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天朝同人之殇 这两天与部长还有Fate桑无意之间展开了关于天朝同人圈现状的讨论。前者是同人圈内比较有名气的一位了,后者则是与我一样是个无名的路人罢了。缘起于对于《幻想万华镜~春雪异变之章~》配音的讨论,亦不知道为什么就讨论到关于同人圈的问题上了。
 这个问题是我分别与两位进行讨论的,尽管我们分隔三地。但我们的想法却是惊人的一致。我们都一致认为:天朝同人圈的腐化现象十分严重(这里的“腐”并不是腐女们说的那个“腐”)不少的同人社团、个人通过同人创作来牟取利润。说的这就有人会说了:“同人社团赚取点利润来维持社团正常运作难道不行么?”我的回答是“行!”但是超于这之上的利润呢?
 同人创作的起源是一个“爱”字。是想让圈子里的同好者都能感受到同人创作者对于作品最为真实、最为情切的爱。每一份优秀的作品呈现在观众们面前的时候,都能让人感觉到眼前一亮。但有些人不是,他们顺应着时代的潮流、迎合着大众的口味在进行他们所谓的“创作”。让我们想想,这样的行径和那些在商场拼杀的商人们有区别么?
 也许他们真的喜欢这个作品本身,但是这样做的多数人更多的时候不是为了他们所追求的名利么?
 或许进入同人圈有一段时间的朋友(这里是不是应该叫做“基友”会更好点?233)会发现,天朝出品的众多同人本中,插画本是最多的。最近这一年,由于天朝杀红遍大江南北的关系,同人卡牌也涌出来不少。以我所涉足的东方为例。《决死之梦》《斗符》系列以及《战时空》,以上例举的这些都是十分优秀的作品。《斗符》系列以原创的系统,简单的设置,良好的可玩性大受欢迎。《战时空》虽然使用了《BANG!》的基础规则,但融入了具有东方特色的各种元素,也不失为一项优秀的作品。
 这些题外话貌似说多了哈。以上的这些作品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就是——需要大量的插画作品。而这些插画从哪里来呢?毫无疑问从P站、G站的画师那里。我相信大部分的画师都是因为对于自己所喜爱的觉得的爱,才去创作属于自己的同人作品,一些优秀的作品就会被同人社团的人看上而去联系作者们。这些社团的主催或许是别人或许是作者本身。但是我想在这里问问有幸把自己的作品印成本子发售的画师们,你们是否抱着想让更多人分享你的所爱才去把画印成本子或交予他人?而交予他人的那个“他人”又是否抱着同样的心态去干这些事情?是不是带着同人最原始、最美好的理由——分享。而去发售的呢?
 我只想在这里高速各位亲爱的画师们:你们都是自己作品的父亲&母亲,若你们的孩子被不怀好意的人利用了去做一些事情。不仅仅是孩子的悲哀,更是做父母的悲哀。所以,为你们的孩子找一条光明的道路是需要一双慧眼的。
 接下来也许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但我敢在这里摆上桌面来讲,我自然已经做好了充分的觉悟,就是:同人商业化 的问题
 作为同人,无论你做的再优秀、再出众。最终的版权问题始终都不是自己的,整个作品都是建立在别人的基础上去创作的。简单的说就是同人作品相当于原著的服装、道具,是让原作更加辉煌的东西罢了。我们并非这部作品原本的主人。
 也许版权意识在国人心中还不够深刻,好像这么说也不尽然对。我们在愤怒天朝出品的《高铁侠》《晶码战士》《铠甲勇士》等等这一类作品的时候,在我们声讨《前线传媒》这类盗图的出版物的时候,是否想过天朝的同人界也偷了不少重要的东西。
 我还是以同人卡牌为例。喜欢玩卡牌的同学应该知道有本关于桌游的商业杂志叫做《桌游志》!相信有不少朋友已经知道我要说的是哪件事了。首先声明一下:我并非将矛头指向某个同人社团,我只是以我知道的为例,发表属于自我的言论。如果是我打错枪了,中伤了贵社的名誉,我表示道歉。当然亦可不必理我我这种小小的角色。
 总而言之,一个同人的卡牌游戏出现在一本带有商业性质的杂志上。这意味着什么?我并不知道这个宣传是属于主动宣传还是,被杂志的一方挖到的信息。但是作为一本有名的商业志,未经允许就刊登别人的东西,我想这个可能性很小吧?我也不确定这个举动具体属不属于商业化的范畴。但我觉得单单就出现在商业志上的影响来说已经十分巨大了。也许这样做的确能够扩大效应达到宣传的效果。吸引到更多的人去了解这个同人作品。但是依靠这种方式吸引来的不大都是一些只会对这个卡牌有兴趣却根本不对作品感兴趣的人么?这又再次回到同人创作的原始问题“爱”上面了。喜欢玩同人卡牌的人基本上不就是在那个领域里面的人么?
 我们总是吐槽天朝的动画产业是如何的糟糕,是天朝人才缺乏么?不是的,人才不就是我们这些在同人这个小圈子里面干的风生水起的这群人么?我们有青春、有才华,为少么要将自己锁死在同人这个小圈子里面。我也知道天朝的各种旧观念旧制度没改变的话,谈吵得动画产业只能停步与现在,也许是社会矛盾没有达到顶峰吧?但与其我们在这里骂娘,还不如踏踏实实的干起来,改变现在。不要去想那些所谓的“未来”。没办法改变现在的话,一定也没办法改变未来,不是这样吗?
 我们这些在同人圈里活跃的人,如此有才华。何必也何苦将自己关起来。同人的创作,即使我们早已超越了原著本身(东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那终究只是依附于他人的灵魂之上之物罢了。正如我前面所说的:“主人并非是我们!”在圈里成为“神”的话,确实会受到不少人的敬仰。但把自己局限于自己的圈里又有什么作用呢?有句话叫: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其实就是把自己关在一个圈里里面,其他的圈子也一样。没办法看到自己的不足,满足于现状。这与天朝晚清时期的“闭关锁国”有什么区别?
 人只有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见到与他人的差距才能不断进步、超于。满足于现状,止步不前的话,只会自取灭亡的啊!
 我花了那么长的篇幅讲了这么多,最终还是在将关于同人的“爱”的事。希望我这一番话能引起大家的共鸣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