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豆腐老大 于 2017-3-20 01:57 编辑
刚加入就看到了一个有趣的标题,忍不住想发表一些浅见:
对于霊梦为何不采取人妖共存的道路却选择把易者抹消个人觉得先把他们关系
稍微的代入某些角色试图解说一番...
博丽霊梦 - 城管, 警察, 公安等
易者 - 易为改或换同意, 就想象成易容或改变身份后的名人(占卜师)吧
本居小铃 - 易者的协力者
故事可以如此讲 - 易者, 一名‘普通’的占卜师(套用现代一样可)突然不明不白的死去,
但是却暗地里利用了一名叫小铃的人办成了件事 - 在小铃不知情的情况下替易者换了
个身份 - 易者(妖怪)。
而后城管霊梦目睹易者(妖怪)在更名后,在众目睽睽之下现身并有点招摇的告诉认识
自己的乡亲们自己已更换身份乃至更换样貌(变成妖怪)。并在城管对其威吓射击时
(变妖怪了并一脸妖像的站在小铃身后)拘捕。
经过一番警匪片般的追捕城管追上易者(妖怪), 他却自辩自己只是更换了身份活下去,
并不想与国家组织的城管作对, 并大声保证自己也不会加害他人。
看到这相信大家有一点了解, 一个普通的占卜师‘只不过’ 利用了他人更换了自己的身份
并在过后对着警察‘保证’没有加害他人的意思, 并调侃警察说:俺知道你牛, 因此我不会
‘与你作对’...
这就是我对于城管抹消易者的浅见, 对于许多人视易者被杀持霊梦很残忍的看法, 我只能说
幻想乡想要长寿都会面对如此问题, 诸如包子仙与其他仙人都得面对时刻被索命的攻击, 易者
技不如人杯具了而已, 而至于易者为什么身为‘人妖’却被抹杀不妨把‘人妖’这名词想象成‘换了身份’
的人, 一个人在一个小小的生活圈子更换了身份并且‘没有’做出犯罪行为如果,我们可以容忍...
两个, 三个, 百个呢?况且利用憎恨他人并局部幻化成了怨灵却自辩说只要控制自己的妒忌心就
能防止变成怨灵, 就好象个罪犯说我改了身份但只要抑制犯罪心就不会犯罪一样...
过后就是光明正大的挑战法律, 就好象射杀绝迹动物后对着城管说:我饿了所以我杀了吃了
它乃天经地义... 嗯, 又或者说你改了身份, 整了容后对执法人员说: 我厌倦旧生活想换个身份,
过程中利用了他人帮忙更改身份而已, 没伤害他人因此你别管我, 别说有文明的生活, 文明不发
达的地方也不容许吧。
总结, 如果幻想乡的名言 '幻想乡接受一切' 的想法是反对派的利刃, 我相信打从开始各位就放弃
思考幻想乡是否该有纪律乃至法律, 而这两者皆失的幻想改改名叫失乐园比较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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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后对于楼主的天赋人权, 个人看法是我支持你的人人皆可追求自己应该的东西, 但也持一定的反对。
天赋与人类的权力:没文明前就吃喝拉撒, 有了文明后就增加了许多如价值观, 梦想, 欲望 - 即我有
权选择我自己的生活方式。
进入幻想乡或变成妖怪属于后者, 已是文明以后的事(至少要有认知这两者的知识, 易者就是拥有占
卜术的知识方能为自己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但遗憾的这属于后者的权力确实很可悲的必须要有
规律的文明后方能选择。而拥有文明后的世界对于个体的规范非常简单却不大容易实现 - 即不管你/妳
做了什么选择皆不能殃及身旁的事物, 就算是一个人的认知出现问题也属于不能接受的范围。而不想
受他人拘束的选择生活的只有回到原始的生活(吃喝拉撒)。
人人都觉得法律的枷锁与文明的束缚是有违天理, 没错!但是人类自己选择了走向文明而放弃了天赋与
人类的最大的权力 - 自由。活在群体就得遵守团体的规则, 就算幻想乡的妖怪也乖乖的服从了这道理,
就好像风香姐不会在人里暴走(还未知), 相对我们也不侵犯她的领域, 不然杀无赦。
而中间楼主漏出的欲望(不然我怎样与少女们玩耍)嘛, 相信其实各位早有结论了吧。
第一次发帖有点长, 原谅老人家罗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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