動都辦在首都台北,中南部這大多是交流會,就規模而言北部場的銷量是高於中南部的。
在這裡我就說說北部場次的見聞好了。
台灣的男性向社團有許多都是東方向的社團,我很自豪的是大多數的本子都是漫畫本、而且是有愛的漫畫本。就畫技而言雖然有些社團不甚出彩,但是你能感受到作者君的愛。
至於利潤,老實說除非是大手,不然本子即使完售得到的淨利可能與投入的時間不成正比,因此光是這件事就刷下許多追逐利益的蒼蠅了。
其次,周邊的銷量或許不錯,但那也僅止於不錯而已。台灣的讀者有很多都會看說社團是否有出東方的本子,藉由這件事去鑑別出你是為了愛還是為了賣錢。真正讓周邊賣得好除了要有一定的畫技外還需要投注自己的感情。
第三,因為社團量不多,所以基本上只要有抄襲之類的事情發生圈內人就很容易傳開是誰,最後可能只能離開同人圈,基於此點人人都愛護自身羽毛。(這邊值得一書的是台灣讀者很在意抄襲以及冒名這樣的事件)
我說的可能不很完全或有所偏頗,請多包含。
有問題可以提出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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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00: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fuyouhiyou 的帖子

我非常羡慕日本和台湾的就是漫画多,比起一本本色彩绚丽的画集我更想看到黑白二色的漫画啊

但是真的,天朝的环境也成了限制同人漫画发展的原因,比如坑爹的印刷业,据说在日本印东西不仅容易而且便宜,天朝的印刷太贵了,尤其对普通学生来说,有些的本金都只能向父母先借的,看到KON打工几天就能买把好吉他真是羡慕嫉妒啊……(据说以前有人在印刷店印刷了糟糕漫就被学校开除了……)
我们不难想象,会大部分会进军同人产业的人,都是什么人呢?一大类就是家庭情况不错,能支撑自己想法的人,他们可以自己出想出的本,也相对不会(不是不会,谁都希望自己的努力得到认可)去在意这些会不会回本(相比起来穷学生就只能去当画师赚点钱,自己出本有些遥远啊,除非变成大手或找到乐意干赔本买卖的人支持),另大一类就是前面提到愿意出钱投资的人,这类人和前面一类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他们在意的是投资能不能收回成本,也就是所谓纯粹的商人,有些作者为了能让自己的作品印出来或者单纯为钱就会和这样的人合作,堪称同人秩序破坏者呢
所以天朝的情况就是如此,真正进行同人圈运作的,只有少之又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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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01: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眠羽 的帖子

或許這就是環境問題吧,基本上雖然學生有一定的課業壓力,然而壓力絕對低於天朝那種動輒千萬的競爭場面。同時因為平民家庭大都有能力負擔孩子的夢想(成本低也很重要),且同人場的顧客的參與率普遍都很高(我有好幾個朋友都會因為想要支持台灣的這塊產業而購買新手的本子並給予肯定),所以這方面比較沒有問題。台灣的問題在於說當局的漠不關心以及媒體的刻意扭曲而有許多無法出頭的地方,然而圈內也會因為外部壓力而更加的自制以及團結

点评

天朝支持同人的人很多,漫展也很热闹,最主要的还是家庭条件限制吧,看过太多父母不同意小孩画画的事了  发表于 2011-8-27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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